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崇义靠着浴缸,果然尽力挺直了腰。
陆雪征用毛巾围了叶崇义的脖子肩膀,然后拿来剪子剃刀,很精心的为对方理发——叶崇义是无论如何不肯出门的,所以陆雪征在不得已之下无师自通,悟出了剪小分头的手艺,成果居然还很不错。
仔细打扫了他那后脖颈上的头发茬子,陆雪征自行收起理发用具。而叶崇义坐得久了,很是疲惫,便不由自主的向下一溜,躺回了热水中。抬手摸摸自己的短头发,他也觉出了几丝清爽舒服。
“雪哥。”他扭头向门外细声说道:“我想吃冰淇淋。”
陆雪征快步走进来,满脸惊喜的笑容,因为万万没想到叶崇义会主动想要吃点什么:“冰淇淋?好,等洗完了澡,我出门给你买回来!”
然后他挽起衬衫袖口,急急的从水中捞出毛巾,开始为叶崇义擦洗身体。叶崇义的食欲往往是稍纵即逝的,他须得抓紧时间。
把湿漉漉的叶崇义抱回床上,陆雪征快手快脚的为他穿戴整齐。叶崇义太瘦了,衣裳尺寸虽然已经尽量合了他的身材,可当真套上了身,看着还是空空荡荡,越发显得病骨支离。
陆雪征为他梳了梳头发,眼看已经到了打针的时间,便将那个装着针药的小皮箱拎到床上,又捧着叶崇义的脸蛋亲了一口:“宝贝儿,你自己打针,我去给你买冰淇淋回来——还想不想要点别的?蛋糕?饼干?”
叶崇义身边没有大穿衣镜,不知道自己那衰弱模样配上一身笔挺华服,看起来有多么的刺目可怜。很用心的仔细想了想,末了他摇了摇头,撒娇似的用任性口吻小声说道:“就要冰淇淋。”
陆雪征转身向外走去,临到出门时,他回头又看了叶崇义一眼,微笑嘱咐道:“我马上就回来,乖乖等我!”
叶崇义看他满脸满眼都是笑意,阳光明媚的,忍不住也是笑,但是没有说话。
待陆雪征掩门离去后,叶崇义伸手打开皮箱箱盖,很熟练的寻找药剂针管。他今天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剪掉了凌乱长发,还穿了一身崭新衣裳,所以像受到了某种感召一样,他理所当然的就拿起了一支亮晶晶的新注s器。
费力剥开针剂瓶口的铅皮,他用针头刺穿胶皮瓶塞,将那淡黄色的吗啡针剂尽数吸取。挽起衣袖露出手臂,他习以为常的为自己注s了一针。
然后他心情平静的将这些器物收回箱内,又随手扔掉了针剂空瓶。把小皮箱远远推到床边,他无所事事的躺了下去。
窗子开了半边,一阵微风拂面而来,叶崇义在舒适之余,忽然感到胸中疼了一下。
莫名其妙的抬手捂住心口,他略觉惊惶的想要起身——然而不行,无形的大锤当头砸来,碎裂一般的痛楚沿着胸椎发散蔓延;冷汗瞬间渗了满头满脸。他张大嘴巴想要呼吸,可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压迫下来,竟是要把他碾成粉身碎骨!
眼前的白昼渐渐变成黑夜,他终于是嗅到了死亡的气息。他知道自己是要早死的,他时刻准备着去死,可是如今当真面对了死亡,他还是怕了。徒劳的伸出手去凌空抓了一把,他无声的唤出两个字:“雪哥……”
一滴眼泪滑过他的眼角——如果陆雪征此刻能在身边,他便不怕了。
在铺天盖地的窒息与剧痛中,叶崇义调动了身体的最后一点力气,撸下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人生的最后一刻如此惶恐孤独,叶崇义绝望的闭上眼睛,紧攥着戒指的右手向上抬到一半,随即沉重的垂向了床下。
苦痛渐渐消退了,身体渐渐轻飘了。叶崇义穿过了长长的黑暗,在尽头的光明处看到了陆雪征。
他变回了十八岁的叶崇义,富有俊美,睥睨一切,不曾经历过任何苦楚与折磨。将那枚戒指递向陆雪征,他高傲的说道:“喏,还给你,我走啦!”
