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金裘――一怒倾天下》
引子
美貌惊人却又胆大妄为的少女方明珠为了救妈妈的性命,毅然穿越回到了盛唐――
部分主要人物列表:
方明珠――一个血统纯正的中国女孩儿,在外国出生长大,年纪还不满二十岁。她的母亲,是世界著名珠宝设计师。而她的父亲则是一个被深藏着的秘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亲是谁。方明珠美貌惊人却性格叛逆,她刚满十八岁,就登上了一家世界闻名的se情杂志的封面,从此名声大振。
方芊华――方明珠的妈妈,著名珠宝设计师。她为了救方明珠在一场意外中受重伤,昏迷不醒。一位和方家母女渊源极为深厚的世外高人,告诉方明珠,她妈妈昏迷其实是因为一场宿命的浩劫,如果想救她,就必须回到唐朝,在那里去改变她们宿命中的那个劫难。方明珠就是为了救妈妈,才回到了唐朝。
钟大师――就是那位和方家母女极有渊源的世外高人,一个神秘的中国男人,他通过奇异的力量,把方明珠送回了大唐。
焰――一个英俊至极的意大利男子,也是西西里岛黑手党中的高级领,被称作西西里死神。他是方明珠最好的朋友,两个人是一起长大的玩儿伴,他一直暗恋着方明珠。焰这个名字,就是他和方明珠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方明珠给他取得,那时他们两个还都是孩子,谁也没有想到,这一个‘焰’字竟然会引出了后来那么多的曲折与纠葛。
就这样,方明珠毅然离开了昏迷的妈妈,离开了神秘的钟大师,离开了她最亲密最信任的朋友,独自一人,回到大唐!\
1、富家女变女奴
“快点儿起床!”一声尖锐、高亢的妇人的喊声,划破了刚刚有些微明的天色,传进了方明珠的耳鼓。方明珠机灵灵打了个寒战,立刻就从睡梦中惊醒了。可还没等她睁开眼睛,一只大手刷的一下就掀开了她身上的被子,刺骨的寒冷一下子袭遍了方明珠的全身,方明珠被冻得直打哆嗦。与此同时,另一只大手已经抡起了一个鸡毛掸子,重重的抽在了方明珠的身上,接踵而至的,就是一连串的咒骂:
“懒骨头,都什么时辰了,还不起来,非得等着我来叫!”那个刚才大叫的妇人一边打着方明珠一边不住口的骂着:“我活该打死你,像你这样的贱丫头,活着也是白白浪费我们家的粮食……”
方明珠彻底被打懵了,她一边本能的躲闪着,一边四下张望,想知道这到底是生了什么事情。
可是她四下里一看,心里更蒙了,因为她现自己正置身于一间非常狭小的小黑屋,屋子里没有灯,所以她也看不清楚这间屋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而正在抽打她的那个妇人,生的高大粗壮,光线太暗了,看不见她的脸,只能看见她的身上穿着一件很长的袍子,头挽成了一个粗糙的髻,上面还插着一根簪子。
方明珠看着这个妇人的打扮,彻底的呆住了,都忘记了要继续躲避妇人的毒打,只是愣愣的望着眼前的妇人,全然忽略了身上的剧痛。直到过了好一会儿功夫,妇人打累了,才停住了手:
“小贱人,我今天先饶了你,赶紧滚起来,干活去!”说完后,妇人就扔下方明珠,提着掸子走了出去。
屋子里终于安静下来了,再回忆起刚才那个妇人的穿戴,方明珠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血都被抽干了。――难道,这里就是唐朝!
