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想去教室,一方面是我不想见单婷婷,虽然我已经不怎么生她的气了,可并不代表我想见到她;另一方面,我真的是要去图书馆,我想要“点石成金”,总得查一查有关的化学资料吧!
第二十五章筹钱谋道
我回来的时候,当然把倩儿的金戒指和那块石头带回来了,要不然让我到哪去找实验的器材啊?
我把王鹃送去她的教室后,就直奔目标——图书馆。
我来到图书馆,哗!居然满了,以前不来还真不知道,以为别人和我们系的一样,大部分不喜欢学习,现在才知道,学习的也是大有人在的啊!只是我没有看到而已。虽然和学校附近的网吧里的学生比起来,人是少得太多了,但是有这么多人也不容易啊!
不过,我的目的的那些有关化学方面的书籍,坐不坐到是无所谓。
幸好图书馆的书籍整理的很是清楚,不同的科目都是分类摆放的,还在各自的科目上方贴上了书标。不然我还真不知道如何去找呢!
我很快就找到有关化学方面的书籍,发现那一边的书架是体育方面的书籍,化学方面的书还真是不少啊!
我随便的取出一本,开始看起来。
渐渐的我已经沉醉在知识的海洋里,原来学习化学是这么的有趣。
以前不喜欢学习它,是因为它们认识我,而我却是不认识它们大部分,所以才回觉得学习它们没劲。
如今凭我开发过的大脑、继承了神龙王和魔龙王的记忆和强大的力量,这些怎么会难得倒我呢?
古人说什么:一目十行,过目不忘。
对如今的我来说,更不在话下,我可不是什么一目十行,而是一目两页,并且能在一秒钟内看完记住。
这还是受到书本开数的限制,如果换成更大的书本,并且字变小,我一样能在一秒钟里把它看完并记住。
别人看到我看书的话,一定会感到很奇怪,说不定还会把我当成疯子。因为他们只会看到有一个人站在书架前,不停的翻着书,还一本接着一本,这哪里是在看书啊?根本就是在翻书嘛!
不过,说的也是啊!我就是在翻书,我的眼睛相当与一个摄像头,把书上的内容全部摄下来,储存在大脑中,这些知识并不是我一看过就完全理解的,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对于别人来说也许会很长,但是我就不一样了,超强的精神力和高度开发的大脑作为我的后盾,只需要不多的时间就能融会贯通,大概一本十万字的化学书我只需要二十分钟就能全部搞懂,倒背如流那是不用说的。
死记知识是没用的,我不仅能够记住,而且能够触类旁通,更能在现实中灵活运用。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幸好没人注意,因为来这里学习的学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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