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多了个老师。
听老师自己说,他年轻时曾经荒唐过好一阵子,总觉得自己怀才不遇,一直离他那“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人生宗旨离的太过远了些。
所以他曾做过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但等到最后烟消云散了,他方才认清了一些东西,算是有幸死里逃生。可偶尔想起那些树倒了血染长街的画面,再想想自己残余不多的生命,什么希望、未来诸如此类的东西,便成了头顶上日渐稀少的白发,死灰一片了。
江宁听不大明白老师关于人生如梦的感慨,在她的世界里,最为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过就是自己的身高已经比院子里的松树高了那么一小截。
不过令江宁感到开心的是,这个西席师父的学问要比青梅姐姐好得多,似乎不论自己问什么样的问题,师父都能回答的上来。这样过去了十天半个月,江宁便几乎赖在了老师身边,除了吃饭和睡觉,就一直叽叽喳喳的向老师问个不停。
“老师,你为什么称自己做‘金丸居士’呀?名号?这个名号是可以自己随便起的是不是?那我不要叫江宁,我要叫‘比松树高居士’!”
“老师,为什么你的胡子是白色的呀?因为年纪大?可是青梅姐姐的年纪也不小呀,为什么她不长白色的胡子那?”
“老师,咱们可不可以不讲《诗经》卫风篇了?之前不是讲过了嘛?什么?学而时习之?可是我都已经记住了,为什么还要时习之?啊?老师你不相信我全都背下来了?那我这就背给你听哦!”
“老师,听说松树会结果耶,松树接出来的果子,是不是叫做松鼠呀?”(注)
“老师,到底什么叫做‘野种’呀?”
住进江府不过一个多月,自号“金丸居士”的老先生就已经觉得头大不已。
其实他一辈子被人当做诗坛领袖,往来之人皆是饱学之士,又哪里当过这么小的孩子的启蒙老师?再加上他的双眼已花,这时教起江宁来自然是不甚容易的。
若是寻常孩童大概好对付一些,就像那些平庸西席一般,每日随便抛出一首毛诗教学生识字、再让学生诵读,只这两项就足够教上一两天的课程了。一整部《诗经》三百余首,每两日一篇,再加上温故知新,两年的课程就可以轻轻松松的定下的。
可摆在残生居士面前的问题是,江宁的资质实在是高的离谱。他自小被人公认为神童,祖父教他的一首诗,不过听来几遍就可背诵如流,可是自己的资质,和如今眼前这个不过三岁出头的小女孩儿相比,那可真真是小巫见大巫了。这孩子几乎是过目不忘、过耳成诵,每每是自己随意说过的一句经义解释,或是不着边儿的人生感慨,隔了几天之后,她还能原封不动的给你说出来。其中的含义她自然是不懂的,但想要在毫不理解时做到这点,这自然是难上加难。
金丸居士知道自己是遇见了天才,可这种本应令一位老师大喜的事情落到他的身上,却让他几乎夜不能寐起来。这倒也不是因为什么嫉贤妒能的缘故,只是他本惜才,特别害怕这么一个天才,会因为自己的教育不当最后泯然众人。所以这位年过半百的教书先生,没日没夜的顶着一脑袋花白的头发冥思苦想,要不就是如同观察小白鼠一般观察着江宁的一举一动,极力的想要探求出一条培育英才的道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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