方明珠把眼睛投向了窗外,那一片狭小的灰白色天空:
“妈妈,我已经回到唐朝了!昨天,应该是昨天吧,反正在我睡着前,钟大师对我说,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就会回到唐朝,去完成宿命中注定的那个任务,等我把任务完成了,妈妈就有救了……”
方明珠忽然一跃而起,而她刚刚跳起来,就觉得腿上一阵剧痛――刚才那个妇人把她的腿打伤了。可是现在方明珠根本顾不上理会身上的疼痛,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去完成那个任务,尽早救醒妈妈……”
方明珠一边想着一边一瘸一拐的朝着门口走去。
方明珠推开了门,映入她眼帘的,是一个狭小拥挤的院落。院子中的房屋都很矮小、破旧,院子正面的那几间屋子,应该就是所谓的上房了。那自己所处的位置,无疑是下房,而且,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柴房。
忽然一阵冷风吹过,方明珠不禁打了个哆嗦,她这才意识到,应该看一看自己现在穿着什么衣服。她低头一看,差点儿没被吓死,原来她的身上,只真空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粗布袍子。
方明珠赶紧又退回到了屋里,她可不敢穿着这么一件破袍子出门,这要是出去,风稍微一吹,就得全身上下都走了光。
可是这间柴房里,基本没有任何可以穿的衣服了。只是在她睡觉的那堆杂草旁边,放着一条已经被补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粗布裤子。
方明珠拎着裤子看了半天,终于确定了,她必须得穿上它,否则,她就等于是光着身子出门了。方明珠回忆了一下过去偶尔看过的国内拍的古代电视剧,好像是古代女孩子,都是把裤子穿在里面,外面再罩上一件袍子的。
方明珠也就依样穿了起来,末了,还从刚才放裤子的地方,找到了一根用碎布搓成的绳子,她把绳子系在腰上勒住了袍子。感觉一下,长短倒还合适,看来,这根绳子就是干这个用的。
柴房中当然没有镜子之类的东西,方明珠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穿戴,不禁苦笑了出来――她是谁?她是方明珠啊!世界顶级珠宝设计师方芊华的独生女儿,从小就跟在母亲身边,往来于欧美各国,从她小时候起,身上穿的衣服,就都是出自世界知名设计师之手。
而现在,她竟然要穿着这么一身乞丐都不会穿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出房门去!
方明珠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情形――究竟是该把它称为一个天大的玩笑呢?还是该把它称为一个噩梦!
但是方明珠没有想到的是,这身衣服真的不算是什么,更大的玩笑,或说更可怕的噩梦,正在门外等待着她――
2、丑女惊魂
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女孩子最在乎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容貌,方明珠也不例外。她现在很想看一看自己到底生成什么样子了――穿的差一点倒还可以补救,但千万不要生的太丑。
‘不过应该不会的。’
方明珠暗自想到,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可是有名的美人,也是上过杂志封面的人物(虽然上的是一家举世闻名的se情杂志的封面,而且为了这件事还差点气的妈妈吐了血,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想,全世界人都知道,长的丑的女孩子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去上那家著名se情杂志的封面的。)所以,方明珠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有信心的。
找不到镜子,不过院子有井,方明珠无师自通的拿起井边的木桶,提出一桶水来,当方明珠迫不及待的对着水面一照,就惊骇的张大了嘴巴,不过她没有出惊叫声来――不是因为不想叫,而是因为心中太惊恐了,已经叫不出来了!
水面上映出来的是一张陌生的脸:脸很瘦很尖,所以就显得有些过于的长了,因为脸长,鼻子和嘴巴的比列已经都严重失调了,看上去不是痨病鬼也是饿死鬼,一双眼睛是细长的,毫无神采,头乱蓬蓬的堆在头上,看起来至少有三个月没梳理过了。再往下看,细长的脖子,两边的锁骨明显的凸出了出来,一副非洲难民的架势。方明珠下意识的抬起了自己的双手看了看,瞬间,一阵更加的强烈的眩晕,就迎头砸了下来:
‘上帝,这是我的手吗?’
她的手是黑黄|色的,皮肤粗糙,手指看上去又粗又硬,没有一点儿弹性,几乎每一个指甲都是破损的。手掌中还有一道难看的疤痕!
望着自己的手,方明珠惨笑了一声,既然自己的手和胳膊都是这种难看的黑黄|色,那么自己脸上的皮肤恐怕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了。
方明珠无力的跌坐在了井边:
“上帝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我究竟是什么人?我现在距离我要去征服的那个人,究竟还有多远的距离啊?”
方明珠呆呆的靠在井口的石台上,心中一片颓然,她也知道,上帝是不会突然跳出来,跟她聊聊天的。在她临回古代之前,钟大师就已经对她说的很清楚了,在她回到唐朝之后,没有人能够帮助她,她所能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突然,方明珠感到心头一震――难道上帝真的听到了她的祈祷?方明珠这一世的记忆,竟然开始源源不断的在她的脑海中奔涌开来……
在这一世,她也叫方明珠,不过这个明珠真的是比死鱼眼睛还不如。
她出生在长安城外的一个小村庄,自幼就父母双亡,被一个亲戚抚养长大,而那个亲戚简直就像是养一条小猫小狗似的养大了她,有剩饭就丢给她一口,没剩饭她就得乖乖的饿着。当时,这个亲戚养她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她是个女孩子,稍大一些的时候,就可以卖给妓院了,还能挣些银子。
可是,当方明珠长到十二岁的时候,亲戚彻底绝望了,因为她长的实在是太丑了,高高瘦瘦的就像是一根高粱杆,而那张脸就更不用提了。尤其是现在是唐朝,整个天下都在以丰腴饱满为美,所以,这样的女孩子,就算白给妓院,妓院都不会要的。
当亲戚领着才十二岁的方明珠一连走了五六家妓院,都被拒绝了之后,她的愤怒也达到了顶峰,竟然就在大街上,狠狠的打了方明珠一顿。然后直接给她插上了个草标,就要当街卖掉。这时,碰巧一个妇人路过这里,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妇人用十五文钱买下了方明珠,而当时在长安,猪肉是五十文一斤!
