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喝别人喝过的东西,这是避免疾病的好习惯。
……虽然好像也没有什么病菌能让灵霄掌门生病的样子。
太史飞鸿打了一个酒嗝,红着一双眼,沙哑着声音对灵霄掌门说:“当年,我得知我天资不好,曾经萌生过放弃的念头,是阿潇……嗝,当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我放弃的话,放弃的其实并不仅仅是一个修行的机会,而是……嗝,嗝……走进阿潇生活的机会。”
“但是,我明明还在坚持,为什么……”
“嗝,嗝,嗝。”
灵霄掌门听得牙都要酸掉了,他一定也不关心陆尘潇的暗恋者到底有怎样复杂的心路过程——哦,对了,在太史飞鸿的自述中,灵霄掌门终于确定了太史飞鸿并不是余琏的血脉。他就说了,毕竟这一千年来,刨开这几年,余琏基本上都在他眼皮子底下,要是人家都搞出人命来了,他这个掌门还一无所知那也太无能了吧。然而,这并不是说太史飞鸿的身份就很简单了:前太衡剑派弃徒,现余琏指定的下任魔道之主继承人(这厮似乎决定废除以往的以生死搏杀决定魔主之位的传统),更重要的是,还是暗恋陆尘潇的人。
别问灵霄掌门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不是傻子好么?
那么重点来了——
余琏到底心有多宽,才会把这么一个时时刻刻都可能化身为隔壁老王的家伙,放在身边的。灵霄掌门忍不住斜了太史飞鸿一眼,过了一会儿,他不得不承认,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这家伙真的没法和余琏竞争,毕竟,余琏至少不会……
“嗝,嗝,嗝,嗝,嗝……”
大哥……哦不,你是我的大爷,大爷,你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啊。这酒嗝都打出节奏感来了。灵霄掌门看不下去了,抢走了酒壶:“你不会这是第一次喝吧。”
太史飞鸿忧伤地看着他。
喝酒的人脸色都会发红,但太史飞鸿一边很掉形象的打嗝,另一边,他脸色却红的很漂亮,并不是那种酒红脖子粗,上下一色红泛紫的情况,而是一种很美丽的,像是两坨天边的晚霞,反而衬托得肤色如雪,米分嫩如藕,一双眸子带着水光,焦点聚拢不起来,反而带着一种迷离之感。
以灵霄掌门最近被某些喜欢把男子和男子拉红线的女修们洗脑后的审美体系,他可以很肯定地说,这又是一个很有潜力的祸水,和陆尘潇属于同一级别——都是那种乍一看很没有什么亮点,但细细品味却很有意思的家伙。
至少,灵霄掌门并不会相信,余琏会把魔主之位随随便便交给一个路人甲。
“是,第一次。”
灵霄掌门对太史飞鸿的诚实无言以对。
他正准备将这位心中暗恋嫁给他人为夫——这句话怎么听起来这么怪——的菜鸟·太史飞鸿抗下房顶之上。至少,他可不想第二天自己又多了什么新的可以乱点鸳鸯谱的搭配。这年头,男男都不能理直气壮地出门行走了。然而,他刚刚拉起太史飞鸿的手,一道人影就从边上窜了出来。
“哟,两位好雅兴啊!”
如果这年头有什么灵霄掌门此时此刻最不想见到的人,毫无疑问,眼前这位就是一个:那是一个穿着宽大的白色道袍,裸|露的手臂上盘旋着五道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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