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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补习物理。当程亦涵带着讲义和地址,坐着公车七拐八绕地找到了人家家门口的时候,男生的父亲愤怒地摔了门:“你又骗我?”当然,是冲自己儿子吼的。瘦高的男生暴躁无辜地申辩:“不是!真不是我同学!骗你我是你儿子!”父亲更怒了:“小兔崽子你再说一次!”

程亦涵掩门,冲进电梯。过了10秒,他又冲出来,一张一次性便笺贴在人家门锁上,上面一行清俊的字迹:实在是对不起。

第二份工作是在快餐店打工。程亦涵身材不错,穿上侍应生的衣服以后,格外漂亮。老板很高兴雇到了一个这么好看的会走路的招牌,便要程亦涵拿着300张优惠券去街边散发。当天晚上,骨头都要累散了的程亦涵从领班那里得到了10块7毛钱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快餐店里。因为数学不错的他计算了一下,最新开发出来的笔记本电脑的价格,需要他在这家店里干7年多。

第三份工作开始的时候,程非就已经注意到了儿子的新动向,却无暇研究其中的真正原因,只是增加了他的零花钱。这更令程亦涵深刻认识到了金钱的价值,从而更努力地在电影院卖票。4周的工作让他差点在医学院挂科,把他辞职的念头推向高潮的是那个下雨的晚上。特价的周末场本来人就多,程亦涵已经站了5个小时,因此当有个带着墨镜的年轻人递过一张大额钞票却只买小厅的一场不叫座的文艺电影的时候,他便很愤愤,头都没抬,点了座位后扔出一把找零:“谢谢,下一位。”

“程亦涵?”墨镜年轻人忽然惊叫,“亦涵!”

程亦涵一身冷汗地抬头,琥珀色眸子的江扬的嘴张大得可以塞下整把爆米花。

苏暮宇有写日记的习惯。他把那些日记本摞起来,像字典一样码在书架上。纸页记录的是过去的味道,苏暮宇微笑,他有另一个习惯,就是从来不把任何一个日记本用到最后一页。这样,每当你觉得生活到了尽头的时候,还有空白的惊喜可以翻开。

他望着窗外大片大片的郁金香园地,继续他的微笑。他始终保持着练习微笑的习惯,堪称美丽的微笑,并说服自己在这样的过程里尽可能地把生活看成一个美好的事物。波塞冬出去骑马围猎,本来苏暮宇应该全程参与,但不幸的是,昨晚他的右脚撞在门板上,一道3cm的血口裂开,骨节也疼得要死,不能穿鞋,只能养在房间里。

饿了就吃东西,厨房什么都有,尽管让厨子做。

渴了让小丫头给你端鲜榨果汁,我在泉水里给你冰了30个蜜桃。

想玩就让他们陪你,哪个不听话,就宰了他。

想我,就让他们抬你上山去,有顶藤轿在正殿等着。

从这个意义上讲,波塞冬是个很好的情人……苏暮宇啜着蜜桃汁,把自己的脚翘在凳子上,边境的太阳微微毒辣地晒过来,他恰好把受伤的脚背暴露在阳光下,因此颇为惬意地动了动脚趾。

忽然,一盘摘了蒂的草莓从天而降,苏暮宇笑起来:“电视剧一样的把戏,我不喜欢。”万飞做小奴才状半跪在那边,双手举过眉:“孝敬大王的。采摘园的第一批,不甜的话,大王把小的头拧下来。”

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不用手,直接把脸埋在大盘子里,用舌尖卷了3个进嘴,轻轻一咬,冰甜到喉咙深处。万飞笑着看,出了神,半晌才忽然反应过来,记起了自己来的正经事儿,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纸包,拿了几片叶子放在嘴里咀嚼,然后糊在伤口上。

“哎……”苏暮宇不禁痒,大口嚼着那些红色的小果实,故作厌恶状唠叨着,“真恶心……”

绿色的汁水从伤口附近流下来,万飞仔细摸着那段骨节:“没伤到要紧的。你怎么回事?”

“做了个噩梦,醒来找水喝,有点心慌。”苏暮宇吃完最后一颗草莓,连盘子里的汁水都喝干净了,满意地舔舔嘴唇,在阳光里蜷了蜷身子,就像一只猫那样,无所希冀地享受当下。

万飞没回答,接过盘子,在苏暮宇额顶一吻就走了。如果苏暮宇知道,从那天开始,每晚床头都会多一杯白开水的话,他希望自己在那个优美的时候,抱住万飞,仔仔细细地说一句我爱你。

“以上就是本次例会的要点。”程亦涵用遥控指挥电子笔关掉了大萤幕,然后娴熟地把二秘的会议记录推到江扬面前,“长官?”

江扬飞快地瞥了一眼:“慕昭白,杨上将那边的讲座,你好好准备,上飞机前别忘了把我打包的蜜瓜搬给他。散会吧。”

苏朝宇站起来,风风火火地冲出去,江扬挑眉吼:“哪儿去?”

“给暮宇买蜜瓜!”话没说完,人已经不见了。凌寒耸肩笑:“传言不假。”连一向不爱笑的袁心诚都默默点头。林砚臣更是神神秘秘地跟慕昭白使眼色。

江扬被他们闹得心里发毛:“传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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