这些事情生在四年前,现在的方明珠已经十六岁了。
买下方明珠的那个妇人,就是早上痛打她的那个女人。这个女人的丈夫姓陈,是一间小饰铺的老板。饰铺就在前院。
这间饰铺生意惨淡,就靠老板自己和一个蠢头蠢脑的学徒支撑着生意,靠打一些小件儿的银、铜饰勉强维持,(因为没人会来这种小铺子中打金饰)。
而方明珠则是这户人家中唯一的使唤丫头,因为是唯一的,所以她的日常工作包括了:做饭、洒扫、洗衣、收拾屋子、看孩子、倒夜壶……等等所有的活计。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忙到深夜,四年了,天天如此。
除去干活之外,挨打,还是方明珠的家常便饭,因为陈家的主母已经习惯于把方明珠当成自己的出气筒了,有事没事,就暴打她一顿,借以泄心中的怒火。
这就是方明珠目前所处的环境,和所过的生活。
等弄明白了这一切之后,方明珠彻底的傻了!因为,她大老远的回唐朝来,可不是来旅游观光、忆苦思甜、体验生活的!她来到这里是有任务的啊,她得救妈妈呀,现在妈妈还在洛杉矶的医院里昏迷不醒呢!
而她如果想完成任务,那她就必须先想方设法的去接近一个人,一个现代人非常熟悉的,大名鼎鼎的唐朝人――这个唐朝人,在未来会名垂史册、名传千古,不过现在,他还只是大唐的一位皇子,李、隆、基!
方明珠真的快晕倒了,她实在是无法想象,凭自己现在的样貌和地位,如何去接近那位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不过,方明珠毕竟是方明珠,她并没有丧气很久,很快的,她就又昂起了头来:
‘我一定有办法的,我要救妈妈,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方明珠把目光投向了西方的天际,如果这里是长安,那么洛杉矶应该就在那个方向吧:
“妈妈,放心吧。”方明珠对着西方的天空深情的呼唤道:“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来,完成这个任务,让我们两个都好好的活下去!”
方明珠站起身,开始麻利的干起活来。从刚才找回的记忆中,她已经熟悉了唐代方明珠的生活,也就知道了自己现在应该干什么了。
而且她还知道了,如果不把这些活干完,就没有早饭吃。现在方明珠的目的很明确:努力干活,好换回一顿早饭!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吃饭、活下去!因为自己在这个时空中,还有那么多那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要做这些事情的前提,就是先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中顽强的活下去!
3、最野心勃勃的王爷和最美的女人
现在统治着大唐的,是中宗李显。
幼子怀璧闹市则为罪!这句话的意思说的是,当一个人拥有着一件非常宝贵的东西,却没有能力保护它的时候,那么他就等于犯了罪――诱惑别人去抢夺的罪!
如果这条强盗逻辑成立的话,那么中宗李显无疑就是一个罪人,而且罪恶滔天!因为他虽然是皇帝,却根本没有能力去保住自己的皇位,于是,他的妻子、女儿、姐妹、李氏宗族,甚至还有那些旁支的国戚就都开始蠢蠢欲动了。
这些人就好像秃鹫一样,在他们的眼中,李显就是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对于自己是没有任何威胁的,所以他们都肆无忌惮的围着他,等着他咽气,然后好扑上去分而食之!
李隆基就是这群秃鹫中的一只!
李隆基今年刚满二十五岁,现在的封号是临淄王,也许是他的身上流淌着李氏血液的缘故,也许是因为他天生就不是一个甘于平淡的人,反正李隆基不想只做一辈子太平王爷,他有更高的理想和抱负,他要君临天下,做皇帝!虽然他现在只不过是中宗皇帝若干侄子中的一个,所以,那个皇位和他的距离还是非常非常遥远的。不过这并不妨碍李隆基想要成为皇帝的决心!
虽然李隆基现在在长安城里还不算是屈一指的王爷,但是他的临淄王府却是长安城中人尽皆知的神仙府邸!
