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非常麻烦,特别麻烦,你知道我最讨厌麻烦了。”
方缘一怔。
唐莎莎却站起身来,走回了自己屋里。
她以为和秦知年成为邻居已经是非常要命的事情了,但是到了周一才知道,就算以后她搬家离开了这个地方,秦知年这个噩梦也不会离开她。
之前唐国华和她说过,让她周一直接去科研所报道,周一早上大清早的,又特意打了个电话过来,提醒她千万不要迟到。
唐莎莎看着闹钟上显示的六点半,想到这里去科研所仅仅需要的十五分钟路程,有些哭笑不得。
周一早上科研所各个部门要开例会,唐国华给她通知的时间是九点半。也就是说现在离她上班的时间还有差不多三个小时。
方缘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唐莎莎正擦着嘴,一副刚刚解决完早餐的样子。
唐莎莎和她道了声早,又指了指桌子对面放着的东西,和她说:“你今天有面试吧?我也帮你买了一份早餐。”
方缘点了点头:“谢谢。”
平心而论,唐莎莎不化妆的时候那张脸看起来是很嫩的,就是装成刚刚念大学的女生也毫无压力。但是这个人不管是妆容还是穿着打扮都喜欢把自己往成熟里面整,现在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副已经有了一定经验的完美OL。
方缘在她对面坐下来,表情十分担忧:“莎莎。”
唐莎莎抬头看她,一脸无辜又茫然。
就这个样子来看,还是很可爱的。
方缘用好商量的语气和她说着:“你那种完美又刀枪不入的态度,对对外人就行了,对着同事和以后要长久相处的人,就用平时普通的样子相处就可以。”
如果唐莎莎肯用平时在家里那副普通小女生的样子面对别人,绝对会比现在受欢迎很多。
唐莎莎略微皱起眉。
方缘目光变得悠远起来。话虽如此,她也知道现在突然和唐莎莎说起这件事,对方会改变的话不太可能,毕竟一个人这么多年的习惯,没办法说改就改。她叹了口气,“你这样子,会让人觉得你不好相处的。”
九点一到,就几乎已经过了早上上班的高峰期,路上人少了不少。
初春的阳光慵懒地洒下来,虽说是南方的城市,但是现在的晨风还带着些微冷意。
唐莎莎沿着人行道上地砖相接处那条缝隙笔直往前走着,每一步都仿佛踩在云上,飘忽又不真实,心里也难免生出一点恍惚。
在和秦知年相熟之前,她绝对都是一个正常的女孩。
她本性偏软和,在大家眼中一直是个乖乖女,颇受父母和老师的宠爱。那时候的唐莎莎像个软团子,谁都想捏一捏。她会正常的撒娇,会苦恼,会示弱。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和秦知年就从“仅仅认识”变成了“熟识。”
她也开始慢慢变化起来。
她讨厌秦知年恍若天之骄子的模样,她讨厌秦知年对她露出嘲笑的嘴脸,她讨厌秦知年凡事都比她强一些。所以软团子变得坚不可破,无懈可击,软弱和幼稚只有在面对极其相熟的人的时候才会展现出来。
这样的情况一直维持到某一天,沈怡突然出现了。
她从来不认为身边有能比自己更加优秀的女性,也从来没有把沈怡放在眼里过,但是沈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秦知年红颜知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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