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夏天婚礼已经整整一周,她和王俊熙的蜜月之行选择在伦敦郊外的一个小镇上。《辣+文+网手#机阅#读m.lawenw.com》据说那里气候比内陆要好很多,十分适合养胎。
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穿着白衬衫和帆布鞋的小姑娘,谁又能料到呢?在不久的将来,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成为一个怀着宝宝的母亲。
我很想用一个故事来写我对她的曾经,但是想一想,未免太矫情。所以,我决定,以后的以后,都不在提一件事。
我想男人的成长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他总是会夹杂着许多感悟。年轻时,我们总爱将喜欢一个人挂在嘴边,动不动就问一个女孩子,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可是年纪稍大一些,就明白了,很多话,没法那么轻易的,说出口。
真正将一个人放在心底的时候,是什么话都没法说的。
特别是,那个人的心目中,根本没有你。
我觉得,这也和我的自尊心有关。
很多时候我想,没必要把一件事说的那么严肃,用玩笑的语气说出来,岂不是更轻松。但是高妍妍告诉我,这种语气,会被女孩子误会,误会成,并不真心。
缘分不足吧。我实在想不到,我们相伴了十五年,为什么,最后没有在一起。
我想,我唯一能够和王俊熙比较的,就是在夏天最不坚强的时刻,我曾经,以一个重要的身份,陪伴在他的身边。
当然,我看的出来,现在的她,已经不需要我的陪伴。
我妈说我是个笨小子,我想是吧,哪有男孩子忍心放走这个优秀的女孩子的?我想,失败的人,只有我一个。
我看了看日历,原来,我才二十五岁。
为什么,好像有种,过了一生的幻觉?
我想,我是矫情了。
高妍妍的短信还是会每天按时发来,短信上只有简单的一行字,睡了吗?早安?没死吧?今天天气不错?或者,外面温度太高了,受不了。
她没跟我说喜欢,我们都很有默契的,不谈过去。
半年后的早上,我在邮箱里看到夏天和大叔在伦敦街头的合影,照片里的她明显的胖了一圈,可是笑容十分灿烂。
她给我留言,说,这么美丽的季节,何不来一个美丽的故事。
我想她说的对吧。只是,我已经没有心思,再那么深刻的,喜欢一个人。
我忽然觉得郁闷,想给一个人打个电话,或者,发一个短信。
翻了通讯录很久,我都没有翻到合适的人选。直到再一次浏览回,我看到高妍妍三个字时,心里面倒是有些纠结。
她坚持给我发那些看似无聊的短信,发了整整半年。
不过,在一个星期后,她忽然断了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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