在长安城中,朋友最多的就是临淄王,不管是文人墨客还是武将豪侠,都是临淄王结交的对象,而这些人,也都能在临淄王府中找到自己的喜好所在,只要来了就会流连忘返。
因为这里不仅仅有花园,还有美酒佳肴,如云的美女,临淄王府里还有很多奇珍,例如有名的古籍,例如名家打造的刀剑。而临淄王又生性豪爽,馈赠起朋友来毫不吝惜。这一切,就都为临淄王府还有临淄王本人身上,笼罩上了一层眩人的光环。
唐朝风气开放,女人是可以抛头露面的,所以在很多名流的府邸中,都有一位迷人的女主人,接待宾朋。临淄王府也不例外,这里有一位非常非常厉害的女人!
她美丽、聪明、善解人意,她温婉、娇俏、活泼快乐,在她的身上几乎具备了男人对于‘妾’的一切要求,而她还有一样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本事――有一身不俗的武功!想当年,她也是名震江湖的侠女美人!
她就是李隆基的侧妃,皇甫飞霞。长安城中人尽皆知的飞霞夫人!没人知道,一位自由自在漂泊于江湖的侠女,为什么会甘心进入王府,受这种约束,所以人们都在暗自猜测着,在他们两个人之间,究竟有一段怎样的故事。
就在明珠被责打起来,去干活的时候,飞霞夫人也在一群丫鬟侍女的服侍下,娇庸的起床了。
飞霞夫人自小养成了一个习惯,一年四季不论秋冬,她早上起来后第一件事,都是先洗一个冷水浴。今天也不例外。巨大的木桶中装满了专门从城外山泉中汲来的清澈泉水,她已经把所有的人都遣出去了,这段时间是属于她自己的。泉水荡涤着飞霞那匀称的玉体,自幼习武,使得她的身体看上去比一般的女人都要饱满、结实,飞霞的手慢慢的抚摸过自己每一寸肌肤。每触及到了敏感的地方,她都不禁会一阵阵面红耳热。
只可惜,这么美的身体,被人欣赏的时候并不多,因为她的丈夫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一位王爷,真正的龙孙,而且风流倜傥、儒雅多情,无数的女子只为了能得到他的一睐,就心甘情愿的为他付出一切。而自己不过是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青春易老,红颜易衰,自己究竟能不能长久的占住李隆基心中那一份宠爱呢?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的去做好每一件事,以保住李隆基现在肯给予自己的这些爱情。
飞霞闭上了眼睛,掬起一捧冷水缓缓的浇在了自己的脸上,似乎是想冲走心里的慌张。
洗完了,飞霞走出了木桶,细心的擦拭干净自己每一寸肌肤。随着身上的水迹一点点的被擦拭掉,飞霞脸上、眼中还有心里的哀伤都被擦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人们所熟悉的那种自信和高傲!
没错,飞霞夫人永远都是自信和高傲的,她每天只允许自己哀伤这片刻功夫,其他时间里,她永远都是像一朵最娇艳的玫瑰一样,傲立于群芳之中。
侍女们开始为她梳妆了。
“昨天王爷去左大人家赴宴,快四更天了才回来,在宴会上,王爷大大夸赞了一个舞姬,还重重的赏赐了她。”飞霞夫人的亲信在旁边汇报着。
“后来呢?”飞霞已经画好了双眉,丫鬟在的眉心点上了一点鲜红色的朱砂。
“听说左大人已经说了,要把那个舞姬送给王爷,可能今天就送过来了。”
“那个舞姬美吗?”飞霞伸出双手,让丫鬟替她带上臂钏金环。
“这个……”
“大胆的说,我不怪你。”
“长的倒也说的过去,就是年轻,才十五六岁的年纪。”亲信说的很含蓄。
飞霞的心里就像是被一个小虫子咬了一口似的,但是她的脸上始终是平静的,她正微仰着头,让丫鬟给她的朱唇上涂上胭脂:
“王爷昨晚是在书房过夜吗?”
“不,”亲信偷偷看了飞霞夫人一眼,“是在李夫人的房中。”
“呦,”飞霞轻笑了一声:“那么晚了,难道王爷还有这么好的兴致,也难得了李妹妹一直都在等着。”
亲信又不敢说话了。
飞霞站起身,对着镜子欣赏着自己,丰腴的身材,如满月般的脸颊,红润的双腮,春水般的眼睛,一头青丝沉沉的坠在脑后,一件桃红色的低胸纱衣,把她洁白的肩膀整个都暴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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