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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然不嫌弃菜里的焦尸气味,边吃边道:“我?我在这条街上都住了三十多年了,谁比我更熟悉这里的事?”

魏无羡和蓝忘机对视一眼,精神都来了。他立刻道:“三十多年?那可真是够久的。这间客栈都没三十多年吧。听说这里开过首饰铺子,开过衣行,这么说您都见过了。”

布衫老头道:“它最风光的样子我也见过哩。”他压低声音,道:“你们是不是要在这里住?我告诉你们,别。之前二楼上了一把锁你们看到了吗?”

魏无羡也压低声音:“看到了。那到底怎么回事?”

老头道:“十几年前,这个地方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只怕是都还留在这儿呢。”

和他们的推测完全一致。

魏无羡道:“起火的是什么地方?”

老头道:“思诗轩。”

这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吟诗作对、咏云赋月的风雅之地,怎料想是勾栏之所。魏无羡故意道:“思诗轩?书画阁吗?”

老头道:“不是!是妓坊。原先不叫这个名字的,不过后来出了两个大红的姑娘,就用她们的名字凑在一起,改了个新的名字。一个叫思思,一个叫孟诗,合起来就是‘思诗’。”

听到这里,蓝魏二人都是目光一凝。

魏无羡道:“孟诗?这名字像是有点耳熟。”

布衫老者道:“那是当然。孟诗当年在云梦也是红过几年的,弹琴写字画画,还会作点诗,冲她名声来的人多得很,有些管她叫做‘烟花才女’。”

果然!

金光瑶是云梦人,他是在自己母亲死后才北上投奔金光善去的,之前随母姓,姓孟。虽然经过金光瑶刻意的磨灭痕迹,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那位烟花才女的全名,但一听到姓孟,就有所怀疑了。没想到竟然真是她!

布衫老头说完,看了看魏无羡,又摇头道:“不对,也不像。孟诗红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也没红得透出云梦去,现在也没什么人记得她了。你年纪不大,应该不知道她。”

魏无羡信口胡诌道:“我知道。我有个伯父,当年仰慕过孟诗姑娘,如痴如醉,天天跟我们讲她的事。后来她嫁了人,那伯父喝得大醉,那叫一个伤心。”

布衫老者果然上钩,道:“谁说她嫁了人?”

魏无羡道:“没有吗?那我怎么听我伯父说她连儿子都生了?”

布衫老者道:“她倒是想嫁,遇到那个男的的时候她都二十多岁了,年纪不小了,再过几年肯定就不红了,所以她才拼着被责骂也非要生个儿子,不就是想脱身。可那也得男的肯要。”

魏无羡道:“怎么,那男的连儿子都不要?”

布衫老者把一盘菜都吃完了,道:“我听说那男的是个修仙世家的大人物,家里肯定有不少儿子。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的,怎么会留心外头的这个?孟诗盼来盼去盼不到人来接他,只好自己养了。”

和莫玄羽的母亲莫二娘子如出一辙的想法、如出一辙的命运。天底下有多少女子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指望母凭子贵。与其呕心沥血花那诸般心思,还不如多关注自己。然而魏无羡想不明白,纵使金光善不愿意把孟诗带回金麟台,但给一个烟花女子赎身,给她一笔钱养儿,对他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连这举手之劳都不肯做?

他道:“嗯,那倒也是。这孩子聪明么?”

布衫老头道:“这么说吧。我活了这五十几年,还没见过比小孟更聪明伶俐的孩子。孟诗也是有心教好他,把儿子当富贵人家的公子养,教他读书写字,什么礼仪,送他上学,还到处买一些剑谱啊秘笈啊给他看。大概还是不死心吧。”

如此说来,他们现在身处之所,前身就是当年金光瑶长大的地方。

布衫老者接着道:“小孟十一二岁的时候,孟诗还想效仿一个什么典故,给他换个地方住,好好学。但是她卖身契还在思诗轩,就只把小孟送到书馆里住。但后来小孟又自己回来了,说什么都不肯再去了。”

☆、第94章寤寐第二十5

魏无羡道:“孟母三迁。”

这就是孟诗要效仿的典故。可娼妓之子,在那书香之地,自然格格不入,受人轻辱。迁到哪儿都没用。

孟诗猜到儿子必然是受了欺负,可再三追问,儿子也不肯开口说到底是受了什么欺负,只得叹息作罢,让他继续住在思诗轩,平时在一楼做些清扫和跑腿的杂事,一边继续用功。

然而,不光外边的人瞧他们不起,连妓坊里面的人都瞧他们不起。孟诗执意生子时已二十多岁,对于风月场女子而言已是大龄,产子后气色体态都受损,孟瑶长到十几岁后更是色衰,不复当年容光,只有靠昔年那一点所谓的“才女”名气勉强吃老本,才有些人出于好奇肯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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