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九天,臭九天,吃定我们家清歌不会还手是怎么了,死九天,臭呜呜——”我气得破口大骂,毫无顾忌,安圣一把捂住我的嘴巴。
“姑乃乃,你不要命了,这里是皇宫,你以为还是你们以前哪!”
南若风机警地关上门,迅速转回头,搂着安圣的脖手撒娇,“娘,我也不小了,现在总可以出去见识见识世面了吧?”
“你很大?你现在这种行为叫很大?”安圣斜眼看他,扯扯他搂住不放的手臂。
“嘿嘿,这是天经地义的,又没有外人!”南若风嬉皮笑脸地道。
朗乾转过头去咕咙,“真丢脸!”
“喂喂——”南若风还要不服气地说什么,我不耐烦地打断了。
“不要闹了,我问你安圣,”我严肃地看向安圣,“南蛮是怎么回事?真的严重到需要清歌去收拾吗?”
“有没有严重到那种程度我是不知道,但是我只知道一一的确需要清歌去,咱们天日将帅无数,只有清歌一个熟悉水战!而南边恰恰就是水战为主,你说,不派清歌还能派谁
?”安圣双手一摊,颇无奈地道。
“这么说,”我眯上了眼睛,“你完全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个,也不能这么说,我是有参与军政的权力,但是,既然清歌都不去执行监国的权力,我就更不能太过放肆了,你应该明白,南蛮的事我是一知半解,而决策虽然征询过
我的意见,但是,“她苦苦一笑,”我总不能自告奋勇上战场吧?最终不管我同不同意都只有清歌一个人选,害得我都不敢去见你,连你的大喜日子都没去参加!”
“怪不得我都没听到你喧闹,原来是没有脸来见我!”我冷哼。
别人不了解我也罢了,可是怎么连她都不理解我的心情?难道她的爱人不是在新婚伊始被派上战场,难道她不是饱受相思之苦,结果,就是这个和我处境惊人相似的、我一度
当她是朋去的人,连一个预警都没有给我,就这样决定了我的命运。
我心中有种被背叛的痛,虽然明知道这样的自己有点幼稚。
“你要是想去找清歌,我和雷渊会帮你想办法的。”清清嗓子,安圣郑重地道。
第三章难思
那一片红入骨髓的热闹在他的梦中轰轰烈烈地上演,人声鼎沸,连父皇的离去也冲不淡那铺天盖地的喜气,每个人的眼中都有泪水,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笑容,他知道是梦,可
是却宁愿不醒。
他坐在高大的打扮得精神非凡的骏马上,一身大红,他在浑身发抖,他的双手几乎握不住缰绳,他这辈子连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紧张过,他躁动不安地等待着凤辇
,身后迎亲的人也在安静地等待,他们是知道新郎和新娘是多么艰辛才走过来的。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街那头没有丝毫动静,他急得在原地打转,生怕出了什么意外。
人在紧张的时候,总会出现许多胡思乱想,他突然在想,也许这只是一场梦,一场美梦,他突然醒来时,会发规自己依旧孑然一身,依旧寂寞孤独,站在遥遥的高处,着著芸
芸众生的生活,如果没有这场梦,他会从容平静地接受他的命运,可是,一个人在品尝到蜂蜜的甜美以后,又怎么还能心平气和地回到黄连罐中?
突然,街那头出现了s动,喜悦的高喊,高贵华丽的凤辇出现了!
这一场众人期待巳久的婚礼引起了万人空巷般的空前轰动,名动天下的宰相家八千金,以公主之礼嫁入皇室,那金光耀眼瑞气千条的凤辇,连当年的安圣公主出嫁也没有缘分
坐在上面;陪嫁的嫁妆,有先皇帝准备的,也有宰相府准。从街这头一直蜿蜒到十几里开外,让人不由得惊叹皇室的大手笔,更羡慕新娘无与伦比的好运气。
近了,近的他可以看到新娘金色的面纱后甜蜜的笑容和深情的眸子,他的心才安安稳稳地放回了肚子里,接下来繁琐的礼节他懵懵懂懂地被人牵著,压根不知道是怎么过去的
,他的眼中只有倾国倾城的新娘,为了尽快走进新房,走进新娘的身边,去感受真实的幸福,他以装醉逃过了热闹的酒宴,成功地踏进了新房。
那几道游戏之题,她以为对于他们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很难,可是她忘了,他是学过天干地支五行八卦的,第一题其实就是那些知识的根基,根本不成问题,第三题用来考验一
个智力超群的人显然是个错误,只有第二题让他稍稍动了一下脑筋,可是,绝不是问题,当他写出答案给她看时,她的表情,让他忍不住产生一点飞扬得意的感觉,他觉得她真可
爱,跟平常光芒四s的艳光完全不同,鼓鼓的腮透出憨憨的可爱,欲望像浪潮一样汹涌而来,他们都无力抵挡。
那娇柔的胴体带给了他一生从未有过的快乐感受,隐忍了多年,为的就是这一刻虔诚地拥有,她如雪的肌肤在新床上大红绸锻的映衬下发出粉晕的诱人色泽,艳丽的嘴唇在摇
曳的灯光下散发出致命的诱惑力,凤眼微殇,点点星光彻底融化了他柔软的心。
他看著她,心底荡漾着一份难以抑制的火热,他一向不是欲望感受强烈的人,活了二十多岁,从来没有任何女子能让他产生一丝的冲动,无论是倾城佳人还是温柔闺秀,他甚
至以为自己真的是有病的,可是遇到她以后,他才明白,不是他没有欲念,而是他心底的欲念其实伴随着真诚的爱,无爱的欲是卑俗的可耻的,是人的一种兽性的折s,只有充满
了爱的欲望,才能带给人心灵的震撼和完美的体验,他深深地埋进她,从心底发出喜悦的呐喊,
从今以后,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有了比自己生命还要珍贵的爱侣,比翼翱翔的美好梦想,真的能够实现吗?
