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目光真的令人烦躁,我很讨厌。
可是……,我的讨厌似乎并不起任何的作用。
我越讨厌他们,他们就越喜欢我,就越用那种令人烦躁的狂热的目光看我。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都能遇见用那种令人讨厌的狂热目光看我的人。
我简直是----烦透顶了!
这些人真讨厌啊!为什么不全部都消失掉呢?
可是渐渐的我发现,原来那些人并不是用一种看怪物的眼光在看我,而是崇拜的眼光。他们会追随着我的脚步,我在哪里演出他们就追随到哪里,我出现在什么地方他们也跟到什么地方,他们会买我的演奏会门票,会私下里送我礼物,更会在星网上维护我的利益。。
真的是非常非常令人难以理解的一群人。
如果仅仅是为了听音乐而已,真的有必要这样吗?
不过就由他们去吧,我无所谓,台下坐不坐人或者坐多少人本身就不是我该关心的事情。
之后……
我终于彻底厌倦了。
可是我又离不开音乐,因为音乐能让我与众不同,尤其是和我的父亲比。毕竟父亲是全联盟最著名的科学家,我知道无论我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达到他的成绩。所以我选择了音乐,真正可以展现我实力的地方。
为了能将音乐继续下去,我转而选择了走流行路线,并且很快成为了青少年偶像。
看着舞台下为我疯狂为我欢呼的同龄人,我的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虽然我还是厌恶他们……
尤其是那些愚蠢的女生,秃猴子似得大吼大叫,明明长得那么难看了,居然还敢喊我“老公”!难道她们自己都不会觉得恶心吗?
开始的时候我本来以为只有舞台下那些愚蠢的、疯狂的女生令人恶心,后来我才发觉并不是,生活中的那些女生同样让人觉得恶心。因为她们一样的愚蠢,一样的疯狂,见到我就如同见到了生肉的蛆,怎么赶都赶不走。
没有办法,既然蛆不肯走,那么就我走。
所以不得不上学以来,我换了很多所学校。都是大同小异,没什么意思。
直到我12岁的时候再一次的转学,从而认识了她……
其实刚转到新班级的时候也没什么意思,激动万分的老师,发疯般欢呼的同学,一切都和以往没什么不同,愚蠢而冒着傻气。
之后老师准备给我安排座位,望着下面那些争先恐后想要和我成为同桌的愚蠢的家伙们,我从内心感到深深的厌恶。
继而……
不过很快我便从人群之中一眼看到了那个人,傻乎乎半张的嘴巴,圆溜溜瞪大的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的傻样儿。而后,我可以向天发誓,我从她眼中看到了震惊与不屑,而且她似乎还在一个劲儿咬自己的后槽牙……
简直是,太好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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