陆雪征买了香草口味的冰淇淋,用大玻璃杯装着,上面c着小勺子。单手扶住方向盘,他一边开车一边焦急,因为天气晴暖,他总是担心冰淇淋会很快融化。当然,按理来讲,这么沉重的一大杯冰淇淋,无论如何不会立刻全部融化,但他就是急得很——叶崇义难得主动想要吃点什么,他须得给对方弄到真正的冰淇淋回去。
急三火四的在家门前停了汽车,他端着大玻璃杯一路跑上楼去。气喘吁吁的推开卧室房门,他兴高采烈的喊道:“崇义,冰淇淋来了!”
然后他低头在那冰淇淋上舔了一口:“还睡?我顶着大太阳跑出去给你买回来的,看你敢不吃!”
房内除了一张大床之外,再无其它家具。陆雪征把大玻璃杯小心放到床前地板上,随即单腿跪上了大床:“崇义,醒醒,吃点再睡——”
话说到这里,陆雪征忽然中断了言语。盯着叶崇义的面孔凝视片刻,他伸出一只手,轻轻试探了对方的鼻息。
与此同时,“叮”的一声骤然响起。戒指从叶崇义的右手指间漏出去,落在了地板上。
陆雪征神情木然的收回手来,而后难以置信似的,抬手捂住了嘴。
一口气深吸进去,他忍无可忍的哭出了声音。摇着头向后跌坐到了床上,他哽咽着只叫出了一声:“崇义啊……”
叶崇义静静的仰卧在床上,神情平和,终于熬完了他这一世所有的苦楚与喜悦。
九十五、快意
陆雪征知道以叶崇义那个打吗啡的凶法,这一天是迟早要来的。
叶崇义死的干净,仿佛一切冥冥之中早有预料,让人感到心惊。从地上捡起那只装过吗啡针剂的小玻璃瓶,陆雪征有那么一瞬间发作疑心,特地从皮箱中翻出常用的一支针管,重新抽取些许吗啡,给小狸猫打了一针。
小狸猫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安然无恙、活蹦乱跳。喵喵叫着蹿上陆雪征的膝盖,它扬起小脸,用鼻尖接住了主人的一滴热泪。
金小丰闻讯赶来,帮着陆雪征来张罗这一场丧事。这是他近三年来第一次看到叶崇义——小惊而已,并未大骇。
他十几岁在垃圾堆里讨生活时,大概不会比如今的叶崇义更顺眼。
叶崇义活着,是他眼中一根看不见的眼中钉;叶崇义死了,就是一具尸首,一副没了活气温度的骨r。雷厉风行的定上棺材选好坟地,三天的功夫,他把叶崇义这个人彻底埋进了地下。
叶崇义留下的痕迹,也被他整理包裹起来了,无非是些半旧的衣物,以及那一皮箱吗啡针具。眼看陆雪征正处在一个失魂落魄的时候,他自作主张,一把火将其烧了个精光。
除此之外,他又特地缝制了几套崭新衣裤,也随着纸人纸马一起焚化。后来陆雪征反应过来了,想留几件叶崇义的东西作为纪念,金小丰就告诉他:“干爹,叶先生的东西,都烧给他带走了。我们未必在上海久留,如今给叶先生多烧一点东西,对他也好。”
于是陆雪征就挑不出理,没有话讲。
金小丰回了家去,把自己那一套不得见人的家什翻出来,尽数砸碎毁灭,尤其是用来涂抹擦拭针管的一瓶毒药,更是处理的干干净净。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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