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九章 店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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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伙计的事情沈明钧自己就可以完成,但请女工则非要拥有一定声望且自身便是女人的惠娘出面才可以。

十月十二,药铺开业的前一天。这天一早惠娘就让秀儿带着红儿和绿儿到城里各处张贴聘请女工的告示。

告示基本都贴在各条民巷的巷口,非常醒目。

女工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四百文钱,听起来似乎不高,但后面标注做得多赚得多,最高月薪可达一千文,这就非常有诱惑力了。

要知道青壮年男子在外做工,每天最多也就能赚五六十文,但却并非天天有活干,一个月下来能赚六七百文那就算是非常厉害了。若女工比男人还要赚得多,家里就等于多了个劳力,这在重男轻女的时代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最初来应聘的只是一些家中穷困的女子,当天就来了十几个,这些女子多半都尚未嫁人,有许多已经十七八岁,因为家里无法给她们添置嫁妆,就算人长得标致也嫁不出去。她们前来应聘的主要目的便是赚上一笔钱,给自己攒嫁妆。

惠娘一一对她们面试,首先是看品貌和气质,再看看手是否灵活,是不是适合持笔描彩。

到下午太阳落山时,惠娘留下十二个看起来挺不错的女子,这些女子都未婚,年纪从十四岁到十八岁都有

大家都来打鬼子。”沈溪叫苦不迭。

惠娘一脸得意的笑容:“那你就写得好看点儿啊……这药铺不但是姨我的,也是你们家的,写得难看丢了面子,姨可以原谅你,但你娘绝对会揍人。”

沈溪吐吐舌头,他没想到惠娘也会有这般“偷奸耍滑”的时候。这幅字可不好写,既然要挂出去当招牌,那就必须要表现出一定的书底,展现独特的风格和意境。而以他这个年纪,怎么解释这一切?

惠娘起身到外堂柜台后面,把早就准备好的笔墨纸砚拿出来,仔细地给沈溪摆好,然后笑着招呼:“小郎,别急着吃,过来先把招牌写好,待会儿我就给坊里的李木匠送过去。”

沈溪站起身走到柜台前,他个子矮,根本够不着台面,惠娘干脆搬了张椅子过去,让他站在椅子上写。

惠娘为沈溪研墨,添香。沈溪拿起毛笔,面对惠娘热切的目光,一时间不知如何下笔。

“不许写得太潦草了……上次你写的春联,人家说那是行中带草,写得极好,但挂出来当招牌却不合适。”惠娘不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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