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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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很香,就像叶崇义那样香,一百二十法郎一瓶的香水味。陆雪征在他身上闻惯了,也就不再觉得刺鼻。想到叶崇义当真是对自己动了感情,他在莫名其妙之余,心里倒也痒痒的生出了几分暖意。

只是感情归感情,叶崇义可以任性撒疯,他却是要保持理智的。

陆雪征挂好衣服,心中并没有想起韩棠。

他爱韩棠,可同时又认为大丈夫坐拥三妻四妾,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只要自己把握得住,能够分清亲疏远近,也就算是仁义了。

从写字台下的抽屉中拿出一把银色剪刀,他单手c|进裤兜里,慢条斯理的修剪那兰花的长叶。金小丰是不爱花草的,这几盆兰花放在书房窗台上,这些天来自由生长,已经完全失了形状。

陆雪征嫌兰花“发型”不美,左一剪右一剪的修理,越修越短,后来眼看这兰花快要变成金小丰,这才意犹未尽的停了手。

找出手帕擦拭了剪刀锋刃上的绿色汁水,他兴致高昂,推门走出书房,将楼内所有花草全部屠戮了一遍,感觉十分痛快。

天亮之后,戴国章来了。

金小丰说他腿上挨了一枪,其实并没有这样严重,不过是腿肚那里让子弹擦去了一条r。垂头丧气的站在陆雪征面前,他知道自己这回是丢了人,并且还惹出了麻烦,实在是对不住那“大哥哥”的身份。

他做好了挨骂挨打的准备——如果当真只是挨骂挨打,倒也好了;就怕陆雪征大发雷霆,那他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是束手待毙。

然而陆雪征并没有大动肝火,只是走到他面前,用手指点了点他的太阳x:“你这脑子里成天都在想什么?”

戴国章深深的低下头,无话可答。

陆雪征放下手,慢慢踱到了戴国章身旁。沉默半晌后,他沉声说道:“平白无故烧了人家的铺子,是应该赔偿的。我去找个中间人牵线,和那个什么师长联络一下。到时我出钱,你出面,回北平把这件事情解决掉。”

戴国章深知一间大皮货店的价值,这时就面红耳赤、愧疚已极:“干爹,我……”

陆雪征抬手一拍他的肩膀:“大哥哥,以后长点脑子吧!”

陆雪征把电话打到了唐安琪那里,拜托他去联系那位北平师长;戴国章则是满面羞惭的告辞离去,返回北平善后。金公馆一时恢复了安静,陆雪征见李纯下了楼,便让他去把金小丰叫过来——盛国纲还在家中,等着他派人前去商议正事呢。

李纯答应一声,转身走回楼上,片刻之后咚咚咚的跑下来了,神情有些惊惶:“干爹,金哥病了,身上热的烫手。”

陆雪征听到这个消息,不禁皱眉——金小丰这人有个特点,即是平日健壮如牛,可每隔一年,必会在冬天大病一场,仿佛是故意要把日常的小病小灾积攒起来,到那特定时间进行一次总爆发一样。

李纯来的时候不长,还没有掌握金小丰的生病规律,这时就惶惶然的不知所措:“肯定是因为他昨夜穿的单薄,受了寒风。”

陆雪征先不管他的病情,只想此次奉天一行,本来是想让金小丰去的,然而这家伙忽然病倒,戴国章也是麻烦缠身,最得力的两位全派不出去;旁人能力有限,又不放心让他们去独当一面——毕竟那是个陌生地方,一旦失手,旁的不论,首先就坏了他陆雪征的名声!

思来想去的沉吟片刻,他把盛国纲的地址纸条拿出来交给李纯,口中吩咐道:“你开车去唐家,把这个给韩棠,就说这笔生意交给他了。”

李纯接到任务,马上出发,同时把金小丰抛去了脑后。陆雪征在楼下客厅中长久的徘徊,试图将头脑中的纷乱思绪理出眉目,也没有去探望金小丰的打算。直到一小时后,他思路清晰、心情平静了,这才转身上楼,前去关怀义子。

金小丰孤零零的躺在床上,通体滚烫,火炭一般,嘴唇都发白干裂了。

陆雪征从来不进干儿子们的房间——他是别人手里的枪,干儿子们也是他手里的枪。对于一把枪,似乎不必抱有感情;可是金小丰戴国章这一批人,毕竟是跟他久了,所谓日久生情,他没法把自己的心完全变成铁铸的。

金小丰的房间宽敞明亮,略显凌乱,除此之外再无特色。陆雪征走到床前弯下腰,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而他明明是烧到昏迷的程度了,此刻却像心有灵犀一般,忽然睁开眼睛,望向了陆雪征。

