沈眷找了一根棉签,在血里蘸了一下,然后用棉签,碰了一下符袋。黄色的布料上沾了一丝鲜血,格外显眼。
顾树歌屏息看着。于是她就看到了符袋“吃掉”这些鲜血的一幕。
速度很慢,但很坚决,猩红的颜色一点一点地被布料原有的黄色吞没。过了五分钟,鲜血彻底消失。
它真的吃血。
顾树歌毛骨悚然,客厅灯开得很亮,她还是忍不住往沈眷那边坐了坐,险些要重到沈眷身上去了。
沈眷却显得很镇定,拿起符袋看了看,仔细确定了,才道:“消失了。”
顾树歌心生佩服,果然还是姐姐厉害,一点都不害怕的。
“你试试去碰那杯血。”沈眷又道。
顾树歌吸了口气,伸手去碰那杯血。其实,她已经预感到不会碰到了。因为她对这杯血依旧毫无食欲,不像沈眷的血,光是闻着,都能食指大动。
于是,真的失败了。
她还是碰不到这杯血。
感受到身边那人情绪中的失望,沈眷就知道肯定没有碰到。
等着顾树歌在她手心画了一个叉,沈眷才说:“没关系,我们现在已经找到很省血的办法了。”
可还是要用。顾树歌在她的手心写了一个“疼”。
沈眷感觉着手心的轻痒,眼中已有了笑意:“不疼,我们有科学的办法,只需要一个月取一次血,存起来,就可以了。你听到沐医生说的了,我的健康状况很好,半年能取400毫升血,这么多,给我们小歌用绰绰有余了。”
她并不是那种很感性的人,喜欢用理性解决问题。除了今天太过突然,割了自己两次,沈眷当然是选择伤害最小的办法。
只是将伤害减到了最小,但并不是没有伤害。顾树歌还是内疚,但她知道她内疚,只会让沈眷挖空心思地来安慰她,没有任何好处。
于是她在沈眷的手心写了一个“嗯”,又转开了话题,写了“晚饭”,示意沈眷,该吃晚饭了。
但沈眷却没有立刻走,而是问:“你记不记得以前家里养的那只边牧?”
顾树歌当然记得,那只边牧比她年纪还大,在她上初中的时候,就寿终正寝了。但她对边牧的印象很深,她在沈眷的手心画了个勾。
“那只边牧特别聪明,顾叔叔很喜欢它,家里有三个佣人是专门照顾它的。它每天吃的肉都是空运过来的,还有专门的营养师为它制定精细的食谱,每天都要出门遛弯,去哪里都是它说了算。”沈眷记得的要比顾树歌多得多。
因为养得精细,所以这只边牧特别长寿,过得也很快活。顾叔叔照顾得精细,他过世后,他们照顾这只边牧也延用了之前的方式,把它养得舒舒服服的。到了老年,它也没什么病痛,走得很安详。
“还有李阿姨的宝宝,你记得吗?”沈眷说完了边牧,又说起一个小宝宝。
顾树歌还是在她手心画了个勾。李阿姨是妈妈的朋友,她家宝宝,顾树歌还是在八九岁时见的,之所以还记得,是因为那个小宝宝特别爱哭,他一哭李阿姨全家都很着急,围着他转,一直哄到他不哭了,大家才能松一口气,做自己的事。
这个紧张溺爱的架势,让顾树歌印象深刻,哪怕他们家这样富了好几代的,都没这么疼孩子的。
“李阿姨和她的丈夫努力十几年,才有了这个宝宝,他们家本来都做好了不会有孩子的准备,所以这个宝宝是意外的惊喜,大家都很疼他。不过他长大一些后,家人就没那么溺爱了,怕把他惯坏了,把他养成一个纨绔子弟。”沈眷轻轻地说道。
顾树歌好像知道她要说什么了。
沈眷停顿了一下,做了个总结:“所以你看,不管是宠物,还是宝宝,或者是我们小歌这样独一无二的宝贝,只要是被爱的,都应该受到最好的照顾。一点点血,既不疼,也不伤害到我的健康,没什么关系。”
长长的两句话,在顾树歌的耳朵里,简化成了两个字——被爱。
她被沈眷爱。改成主动句,沈眷爱她。
顾树歌脸红得快要烧起来,连忙跟自己说,爸爸对边牧,是主人对宠物,李阿姨对宝宝,是妈妈对孩子,沈眷对她,是姐姐对妹妹。这个被爱,不是她想的那样。
可顾树歌还是觉得超开心的。
沈眷说完那段话后,就没有动,她凝神静气,仔细地感受身边那人的情绪。她感觉到了,是喜悦的情绪,比白天跟她说要吃肉,还要强烈得多。
沈眷没有动,继续感觉了一会儿,还是喜悦,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了。
总算安慰好了,沈眷面上也有了笑意。站起身往厨房去。
佣人提前下班,没有准备晚餐。沈眷得自己给自己煮点东西吃。
她从冰箱里取出食材,放进水池中清洗。她一向知觉得慢,于是直到食材都清洗干净了,她忽然顿住,心底才慢悠悠地冒出一股失落。
或许她应该在举例子的时候更大胆一些。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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