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并不十分非常郑重,而是比较随意。
黎长恩一去,就遭遇好几位认识的生意夥伴的围攻,大家在一起聊天说话说政治说商机,黎素跟着黎长恩,谁见到他都得赞扬一句一表人才,然後又有人很质疑黎长恩,“你不是没有结婚吗?”
黎长恩笑道,“是他母亲早逝。”
黎素觉得跟着他父亲在一堆叔叔身边很不习惯,和黎长恩说了一声,就自己找了个清静地方坐着了,是吴家的欧式阳台。
一会儿,有人也撩开了厚重的帘子过来,看到黎素,笑道,“你怎麽躲在这里,外面不热吗?”
黎素道,“不热,有河风。吴叔叔,你怎麽出来了呢?”
对方笑道,“也许是知道你在这里也说不定哦。”
黎素笑了笑,继续趴在阳台上看不远处的河水。
作家的话:
来而不往非礼也,难道大家不应该留两个字下来???
☆、第三十一章S城之行(三)
第三十一章
阳台上有桌椅,吴翰轩又进屋去,端了水果冰激凌出来放在桌子上,叫黎素,“你爸爸叫你素素吧,我也这样叫你可以吗?来,吃水果冰激凌。”
黎素回头看他,略微有点羞涩,坐到桌子边吃冰激凌去了。
吴翰轩也坐在黎素对面吃起起来。
黎素看他一个大男人吃冰激凌,就有点傻眼,呆呆看吴翰轩的样子,异常可爱,让吴翰轩笑了起来,“怎麽了,好像我不能吃冰激凌一样!”
黎素摇摇头,“不是,只是我爸爸就不怎麽吃。”
吴翰轩道,“我这个是香槟冰激凌,你要不要试试这个,很可口哦,比你那个可口。”
他才吃一口,就将自己的那一大杯推给黎素,将黎素的那一杯拿过来自己吃,还说,“吃吧。你总把我和你爸爸比较,来给我当义子怎麽样?嗯?素素?”
黎素呵呵笑,舀着冰激凌吃不答应。
吴翰轩伸手在他的耳边脸颊上轻轻摸了一下,“傻小子,只知道笑,给我做义子,好处多多呢。”
他摸过来,黎素就有些僵,但也不好躲开,而且看他的确很喜欢自己,他也就只好那麽受着了,但是被摸的地方一阵热,痒痒的,让他觉得很介意。
他只好低下头说,“嗯,要爸爸说了算。”
吴翰轩道,“那行,一会儿问你爸爸好了。”说着,抬手示意他吃冰激凌,又问,“觉得怎麽样,好吃吗?”
黎素点头,“好吃。”
“好吃就多吃,里面还有呢。”吴翰轩说着,目光就没有放在黎素身上了,吃着水果看向远处,城市里的高楼栉比鳞次,灯火辉煌,倒映在河水里,他还没有自大到认为自己是这个城市的中心,正因为在商场里摸爬滚打,各种事情,反而让他觉得人其实挺渺小的,所以那麽对黎素一眼就看上了,他进入他的眼,就像是敲了他的心一下,让他从那一刻起就变得怪起来。他作为一个渺小的人类,就那麽被另一个人给捕获了。
从黎长恩的嘴里,知道黎素才十五岁,十五岁的孩子,他要他能做什麽呢?
但是,又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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