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熟悉感。
发现她的偷窥,那对眼眸笑意加深:“郑谐,这位是……”
郑谐把筱和和从角落里拉到光亮处:“这是和和,我妹妹。你以前应该见过。”
男子微眯着眼睛,似在搜索回忆,然后眼中有了然神色:“想起来了,就是你出国之前的那次践行宴。一转眼竟过去这么多年了。不过,和和你的样子可没怎么变。”
和和的神色罕见地现出了一点点尴尬,她把目光投向郑谐,郑谐也向她瞥过一眼来,她立即低下头。
“嗯,个性也像小孩子。”郑谐说。
男子并没注意筱和和的神色有片刻的异样,温和地说:“和和,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我是时霖。”
“石林?昆明?”筱和和机械地重复了一下。
“时光的时,雨林霖。”
“时先生。”和和把身姿站直微微颔首的仪态倒真有几分淑女风范了。她好歹也是上过多堂社交礼仪课的。
“不要这么客气。我比郑谐还要大一些,喊我一声哥就好。”
“时大哥。”和和见郑谐没有反对的意思,顺从地改了口。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稿)
2-似是故人来(2)-修改版
筱和和对时霖印象不深。相遇的年代很久远,如果她没记错,七年了。何况,他是郑谐的朋友。
就像和和妈常常提醒她的那样,她与郑谐,从来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和和误打正撞进入他的世界,已是一种错位,万万不可忘记根本,一错再错,把灰姑娘以魔法虚幻出的华服真正当成属于自己的东西。
所以,对于通过郑谐认识的人,她向来都不深交。之于她而言,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郑谐的朋友”,如此而已。
甚至于对待和和就如同邻家姐姐一般的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和和其实与她很投缘,但是在她的刻意下,到底只是君子交,而没成为亲密的朋友。
和和也承认,自己偏执的时候,有点接近病态。好在能令她偏执的事情并不多。所以多数时间里,她仍是那个笑语嫣然清秀可人大大咧咧与世无争的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的小姑娘。
时霖与郑谐的其他朋友不太一样,看起来是个异类。他谦和体贴,散发出质朴干净的书卷气,迥异于郑谐身上那种纵使再低调也掩不住的咄咄逼人的贵气。
时霖与郑谐一起离去,和和望着他俩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呆,又继续去找东西吃。胃已经满了,可她没事可做,满场彩纸上的题目也被人猜完了,于是她在盘子里用切片水果摆造型,堆得很高,像一座宫殿,最后夹一颗樱桃作点缀。
那樱桃滑得很,从她的水果夹中嗤溜一下滑走不见了。和和很窘地四下里张望,还好没有受袭的惊叫声,也没有人在看她,于是她又夹一颗,又滑掉,这一次却是被正嘴角含笑向她走来的时霖用手给捏住了。
和和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没有,她只好腼腆地笑笑:“时大哥,您这一招真厉害。”
“我跟阿谐当初在一个武校呆过几天,只学了几招三脚猫招式,比他差得远。”时霖边说笑着,边拿水果叉将一枚红樱桃稳稳地放到她的盘子里。
“刚才你积极猜谜时我就注意到你,正想哪家姑娘这么活泼又聪明,看起来还面熟,原来真的是熟人。”
和和不习惯被夸奖,羞涩地笑笑,很快又敛去,低头用水果叉拨弄着盘子。
场上适时地响起童趣的音乐,主持人配合地大叫大嚷,先是拍手歌,再来是兔子舞,重复一遍又一遍,正扎堆的绅士淑女们难得地放下矜持,纷纷加入到场子中间去。
满场闹哄哄,时霖并没注意到她的异样,“我们也去跳吧,十几年没玩过这种游戏了。”一个闪神间,她已经被时霖拉入舞池。
大家围成一个大圆圈,一男一女作搭挡。平日大家都少有这么幼稚的时刻,一堆人乐不可支,边跳边笑,热闹非凡,仿佛回到童年的幼儿园。
大厅内冷气很足,筱和和的小礼服是无袖的,裙摆又短,转到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时,身上泛起一丝丝的凉意,可她的手心却渐渐黏湿,贴着时霖干爽的掌心时,有异样的感觉。
时霖扭头看她:“你不舒服吗?”
“没。怎么了?”
“你的手很冷。”
“哦,冷气太凉了。”
时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一些,渡给她一些温暖。他的动作很自然,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或许是把和和当作小女孩了。和和也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整支队伍转了大半个圆时,和和见到不远处郑谐笔挺地立在墙边,一副漫不经心的神色,他面前有一位穿浅蓝色吊带裙的纤柔女子,正一脸景仰地与他说话。
他的目光投向和和他们,视线与和和对了个正着时,他突然用一只手搭在头顶上摆了个兔子耳朵的造型,弯了弯手指,笑得一脸无邪。和和白了他一眼,把头扭过去,不理他。
他在嘲笑和和小时候的糗事。
她从小就没什么音乐细胞,乐感奇差,幼儿园时班级要排一个小白兔拔萝卜舞蹈,人数不够就把她也凑上了。结果排练时好好的,正式演出时却因为过于紧张而找不到感觉,总比其他小朋友慢半拍,事后和和哭得死去活来,觉得特难堪。恰恰郑谐也在场,他竟然还记得,还不忘糗她一糗,真是可恶极了。
和和身上有股犟劲。经过了这样一场深刻的惨痛,和和用了很大力气来弥补她生命中这最短的一截木桶片,有几年,她把大半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练习节奏,结果高中毕业时,她居然可以充当校乐队的鼓手了。这是她不思进取的人生中最积极进取的事之一,得到了郑谐的多次表扬。
这样回想着往事时,和和的不安情绪便渐渐平静下来。
宴席散了,大家陆续离开。
郑谐从几个年轻男子那边脱身出来:“时霖,改日再联络。和和,我们走。”
那边便有人叫:“阿谐,别溜那么快啊,哥们儿好久没凑这么齐过了。”
“我先把和和送回去。”
“妹子也跟我们一起去玩吧。”
和和低声说:“我自己打车回家,你不用管我。”
“穿成这样子打车?”
“我可以送她。”时霖说。
“那就拜托你了。”
郑谐的皮条客作得一点也不高明。
他总是教育她,女孩子不能随便上陌生男人的车,如果是很晚,连熟悉男人的车都不要随便上。换作以前,他会让司机来接她,结果今天他不经她同意就急急地把她推到“陌生男人”的车上。
是他觉得时霖特别的无害,还是她乍见时霖时奇怪的反应让他误会了什么?
要么就是前两个月她交那个男朋友时,郑谐的态度导致了她和那人的分手,现在郑谐想要赔个男人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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