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攫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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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秀宁,皇上准备以民礼成婚,皇上要如此,谁也勉强不得,不过太后总不成也依民礼去接受媳妇参拜,所以届时是不打算去了,皇上准备第二日再携一仙入宫见太后,大婚之日你会去吧?”实在找不着话题了,杨凌黑着脸,讪讪地问道。

“嗯”,永福抿着嘴唇,表情有点诡异,好象在忍笑的样子,不过杨凌不敢看她的脸,所以没有发现。

大棒槌耷拉着脑袋随在后边,被杨凌刚刚训了一通,他现在有点焉了。他那一通骂,固然骂得痛快淋漓,把一众纨绔子弟惊得目瞪口呆,可也把杨凌臊得恨不得找块破布堵住他那臭嘴。

那伙公子哥儿不想惹事但是不代表怕事,一听这粗汉骂的难听,虽然瞧着他们带的家人个个体形彪悍象个练家子,也不禁勃然大怒。这些人撸胳膊挽袖子正准备大干一架,成国公府的四少爷朱贺礼骑着马兴冲冲地赶来了。

朱贺礼一瞧双方正要干架,急忙快马加鞭冲过来,正好瞧见杨凌,杨凌和成国公府走动很多,彼此相熟,和朱老公爷交情极好,朱贺礼认得这位国公爷,连忙高喝制止,然后上前见礼。

那些纨绔子背后损人行,一听威国公就在眼前,哪里还敢多嘴,趁着朱贺礼跟杨凌搭讪的功夫,一个个全溜出城去了。杨凌看在眼里只作未见,这事儿有什么好争辩的?他与朱贺礼寒喧几句,这才彼此告辞。

朱贺礼来的晚,好不容易追到城门口,这一瞧兄弟们又走的没影了,只得打马出城,继续追赶。杨凌没好气地把大棒槌训斥了一通,这才臭着张脸出城。几位姑娘瞧他恼羞成怒的样子,再说这种事儿对一个大姑娘来说也实在臊得慌,所以谁也不敢接话碴儿,几十人的队伍,走了半天竟然一声不吭。如今杨凌主动开口,气氛这才缓和下来。

上林苑在二十里外,加上又是京城的平坦官道,轻骑快马很快便到。金秋的山林是片深沉的墨绿色,其间点缀着鲜红的果实,金秋的天特别的清,水中浮渣沉浸,湖水也碧沏透亮。一进了皇苑区,便觉精气神儿都透着清爽。

众人穿过卫兵和海户守护的外围门户,穿过一片榆树林,骑着马站在静谧的森林边缘静静地欣赏着。眼前是一片平坦的草地,草地中间有一洼如镜的湖水。

眺目四望,郁郁葱葱的山林和脚下莽莽的秋草,依然充满了勃勃生机。置身其中,心旷神怡。忽然,远处草丛中白影一闪,永淳眼尖,拍手笑道:“兔子,是一只野兔,谁来射下它”。

永淳的弓是特制的,很轻,否则小美人儿拉不开,她的箭倒是射的挺准的,在二十步以内立道磨盘大的靶子,基本上只要风不太大,她就一定能射中。

所以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可不敢当众露丑。她这一喊,三位公主的眼光齐刷刷地投在杨凌身上,他是游伴中唯一的男人,不由他来表演箭法还能是谁?

杨凌暗暗叫苦,他的箭法神鬼莫测,一箭没出手之前谁都不知道能射到哪儿去,刚才在三位公主面前就够丢人了,现在还要再丢一回不成?

若是寻个理由,比如说永福正在佛门修行,不便让她看见杀生,倒能堵得住她们的嘴,自己也不用现丑了,可是现在杨凌正希望永福能象正常女子一样生活,怎么会提起这件事让她时刻想着自己正在修行?

湘儿正想见识一下杨大将军的武功,所以催促道:“国公在军中指挥千军万马,胜仗不断,弓马功夫一定是十分了得的,不如就露一手给我们看看。”

杨凌犹豫了一下,摸索着雕弓漂亮的纹路,很沉着地道:“弓箭,其实已经开始过时了,随着神火枪的威力加大,今后的战场必定是火药武器的天下。做为一名高级将领,不但要关注现在,还要放眼未来。

所以,我在军中时,十分注意火器发展,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瞒公主殿下,弓箭与我,雕虫小技耳。不过火枪打的百发百中的,我还没有见过第二个,殿下们可要看看?”

