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受降城下月如霜(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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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专门毫不避忌提起万贞儿是自己徒弟,事实上就是在警告钱皇后不要下黑手。

下层百姓的印象里,丁容城是公正和正义的化身;军中士卒的心里,丁容城是战无不胜的旗帜。但丁某人的护短,在朝廷大佬之中,是众所皆知的。事实上万贞儿此时还活得好好的,钱皇后做人还有底线是一部分原因,但其实更多的,是私底下宫里大太监都知道,她是丁一的徒弟。

宫斗不是战争,不用钱皇后去下什么命令,她只要表现出一个意向,自然有人迫不及待,去把阻在前路的人和事都扫平了:都已经到了皇后身边女官可以杖毙太子宫里的宫人了,朱见深想起建庶人都触景生情了。

但没有人去动万贞儿,就是因为丁一此人极护短。

杀了石璞的凶手,到现在还没首尾呢,此案在刑部也是最后把罪名弄到了某个江洋大盗的身上,然后斩了脑袋算是结案。那可是挂着兵部尚书衔,还协助过于谦处理过一段时间兵部事务的大人物啊!

就因为他为难了丁如玉,结果就身首异处,朝廷的大佬们,私底下都以为,这事就是丁一做的!宫里的大太监消息灵通得很,所以他们没有人敢去动万贞儿,丁一这种护短起来就不讲理的主,到时算帐,可不会去找真正下手的人,总归要为自己小命着想啊。要知道石璞也不是亲自做那些事的啊。也是手下幕僚、长随的脚手,但可曾见丁某人讲理了?

信里提起这茬就是警告钱皇后,最好别太过份。

这时丁一终于落笔。这是一封没头没尾的信,没开头也没落款、日期的信。

入眼就是一句重复的话:“干我底事?”一连写了七次。

要指定谁继承大统,丁一问英宗,关他什么事?为什么要拿这样的问题来问他?

不过在这么写七句之后,丁一接下来,就给英宗讲了他“于倭风闻之趣事”:有打行的大头领不知道把家业传承给哪个儿子才好,于是就派了自己的儿子。每人去经营一间打行,以一年为期。每处打行各出一批人手,进行生死决斗,谁赢了就得以继承家业。但是最后家业并没有传给那个最后取得胜利的儿子,打行的大头领说那个儿子品行不好。尽管他最有能力,也不能把家业传给他,结局是打行大头领喜爱的儿子继承了家业。

在最后丁一写了这么一句:“此事由听闻之后,我以为不过怪诞,后来听闻有丐儿,是故事中那当年连倭国幕府将军都以礼相待的大头领后代,寻来问之,居然确有其事,大奇!故录下以供一笑耳。”然后丁一让文胖子去寻了怀恩过来。把这封回复给英宗的信,教怀恩看了记熟,“你回去以后。教万贞儿在场,然后把此信一字不漏,复述与见深听,就告诉他,是我叫你这么做。”

“大哥放心。”怀恩记性极好,当场把信复述了一次。一字不漏。

丁一招手教文胖子过来:“到了出云,安排船只送怀恩回去复命。他出来太久,宫里等得心焦。”

有些贪玩的怀恩开始有点不高兴,但后面自己仔细一想,也就明白了。

丁一看似没有表态,其实已经表态,只不过在明面上把自己摘出来罢了。

英宗不可能让朱见深和钱皇后的儿子,各自去治一县的,不说安全问题,朝廷大臣能把英宗喷得不敢上朝,因为这严重侵犯了士大夫阶层的利益啊。不过,给皇子弄些少年内侍之类,教他们去操练成军,倒是能做到的。

而丁一提出一个警告,就是如果这么做之后,以各种名目质疑胜利者,不认帐,反至传位给失败那个人,以富商而论,是会破家的,不然要不是家业破尽,怎么曾是幕府将军座上宾的大头领后代会成乞丐儿呢?

看上去丁一的提议貌似公正,甚至还是更偏向于钱皇后的儿子,因为朱见深没娘啊,钱皇后要帮她儿子弄多些资源什么的,绝对很方便的事情。加上如果英宗更喜欢钱皇后的儿子,那么自然就更加方便了。

但是,不要忘记万贞儿是丁一的弟子,在京师里、皇宫里,天地会、忠义社的成员,怎么联系,万贞儿都是知道的。万贞儿不是一个会束手侍毙的角色,要不然她也不会托怀恩捎话给丁一了。

如果论下黑手的话,安全局衙门暂不去提,关外的大明第三师还是陈三的掌控之中,也暂不去说,单是万贞儿可以调动的宫中人手、京师人手,可以从丁家商铺支取的银子,不见得就比钱皇后那边差多少。而如果搞到撕破脸皮,京津的四海大都督府守备处,那关外的第三师,说实话,别说丁一了,相对于朝廷来讲,他们绝对会听从有着丁一徒弟身份的万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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