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放血给他提供了一个新的办法。后来每次做了噩梦,他就在自己身上弄个小伤口,有时候刀子胡乱拉一下,有时候找个尖锐东西刺一下,皮肉上传来的刺痛和少许失血,果然让心里好过些。随着噩梦次数增加,他身上的小伤小疼也增加了,仿佛是噩梦经过之后留下的纪念。
有一天他忽然觉得有必要自省一下自己的行为。想了很久,他甚至还记起当时少年时代和许帆那次分开后,也曾经不小心在胳膊上划了一道血印子。现在想起来却又难说是不小心。再往后,再往后......之笛心里冒出一阵寒意:他又想起大学一年级结束时,因为自己特别看重的大学英语6级没有如愿考到满分,就用小刀在胳膊上划了4下,算是弥补少掉的那4分。
原来我是一个喜欢自虐的人!之笛厌恶地想。
他又想起和暮云一起的那些片段和细节。又觉得不止是自虐。
在那样的年纪,他原本早就熟知了和男女两性之间欢爱的滋味,却一直挑逗勾引暮云几年而强忍不发。其中忍受的痛苦,无疑是对自身的虐待了。
但还不止此。他发现当时的小蝎,有意无意间,同时虐待着两个人。一个是他自己,陈之笛,另一个是暮云。小蝎在事实上折磨着他们,既从精神上,又从肉体上。精神上的折磨自不必说,肉身的折磨,虽没有刀枪棍棒齐发,却更难以禁受些,用暮云的话说是"只管放火却不救火",其实是性虐待。只不过暮云并不知道,这火从来都是烧着了两个人,受到伤害和折磨的,并不止是他一个。
之笛的发现并没有改变他的生活。一方面他觉得自己有些变态,另一方面,他越来越习惯了那个噩梦。每次从梦中醒来,他就擦干在白天已经不可能再流出的眼泪,熟练地给自己制造一个新的小伤口。他已经觉得有些离不开这个梦了。只有在这个梦里,他才能体验到痛快流泪的幸福感觉;随后的自伤自残,又带来另一种让有些麻木的肉体兴奋颤抖的快感。
因此他认为这个梦实际上已经不能算是噩梦了。他喜欢它,迷恋它,琢磨它每次在细节上的各种变化带来的刺激,尤其感谢它让他能够爽快顺畅地倾泻出郁积在心中的眼泪。他对这个梦已经上瘾了。
之笛想,人的变化真快,也真大。
39
虽然家里的态度在越来越缓和,工作上也逐渐顺风顺水,之笛却不觉得生活有多大起色。他始终得不到暮云的确切消息。尽管给暮云他爸的骚扰电话还是隔三岔五地打过去,依然只是打过去就被挂掉,更别说任何积极的响应。
与此同时,他越来越多地陷入对自身的研究和探索。
这个身体,存在了二十多年,以前也只以为简单地与"食色"相关,现在看起来并不止是这个样子。不用说被不透明的皮肉囚禁在黑暗中的灵魂,光是这些皮肉本身,就足够复杂。其实只是一张皮,一堆肉,一腔血,一束筋,横七竖八缠绕填充在一个骨架上,就变得活跃灵敏,能在不同时候传达出各种复杂细微的感受,有时甚至不由自主地反应,又让他厌恶,又令他好奇。
他找不到人诉说内心的这些愁苦与困惑,偶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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