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洗剑血成川(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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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人几乎能上得了马开了弓不假,但在这么快速奔驰的战马,准确命中目标,就不是普通人能做到了。而且他们不是士兵,根本无法形成箭雨的覆盖。

丁一也发现了这一点,所以他收起弓弩,一夹马腹,那高大神骏的白马长嘶着跃过了那个部落的木栅栏,然后一刀从下至上撩削而出,砍断了一个弯弓搭箭的敌人的弓臂、手臂、箭杆、弦和脖子。

他象一个妖魔,巫都干在心里这么说着。

很快的丁一已经砍翻了四、五个敌人,而这空隙那那匹白马得到了提速的空间。

它跑起来,在对方的部落里。

白马跑得极快,比其他蒙古马快多了,虽然长途的行走之中,它并不出色,以至丁一连马鞍都不敢让它负在背上。

但在冲刺上,它不能用出色来形容,它是风,狂风。

象狂风一样载着丁一,还有他的刀,从那刚刚回过神来,走出大帐想要组织人手抵挡的小汗面前掠过,刀借马力,那个小汗的脑袋就离开了他的颈部,被丁一提在手上:“手有弓、刀者,死!”

有个不过七八岁的小孩拿着一把玩耍用的小弓,射不穿布衣的玩具,但这依然也成为他死亡的原因;一个拿着切肉小刀的老女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吓呆了,于是她便再也抱怨自己孤零零的牙齿无法咀嚼食物了……他几乎在喝完话的一瞬间,杀掉了七八个敌人,不留下让对方思考是否放下武器的时间,也不分男女,不分老少。

他就是妖魔!巫都干改变了自己对丁一的评价。

而这个部落看来也和巫都干的想法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妖魔在部落里疯狂的杀戮,似乎他压根也不在乎所有人的生死,拿着武器便是给予了他夺走性命的籍口,又有几百骑在部落外围弯弓搭箭虎视眈眈时,部落的人们放下了手中的武器。

“跪地抱头者免死!”那妖魔似乎环视着,因为再也找不到一个拿着武器的人,无法发泄他肆意屠杀的疯狂,所以愤怒地又再次咆哮起来。

不会有人犯傻,特别是在选择服从了第一次的命令之后。

于是很快就没有人站着了,没有给丁一再次挥起长刀的机会。

面对骑着高大白马手持长刀在部落旁若无人的首领,还有那跪了一地双手抱头的敌人,就算是十岁左右的小孩,也敢冲上去绑人——当然他们没有机会这么做,这一点丁一还是跟巴特尔、嘎达斯交待过,于是那些半大孩子只能在绑起来的俘虏身上踹上两脚,以获得心理上作为征服者的满足。

部落的老人很快被甄选出来,丁一下了马,指着其中一个衣着华丽的老人喝问着那些俘虏:“我要死他,谁愿为他而死?”马上就有两个同样要比其他人穿得好得多的俘虏,站了起来,丁一对嘎达斯说道,“解开他们的绳子,给他们一把刀。”

丁一闭上了眼睛。

若说跑官要官拉关系是来到大明之后逼出来的本事,杀人这事,却是丁一本就擅长的。

世上只有一种职业专门为了光明正大杀人而设的,那就是军人;

什么叫一线精锐军人?就是杀人麻利的军人;

特种部队的军人,绝对是一线精锐里的精锐,也就是如果任务要求必须杀人,那么对于杀人不但要求能力上没问题,并且不会有什么心理压力。

他现在虽要说服自己的,只不过就是全民皆兵的部落里,不存在平民;

丁一不会去考虑蒙古人把六百多万川人杀到只有六十多万,在民族血仇面前,一切都是正义的。因为他不能激动,热血,只在不得已时才燃烧,一旦想起这种民族血仇来,如果在几百年后,那么丁一再混也不会因此迁怒蒙古同胞,但在这个时代,他就会热血。

正常来说,最好的状态是冷静,就如戚帅所说的“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

他是在回忆这场这些人,刚才是那些对自己举起刀箭;

没错,刀下的这个老头绝对是其中一个。

丁一睁开了眼睛,对望向自己的嘎达斯点了点头。

嘎达斯没有问任何问题,马上就照做了,丁一对那两个年青的俘虏说道,“你们能杀了我,你和你们父亲都能活。”

然后他把长刀掷在脚前的地面上,迎上那两个提刀向他冲来的年青俘虏,当着那年老的俘虏的面,他从刀光之中从容不迫地闪过,拗断了他们两人的脖子,象杀死两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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