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小花脸子!”他故意大喇喇的质问叶崇义:“我这样对你,你还是要死吗?”
叶崇义从棉被下面抽出一条手臂,慢慢的抬手摸向了自己的额头。苍白枯细的手指滑过那两道交叉凸起的疤痕,他闭上眼睛,忽然笑了一下:“雪哥,我快要累死啦,你就放我走吧!”
“你天天睡大觉,你累个屁!”
叶崇义举起那只手,睁开眼睛抚摸了陆雪征的面颊,气若游丝的笑道:“自从认识了你,我就很累,一直累到如今,受不了啦!”
那只手无力的落下来,搭在了棉被上:“你想啊,我每天要吃、要喝、要玩、要乐,要和大哥斗气,要向爸爸要钱,这就已经很忙了,日里夜里还要想你。你对我好一次,我就要高兴好多天;你对我坏一次,我就要怨恨好多天,你说我累不累?”
陆雪征听了这话,不由得回想起当年岁月。低头在叶崇义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他觉得自己简直快要落下泪来:“疯子,你那时怎么就看上了我?”
叶崇义笑了一下,抬手环住了陆雪征的脖子:“我是疯子嘛!”
叶崇义不肯吃饭,陆雪征打开食盒,见里面有一碗好汤,便端出来想喂他两口。叶崇义勉为其难的喝了一口汤,可是咽不下去,含了半天,还是吐了。
在食盒下层,陆雪征又看到了一盒吗啡针剂。他连忙为叶崇义打了一针——叶崇义的手臂上针眼密布,肌肉僵化,陆雪征简直要找不到一块完整皮肤来进行注射了。
吗啡让叶崇义渐渐镇定、或者说,麻木下来。温热的汤喂进口中,他虽然依旧没有食欲,但也不至于作呕,能够慢慢的吞咽下去了。
陆雪征拧了一把毛巾,为叶崇义擦了擦手脚。又坐在枕边拉过叶崇义的一只手,一边为他剪指甲,一边讲述今天码头上四位老板的泼妇行径。叶崇义微笑着倾听,一直抬眼盯着陆雪征看。夜很深了,两人也不肯睡,只是低声的谈笑。
与此同时,同样没有入睡的,还有金小丰一个。
金小丰盘腿坐在大罗汉床上,一手拿着一支拆解开来的注射器,一手用镊子夹起药水瓶中的棉球。在留声机传出的靡靡之音中,他面无表情的把那棉球探入针管内部,仔仔细细的进行擦拭。
94一世...
战争期间,交通不畅,即便是在依然繁华的大上海,也埋伏了物资匮乏的隐患;尤其是药品——吗啡虽然还不缺乏,但是注射器止血带等小物件,却是统一的走俏起来;至于盘尼西林等物,则干脆是不能轻易见到。
所以陆雪征接受了金小丰的好意——瘾君子所需要的一切物件,从吗啡针剂到医用棉球,他全盘接受了。
既然有了金小丰的支援,他手中攒下余钱,就为叶崇义缝制了几身夏季衣裳。沦陷区虽然与外界隔绝,但也兴起了自成一统的摩登潮流;陆雪征不吝啬,选那最好的衣料,光顾最贵的成衣店,一色全要时新样子。
叶崇义仍旧是发烧——他是不能添病的,一旦病了,就简直没有好转痊愈的可能。趴在床上抚摸了那一叠崭新衣裤,他很天真的笑了。
他是和姨太太们长起来的漂亮孩子,身上带了脂粉气,从小就知道臭美。伸出一只细细的枯瘦手臂,他展开一件西装上衣看了看,然后仰脸轻声笑问道:“现在都兴窄领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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