她慵懒地偎在他赤l的怀里,笑得像偷腥成功的猫儿一般,她觉得是她占便宜了,长久的渴望终于成为现实!她得意洋洋地缠着他.如同抱着一个大型的人偶一般,他宠溺地
看着她,也只有她才会有这么古怪的想法,可是他心底也有他的担忧。
他摸着她雪白完美的耳垂,希塑她能够为他穿上耳d,在他们这些懂得看星象的人群里,有一种说法,如果一抹异世界的灵魂在这里,没有任何足以牵扯她的东西,那么她其
实很容易回去,他要她戴上这个世界的东西,不离身的东西,仿佛是一个印记,即使灵瑰漂移迷惘,也能够准确地定位他们所处的世界。
他没有把自已的心思告诉她,害怕,担心,这样的不好的情绪体验只要他一个人承受就行了,他不应该也让她跟着不快乐,既然要永远守护她,他就应该给她创造一片永远快
乐无忧的天地。
他忘不了他们别离时她茫然无助的表情,他心底抽痛,可是,为了他们以后能够彻底地摆脱一切俗务,为了以后能够永远在一起,他不得不同意这次出征,他知道,这是他人
生中的最后一次领军,也许,也是最后一次为九天去尽一个亲兄弟的责任。
所以,他选择离去,那凝视的眼波,就成了他岁中唯一的眷恋。
波涛汹涌,平地三尺,这样的恶劣天气,在寒冬天里是罕见的,南蛮的天军虽然久驻在此,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依然不敢轻举妄动,不过,主帅已经带他们打过两场漂亮的
仗,成功遏制了那些贪婪岛民s扰边境百姓,也足够他们士气振奋一阵子了。
海边的高坡上,一道颀长的黑色身彩静静地矗立在那里,一夜的辗转反侧没有留下任何疲惫的痕迹,一双宁静起雾的眸子与眼前呼啸狂野的环境形成了鲜明对比。
那清俊脱俗的面庞褪去了往日的淡雅温暖,整齐的发束被狂风吹乱,衣裳也早巳放弃了不不能染上一丝杂质的白色,而透过墨一般的黑衣,不知是颜色上的视觉效果,竟无端
地多出一份狂放肃杀之气,也许,只才这样冷默肃杀的气息,才能够跟这里险峻恶劣的环境相对抗吧?
海浪滔天,而歇息在安全港湾里的船只却只受到小小的波浪的影响,微微地颠簸着从容地面对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o因为这一场飓风,战场上所有的人.都陷入了僵局。
远处快速跑过来一道身影,接近先前的人,先前的人在来人尚未接近自己三丈之内的时候便微微一动,转过头看向来人。
“王爷,披上披风吧,海边风大。”来人是一个俊俏讨喜的大男孩,正是孪生兄弟之一的铖影。
“你这小鬼,不知不觉竟然也学会劝人了。”清歌淡淡一笑。
“王爷若不放心王妃,当时完全可以将王妃带在身边啊,以王妃的智慧,说不定还能给王爷很大的帮助呢!”铖影有点不明白,王爷那么舍不得王妃,为什么不让王妃一起来
这里?王妃又不是没有上过战场。
“绮罗害怕战场,”清歌沉静地道,语调十分淡然,“北疆沙场的血流成河、尸骨成山把她吓坏了,连西域她都不愿待下去一一我不希望她为了要和我在一起,而再次经历那
种恐惧!”
“哦,原来王爷是怕王妃受不了一一那王爷应该跟王妃说清楚啊,免得王妃生您的气呢!”铖影道,新婚的第二天就奔赴战场,哪一个新娘子能够接受?