然后他动了动干燥的嘴唇,发出了喑哑的声音:“干爹。”

陆雪征对他笑了一下:“时候到了,活该要病。吃点药、休息休息就好了,别怕。”

金小丰的喉咙发炎,实在是发不出声音了。眼神迷茫的凝视着陆雪征,他的神情忽然显出了孤独与忧伤。

陆雪征不再理他,出门亲自去给他端水拿药。

陆雪征坐在床边,把金小丰扶起来搂到胸前,喂他喝水吃药。金小丰似乎是不好意思了,想要自己坐好,然而力不能支,一个沉重的大脑袋晃了两晃,最后还是向后仰靠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

金小丰一直是处在昏睡中。

根据经验,他知道自己一旦病倒,就至少要躺上两三天,不过应该总不至于病死——只要能够得到照顾的话。

白天会有仆人为他端茶倒水,夜里是李纯看护着他。到了第四天凌晨,他出了一身透汗,头脑渐渐清楚起来,可是四肢完全无力,精气神也被抽空,好像一辈子都没有吃过饱饭了。

他知道这是好转起来的兆头,所以静静的仰卧在床上不言不动,想要等到天亮之后,去喝一点稀粥。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窗外的夜色是越来越浅淡了,但是冬季夜长,所以也估摸不出大概的时间。正在此刻,房门忽然有了开关的响动;随即是李纯哈欠连天的发出含糊问候:“干爹啊……”

金小丰想动,然而动不得,胳膊腿儿都不听了使唤,只听陆雪征低声问道:“今天好些了吗?”

李纯接二连三的打哈欠,哼哼唧唧的答道:“昨天下午又吃了一遍药,好像烧的不那么厉害了。”

一阵微风拂过金小丰的面颊,他知道那是陆雪征走到自己面前来了。

一只干燥温暖的手覆到了他的额头上,停留许久后似乎还是不能确定温度,于是他的眼前渐渐暗下来,鼻端隐隐嗅到了陆雪征的气息。

陆雪征的额头,贴到了他的额头上;两个人的身体,已经拥有了相同的温度。

恍恍惚惚中,金小丰听到陆雪征吩咐李纯:“上午可以喂他吃点米粥。现在还早,继续睡吧!”

二十一、奉天之行

在金小丰捧起大碗开始吃干饭时,韩棠已经到了奉天。

他选了一个胖墩墩的小男孩子随行——陆雪征亲手培养出来的干儿子们,自然各个训练有素;然而干儿子们再出去招兵买马,就不一定会引来什么货色了。幸而这帮良莠不齐的家伙各为其主,大部分连陆雪征的面都难得一见,也不劳陆雪征为他们费心。

于是韩棠在一番思量谋划之后,就带上了这么个十二三岁的胖小子。

胖小子瞧着憨厚,其实是个恶狠狠的小坏鬼,天生的贼坯子,可惜落到韩棠手里,正是一物降一物,他那资历和头脑都有限,必然不是韩棠的对手。韩棠在抵达奉天之后,带着胖小子寻找到了盛国纲的那根眼中钉。在眼中钉的宅院附近来回溜达了好几天,他心里有了数,这日就把胖小子打扮成了长袍马褂的小少爷模样,又给了他一把枪,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通;自己则是换上半旧衣裤,头上扣了顶大棉帽子,做那贫苦的百姓模样,手里又拎了一只小包袱——天冷,他冻的两只手没地方放,哆哆嗦嗦的往包袱里c,顺势就握住了藏在其中的手枪。

藏在远处闲逛了片刻,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眼中钉”带着一帮随从,吆五喝六的从旁边酒楼中走了出来。而一脸富态模样的胖小子大模大样的从对方面前经过,忽然转过身来,抬手就是一枪,当场把“眼中钉”的脑壳打了个四分五裂!

街上静了一瞬间,随即就是爆发似的大哗然。胖小子按照计划拔腿跑向韩棠,要同他一起撤退;可是后方随从也是有枪的,饶他在人群中兔子一样乱窜,几声枪响过后,他还是中弹倒了下来。

胖小子疼了,怕了,但还没有死,捂着受伤的手臂爬起来,哭嚎着寻找韩棠。韩棠见这孩子已经挂了彩,便趁乱在包袱里开了一枪——瞄的非常准,把胖小子打的向后一纵,胸前立时就开了血d。

然后他随着人潮拔腿便跑,乱哄哄的在前方街口拐了弯。

韩棠孤身一人住在奉天,轻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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