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恋。
……
程述走在寂静的树林里,银色的骑士靴踏上落在地面的枯枝落叶上,发出噼啪的脆响。
像是一个阴森的死地,除了他自己,只有逐渐归巢的蝙蝠拍打翅膀的声音。
鼻尖萦绕着的甜香略微散去小许,程述身体里方才一直躁动着的血液似乎要平和一些,他斜靠着一块大石坐下,开始梳理这一次的世界原剧情。
☆、第二十八章
这其实是个略复杂且唧歪的故事,剧情几度徘徊在濒临崩溃的叙事线上。
原主叫苏伯宁·梵卓,十三氏族中梵卓一族的亲王,密党领袖。
自吸血鬼中十三氏族反目,密党就从未停止过清剿堕魔两族的步伐,耶和华曾预言传说中最接近神的第三世代血族苏醒后之后的天罚,洪水淹没万物,徒留神的虔诚信徒诺亚带着生灵血脉登上方舟,等待新纪元到来。
密党想生存延续,避开这次灭族之灾,但魔党却妄想获得登神之力,他们认为让三代血宿提前苏醒最好的方式就是履行天罚的承诺,因此将血族和人族卷入无边际的混战,以生灵为祭品唤醒休眠的十三血宿。而密党六族为了阻止天罚的引发,多年来一直以解放军打游击战的热情端着魔党的据点,所以两盟在干架的过程中都有把吸血鬼往战斗民族发展的意图,并且愿景强烈。
简单地说,就是魔党想唤醒*oss,密党不想唤醒*oss,两党之间的情节相当于一部超级英雄大片,在反派想获得强大力量的时候,拯救全人类的正派人物就必须出来阻止他,和他打架,运气好就杀掉他,运气不好下一集杀掉他。
男主凯恩斯就是在一次密党清剿活动时魔党留下的遗孤,逃离战场的时候被一个人族,也就是前世的莱特·多恩捡到家里养了一段时间,后来被密党首领苏伯宁偶然发现带回去当儿子养,但凯恩斯不太懂为什么苏伯宁要把他养着而不是杀了,直到他有一天了解到血族一般都不自杀,为了优雅和体面,他们活腻了自行了断的方法是养一个比自己更强大的血族,让他来替自己了结。
凯恩斯就一直以为苏伯宁是把自己当成那根上吊的绳子了。
但其实他知道的不全面,想自杀的血族一般都会故意欺压挑衅那些被养着的血族,基于吸血鬼骨子里的骄傲让他们没办法去屈居一个弱于自己的血族,于是时间一久,有那么一分钟火气上来了就把饲养者给干掉了。
苏伯宁明显不是走的这个路子,他只是岁月太漫长,想自己找些有意思的东西,遇见这个魔族孩子只是一个意外,怜悯之心也只是一个意外,甚至连这个离谱的误会都是个意外。
而凯恩斯自从被前世的莱特·多恩养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一直对他念念不忘,苏伯宁作为一个西域来的对“身在曹营心在汉”这个状态没有多深刻的了解,不晓得其中厉害,于是直到过去许多年以后,苏伯宁在一次战争里陷入休眠,小凯同志光荣地继位当亲王。有一天他从先知者那里得知了莱特·多恩的转世,虽然应剧情相爱相杀的需要成了银十字会里的一名吸血鬼猎人,凯恩斯却还是一时没压抑住自己雀跃的小情绪跑出去找人了。
但此时的莱特·多恩作为新时代的直男,对于这个表现出要让他捡肥皂意愿的不明物种除了脸其实没什么好印象,老是被纠缠来纠缠去也内心火大得很,顺口就说了句那你帮我杀个血族亲王我就答应你。
多少悲剧酿在一句随口。
凯恩斯一想本来自己就是要帮苏伯宁结束漫长寂寞人生的,那这个要求简直就是告诉他好呀我们来交往吧来酱酱酿酿嘛,当即就和莱特同志组了个勇士队,要穿过寂静森林去血族领域屠杀一条尚在沉睡的叫苏伯宁的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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