永淳拍手道:“好啊,火铳也行的,我见过皇兄使火铳,你就来射一枪看看”。

“好!”杨凌松了口气,连忙取下火枪,熟炼地装药上弹,然后刷地一下,枪托抵肩、贴腮、闭单目,脸上一片凛然。

“好英武呀!”永福暗暗赞叹一声,两只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儿。

杨凌睁着一只眼向旁边转动了一下,瞧见永福以一种崇拜的眼神正看着自己,忙收慑心神,屏息凝注着前方,黑油油的枪管顺着那只在草中竖着两只大耳朵时蹦时停的肥兔子轻轻移动着。

“砰!”一声枪响,眼前一片硝烟,林中惊起无数飞鸟。烟雾散开之前,杨凌的眼睛已经看到那只白兔翻倒在草地上,打中了!总算没有丢脸!

杨凌立即欣喜地竖起枪来,伸手一抹脸上的火药灰,呵呵笑道:“如何?”

话未说完,他的笑脸就偿住了,三位公主正在和胯下马拼命地搏斗着。

杨凌的人、马都是久经战阵的,枪声、炮声、喊杀声早听便了,就是那些大卫侍卫的马,由于经常随同正德皇帝去外四家军操练,也适应了爆炸声。

可三位公主的马是大内最好的良驹,只有皇家的人才有资格乘坐。正德皇帝有一匹最心爱的汗血宝马,所以这些上乘良驹他根本不骑。这几匹马一直养在大内,根本没听过这么突如其来的爆炸声,这一枪顿时把她们三个的马给惊了。

永淳年轻虽小,马术却最精,骏马狂嘶暴跳,人立而起,她始终紧紧扯住缰绳,抱住马颈,贴在上边不动,那马挣扎了一番就被她控制住了。

湘儿和永福马术比不上永淳,健马长嘶,人立而起,然后攸地向下一顿,立即象离弦的箭一般分别向两个方向狂奔出去,永淳左右看看,当机立断,喝道:“你去追我姐姐,我去追湘儿”。

杨凌已经急了,一听这话想也不想,拨马便追。

永淳今日来,本想在林中游猎时制造机会给姐姐和杨凌独处,哪怕姐姐一时没有胆量表白情意,起码让两个人能够渐渐相处融洽,情愫暗生。这时的惊马事件倒是给了她灵感,所以才立即说出让杨凌去追姐姐的话来。

她看了眼湘儿,湘儿骑着匹个头稍小的红鬃马向湖边草地上奔去。那马“咴咴”地叫着,四蹄腾起,飞也似的狂奔。湘儿上身紧紧贴着马背,一手握紧缰绳,大红的衣衫两条飘带随风飘起,远远望去就像一双飞翔的翅膀,那样子如风驰电掣,势不可挡。

永淳放下心来,知道以湘儿的骑术当不致掉下马来,她怕那些部下追去坏了姐姐和杨凌独处的好事,便娇喝一声:“你们统统待在这儿不许动,我们制止了惊马便来”。说完连挥马鞭,追着湘儿下去了。

这里是皇家苑林,外围有兵驻守,有千余海户和太监料理,中间的湖泊和森林虽是一派原始风光,不过并没有什么能伤人的野兽,所以永淳公主一声吩咐,侍卫们便驻足不行,眼睁睁看着两拨人马冲了下去。思及国公一声枪响,两位公主狂奔的狼狈相,这些侍卫们不免暗暗窃笑。

永福公主不是娇滴滴什么运动都不会的女子,蹴鞠、射箭、骑马、投壶等等游戏也是自幼就玩的,只是年岁稍长后,性子比较恬静,象骑马等比较剧烈的活动就少了。不过这时健马呼啸而行,驰骋如电,她也丝毫不惧,只是一时控制不住受惊的骏马而已。

地上草高没膝,健马趟行奇速,只听草木被迅速冲开的沙沙声和马蹄落地的重踏声。健马驰骋一阵,眼见奔势稍缓,马的惊恐已经消失,这时若动手便能控制住马匹,永福公主放下心来。

她悄悄回头一看,见只有杨凌一人匹马扬鞭狂追而来,心中顿时一动,心跳也有些加速,那刚刚攥紧了的马缰情不自禁地又松了松,放任马儿狂奔,享受着被杨凌追在后边的这难得的机会。

草丛中偶有鸟雀、野鸡、獾子和野兔被惊蹿而起,前方空旷的草地已经渐到尽头,已是一片密林了。向右是一座斜坡,拐过去经过一段崎岖的路径就是第二个湖泊。

“拐过去,只有我们两个……”,想到这儿,少女之心为之飞扬。

但是……乐极生悲,永福暗暗驭使着马儿向右一拐,这一段比较狭窄,右边是土坡,左边不远是树林。一头四不象正在土坡前啃着草皮,惊见马来把它吓了一跳,它蹭地一下转过身,三拐两拐,蹿进了林中。

让它这一吓,那匹马也向旁边一闪,不料草深林密,草中有一土坑,马蹄一下子陷在当中,把永福抛了出去,正在意乱情迷当中的小姑娘重重地摔了下来。

永福在地上滚了两匝,只觉脚骨欲裂,膝盖也麻酥酥的疼,不禁坐在地上,捧着受伤的脚,泪珠儿在眼眶里直转。

杨凌快马追来,一见公主樟在地上,急忙飞身下马抢上前来,问道:“你……可曾受伤?”

