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独自走着,身上很冷没有力气,嘴唇也有些发干,这些都是失血过多的征兆。
萧晓芳跟在他的屁股后头,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远不近。
走了一段。“别再跟着我了,快点回家去,我保证那群人不敢再去找你了,在跟着我就不客气了。”杀手转身停下,犀利的眼神让萧晓芳不敢靠近。
胳膊上的伤没有认真的处理过,使他呼吸变得急促。已经好几个小时了,从陈家别墅逃出来血就没停。刚开始还不太在意,毕竟子弹不是从枪里面打出来的,以为伤的不是很重,自己随便包扎一下就好了。现在看来是伤到某根血管了,鲜血就一直没停止过,虽然流血的速度不是很快,可也经不起细水长流啊。
此时,他对刘苗的恐惧又增加了几分,如果说用手接住子弹凭的是巧劲的话,那么用手掷出子弹就要全靠力量了。
一个小女孩掷出的子弹能穿透衣服打进一个人的胳膊内,可见力量之大。幸运的是,她掷出的子弹力道很平稳,没有在臂内翻滚旋转形成空腔,只是留在了臂内。
“你怎么还跟着。”杀手郁闷了,这孩子不是刚才吓傻了吧,怎么撵也撵不走。他停下,萧晓芳也在不远处停下,他走,萧晓芳也跟着移动。爱跟着就跟着吧,杀手无奈的走到这条胡同与另一条胡同交汇的丁字路口,一转身,走进一条隐秘的死胡同,外人很少光顾这里,聚集了不少的流浪乞丐。
杀手回头看着萧晓芳露出得意的笑容,好像在说,如果不怕脏就跟着来吧。
萧晓芳没做过乞丐,需要很大的勇气才跟了上去。
杀手走到胡同的尽头,那儿有一个帐篷,他走了进去。萧晓芳站在外面候着,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来,报恩吗。有时候,女人的举止总是那么莫名其妙。
“如果外面站着冷,就进来吧。”杀手发话了,一会取子弹会很麻烦,外面有个人干嘛不用,自己可是她的救命恩人。
萧晓芳抱着肩膀抵御寒冷,听到呼声后顺从地走了进去。
都说大多数男人是不会收拾房子,洗衣服做饭的,这话一点都不假。里面很乱也很简单,就一张床和一张桌子,简单之极。桌子上摆着纱布,镊子,蜡烛还有一桶医用酒精等一大堆东西,杂乱无章。杀手正坐在床头用蜡烛烤着一把尖刀,目不转睛。从没受过枪伤,一些治疗枪伤的药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凑齐,因此拖到现在才取子弹。
当然他的职业也不允许受枪伤,那意味着死亡。若不是听到萧晓芳的那一个‘救’字,他才不会出去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呢,早就自己动手取子弹了。
子弹内含有铅,在人体内存在的时间越长,人就越危险甚至会引起中毒,所以中枪伤的人必须考虑先把子弹取出来,才能止血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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