“生气倒不至于,我只是担心一一”清歌没有往下说。
“担心什么?”铖影好奇地追问。
“……”清歌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不管她怎么乱跑,至少,她不会再跑回自已的时代去了,我还担心什么?”
“王爷,你在说什么?”铖影听不懂。王妃那么好动,在京师肯定待不长,所以我才要你在城里收拾几间房,万一她来了,也好有个准备,请歌转了个话题道。
铖影心直口快地道,“您是说,王妃会偷偷跑来?可是皇上会允许吗?”
清歌的面上暮地掠过一层阴影,稍纵即逝。
铖影自知说错了话,不敢再开口。
两人静静地往回走,风在他们身边呼啸,刮得他们的衣角猎猎作响,头发狂乱地飞舞,巨浪在背后掀起,浓重的海腥气扑鼻而来,光秃秃的高坡上刷着一层白白的海盐,形成
了岩石上的一层外壳。
“铖影,你跟我也才十年多了吧?”清歌突然开口道。
“是的,王爷。”铖影小心地答道。
“有没才想过,离开我,去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铖影一楞,神色顿时紧张起来,“王爷,是属下说错了话,你生属下的气了?您要赶属下走?”
“不是,”清歌好笑又无奈地看着他,“只是,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是这个王爷了,身边也不需要有那么多的人伺候,我总要为你们安排好出路!
“铖影的出路就是在一辈子待在王爷身边!”他突然高兴起来,“王爷,你不能赶我们走,王妃曾轻说过,要一辈手把我和铜影留在身边呢!”
“是吗?你们两个猴儿精,竞然知道先找好靠山了!”清歌忍不住笑骂了一句。
“王爷现在经常笑得很开心,也经常跟我们说话,以前王爷虽然待我们好,可是从来不笑,也不说话,就像是.就像是从来不曾把任何事放在心上一般。铖影由衷地道。
清歌微微一楞,随即释然地一笑。
“绮罗的生日快到了,今年的生日,她是一定要过了!”
“王妃从来没过过生日,我们是大老粗,从来没有留意过这些事情。”绒影不好意思地抓抓头。
“怪不得你们,她的生日,连她自己只怕都不知道,我也从来没给她过过啊!”清歌轻声道。
曾经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心细如他,却屡屡忽视她的生日,总有一种下意识抗拒的感觉,现在他明白了,他抗柜的,恰恰也是她在下意识抗拒的,她要释放她前世的灵魂,
而不是屈服于今生的躯体,她要他接受的,也是真正的那个她,可是她却无法说出来,现在,当她已经是他心底的凤凰儿的时候,前世今生合而为一,他终于可以为她的新生真心
地感到高兴了。
“咱们又不能回去,王妃今年又过不成啦!”铖影遗憾地道。
远处慢慢出现了一个小点,在狂风中摇摇晃晃地向他们接近,看起来非常吃力。清歌和铖影停下了脚步,眼看那黑点越来越近,终于能看清那黑点是什么了,只是风太大,它
不停地在他们头顶盘旋,就是落不下来,急得直着脖手叫。
铖影向前一纵,窜起数丈高,伸手轻轻地抓住了那个黑点,竟是一只猫头鹰,脚脖手上拴着一个小竹筒。
清歌接过铖影递过来的纸条,只看了一行字,便皱起眉头。
“江湖中近来突然兴起一股邪恶的势力,伤了我们不少帮会首领,请盟主裁夺。
“真古怪,一向风平浪静的江湖怎么会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事瑞,南边的战事刚起,前几天各地又传来重大灾情的报告,虽说这些都是皇上该c心,可是也太巧合了一点吧!
”铖影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清歌沉默不语,心头闪过一个念头,却没有抓住。
“王爷,您看他们针对的到底是咱们还是朝廷啊?”铖影抖着纸条问道。
“这场飓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平息,就不知,我是否有看到的那天!”清歌打量着远方,双眸空远,淡淡地道。
第四章礼物
大清早,我就在咋咋呼呼的纪情一阵乱叫中惊醒。
窗外,一缕缕暖丽的冬阳s进来,我慢慢呈呆痴状拥被坐起,昨天半夜梦见清歌,结果就此无法安眠,一直辗转反侧到拂晓才迷糊了一会,又被纪情这丫头吵醒了。
唉,想到清歌,我不知道翻涌在心口的那种感觉该怎么形容,酸中泛着甜意,甜中透着苦涩,想着想着,眼前的一切便化作清歌那风淡云清的微笑,那清潭般美丽瞳眸专注入灵魂的凝视让我欲罢不能,仿佛上瘾般夜夜魂萦梦绕,悲喜难言。
再这样下去,我的整个精神就会垮掉,再也不是那个活力无限斗志昂扬的裴夜凰,我不能再放纵自己了,真的要好好考虑安圣的话。
“小姐小姐,快起来,快起来!”纪情冲了进来。
我抱头叹息,跟着我也有好长时间了,我还以为这丫头终于有了一点点变化,没想到——江湖儿女,也许这份直率豪爽是天生的吧,既然云青从来不说什么,那我又何必枉做小人呢?