永福公主眼泪汪汪地道:“我的脚怕是断了,疼得厉害。”

杨凌一听摔断了骨头,这一急可顾不得男女之防了,连忙上前单膝跪在她的面前,永福“嗳”了一声,那条腿已被杨凌架在膝上,迫得她只好双手后撑,以免跌倒。

这样的姿势实在暖昧,好似在向人发出无言的邀请,要不是今天穿的猎装,难免春光外泄,永福公主羞得俏脸绯红,可是瞧杨凌一脸焦急,并无他意,她咬了咬唇,也由得他握住自己的脚,一动也不敢动了。

膝盖处,染上了灰尘和砸擦在草地上的绿色渍液,里边渗出的鲜血也染红了银白色的紧身裤衫。杨凌隔着裤衫轻轻一触,永福秀气的一对眉毛就微微蹙了起来,小嘴儿微微地成了O形,轻轻地吸着凉气。

可怜这朱秀宁姑娘,也不知修了几世的福份,才投生在帝王家享福,从小娇生惯养的,一身肌肤如脂似玉,波光流晕,娇嫩的吹弹得破,绝无半点瑕疵。

可是碰上了这位九世善人。永福公主颈上割伤为他流了血;膝盖跌破又为他流了血,只是不知下一次为他流血是什么时候,会不会还是这么辛苦。

杨凌轻轻摇了摇她的踝骨,永福公主“丝”地吸了口冷气,杨凌真着慌了,他犹豫一下,说道:“你……膝上还在流血,踝骨也不知怎么样了,我帮你包扎一下再扶你上马好么?”

永福公主面容羞怩,玉颊生晕,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杨凌松了口气,便去替她脱靴,这长筒的靴子即便解开了侧口,下边还有一截,踝骨处要慢慢伸直,才能把靴子褪下来,杨凌试了几次,永福都不免痛得娇吟一声,杨凌看得发急,自己也忙了一头汗。

他干脆盘膝坐在地上,把公主的腿小心地放在自己大腿上,然后趁着筒靴侧口解开比较宽松,把一只手贴着她的小腿伸了进去,徐徐用指尖固定住她的脚跟,然后另一只手握住靴底向下褪,看看差不多了,忽然速度一快,那只靴子就在永福的一声娇呼声中被除了下去。

杨凌紧张的冒汗,他对永福道:“这下好了,我……事急从权,我要卷起你的裤管把膝盖包扎上,好么”。

永福咬着唇,扭过脸去轻轻一点头,杨凌便将她的裤管儿一点点的卷了起来。美丽的、二八芳华的处子,那肌肤本来就是晶莹剔透、如冰似雪的,永福的肌肤更似从小拿酥乳精油精心呵护出来的一般,粉光致致,细腻如粉。

这么好的肤质还是杨凌生平仅见,手指抚在上边竟令人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这可是公主的啊,想想都令人哆嗦。

杨凌抬头瞧瞧,永福想是怕疼不敢看伤口,头扭着一直不敢转过来,这才大胆地继续向上卷着裤管,到了膝盖处他格外小心,直到裤管卷过膝头露出伤处,那里擦破了一块皮,有些地方淤青了,中间部分渗出血来。

要说这伤放在别人身上原本不算严重,可是衬着那晶莹如玉、润滑如粉的绝妙肌肤,就叫人感觉难以容忍了。如果这样的美妙肌肤上烙下一个小小疤痕,实在是令人遗憾。

杨凌本来都从袖中摸出了手帕,可是见了这么细嫩如脂的肌肤,他还嫌那件蜀锦的手帕纹路太粗了。杨凌从侧摆掀起上衣,从细棉精织的贴身小衣上撕下长长一条,那处布料细软,他托着永福纤美的小腿,然后从永福腿弯下穿过去,把布条轻柔地在膝盖上绕了一圈,然后再从腿弯下穿过。

永福这条腿一搭到杨凌的大腿上,立即就象麻痹了一样,完全不听从自己指挥了,可是偏偏腿上哪怕每一个细不可见的毛孔好象都有了知觉,能敏锐地感受到杨凌手指的任何动作:“好……好了没有?”

这句话问出来,把永福自己吓了一跳,又没伤风,怎么声音沙沙的、闷闷的,象是从鼻子里哼出来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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