茫然的极度渴望睡眠的脸上努力挤出一抹飘渺的笑容,“是情儿啊,什么事这么兴奋?云青对你笑啦?”
纪情顿时气愤地瞪起杏眼,叉起腰,颇有几分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的影子,“小姐,你怎么老是喜欢戳人家的伤疤呢?这样一点都不厚道!”
我带来睿王府的这群人,只有在我结婚的时候叫过我几声王妃殿下,在新婚的第二天他们就自发自动的回到以前,继续“小姐小姐”地叫,而清歌留下的锏影等人却坚持叫我“殿下”,惹得两边人总是为了这无谓的称呼吵个不停,正好我嫌王府人少不热闹,由他们整天热乎乎地吵,我抱着一堆零食窝在一边笑眯眯地看好戏,每天因此胃口大开,连饭都多吃了一碗。
我耸耸肩,慢腾腾地爬起来,脚刚伸到外面立刻缩了回去,“天啊,这是人待的地方吗?怎么这么冷啊?”
“我说小姐,你真够脓包!以前那股劲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狼叼走了!”纪情一边不满地嘀咕,一边翻出来银狐披风。
“你穿那么少都没感觉吗?”我窝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嫉妒得直流口水地看着只穿了一件皮袄,显得窈窕精神的纪情,果然,是没法跟学过内功的人比,等清歌回来我一定要缠着他教我,哼,现在就让你们先得意着。
“我是南方人都习惯这里的天气,小姐你土生土长的京师人怎么反倒这么怕冷?就算是中毒的体质没法再恢复到原来的水平,但也不该这样啊?!”
纪情絮絮叨叨,把我的衣服叠好统统塞到被窝里,好让温暖的被窝把冰冷的衣服捂热,我再穿就不觉得冷了。听说这个法子是秋灵那丫头教她的,我说呢,这个大大咧咧的丫头会注意这种细节?果然还是秋灵贴心啊,要不是我私心里想让云蓝服服帖帖任劳任怨地管理着凰爵,我还真舍不得把这么好的丫头拱手送给了他,要是云蓝和秋灵知道我这么想,会不会联手揍我一顿?
我打个冷战,算了,我在想什么啊,万一又被哪路神仙偷听到,我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嘛?!
“谁说的?我也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裴夜凰可是彻头彻尾的南方人,我待在京师的时间不比纪情多多少!
还好纪情没听见。
“您快起来,十……睿王寄东西来了!”
我看了她一眼,这丫头还是不怎么能改的过口来,老是“十三”叫了一半才想起来,如果以后十三的身份被泄露了,肯定是这丫头泄露的。
“在哪里?”我迅速穿衣服,纪情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兴奋地从床上一跃而下,火烧p股般的胡乱穿着衣服。
“我知道了,下次你再赖床,我就说睿王回来了就行了。”她呆了半天,挤出一句话,我回眸一笑,妩媚顿生。
狐裘匆匆一披,我冲出房门。
“小姐,东西还在猫头鹰耳房里,早上刚来的,我们没敢动。”纪情追在我身后,尽责的叫道。
我远远的冲身后摆摆手,表示自己明白了。身形丝毫没有停止奔走。
耳房里,两只巨大的雪白的猫头鹰一看见我,两双琥珀色的眼睛同时一亮,兴奋地啼叫了两声,我会心的笑了,原来是这两只,它们可是所有猫头鹰中的老大,是清歌的心腹,传送密件的本事几乎可以跟一些特务高手相媲美,一般只有重要至极的东西才会动用到它们,这对猫头鹰,除了认清歌为主,就只认我了,纪情她们不是不敢动它们带的东西,而是根本就靠近不了它们,更别提拿下它们身上的小盒子了。
“乖,小弟,带什么好东西啦?”我笑着走上前去,那两只猫头鹰双双飞来,停在我左臂上,一只抬起左腿,一只抬起右腿,把拴在它们腿上的小盒子举了起来。
它们看起来很累了,我快速解开绳子拿起盒子。
怪不得它们那么累,盒子沉甸甸的,看似普通,却木质细腻,做工精巧,要从南边携来可得花好大一笔力气,不过,清歌好好的给我寄东西干嘛?
从猫头鹰的脖子上解下两把钥匙,打开盒子的两个锁(奇怪,社么东西要这么谨慎?),再掀开盒盖,一阵耀眼的金芒闪过,我不由得闭了闭眼,再睁开,竟然发现,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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