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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弯曲着自己的手指。

“这种垃圾一样的地方我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还有你,猴。”一把拉住猴的后领,刺——啦。对方连人带椅子都到了他脚边。“和我联手吧。那边那个,”他抬抬下巴指七:“差不多也该动手了。以为我没注意到吗?”

“什么啊到底?”揉着后脖梗的猴带着脾气问。

七看看狼,简直哑然失笑了。

真服了你——他真想说。——在那种精神状况下还能琢么这种事情。

狗的刑期是106年。

杀掉貂和羊时因为还没分组不具备“杀手”身份,所以不能减刑。即是:106+50+50=206,之后:

杀鱼案:(206+50)/2=128

破羊案:128/2=64

破鱼案:64/2=32

破牛案:32/2=16

啫喱案:16/2=8

破鸟案:8/2=4

然后,规则里是这样说的:实验进行中刑期不满(≤)一年者随时可获得“无罪释放”

“——那家伙得再破两次案那只狗才够得上无罪释放——算上你我们正好两人。”

“狼,算你赢了。”七叹了一口气。我的确还差两个除数,所以不好意思了,第一个我就要耍点小手段来拿了——“杀死貂的是狗,所用的手法是圆珠笔直接捅破喉咙。”他一本正经地说。

“——别那么看着我嘛,狗杀貂的时候虽然还不是‘杀手’不能减刑,但规则里并没说‘侦探’要破的案子一定是要由‘杀手’犯的。”——对、也没说案子不可以“显而易见”。

那么现在狗余下的刑期是:4/2=2

“嗯……接下来要怎么办呢。两位那个表情是什么意思啊。”七笑得诚实又驯良。真是,我不是已经说了嘛,我不打算对在座的两位出手。而且,接下来的这个除数才是重头戏啊:

——对、这个实验还没有结束,还剩一位“真凶”没有被指证。然后、实验的真义也——

“这个,再好好读一下吧。”七把在自己手中待放多时了的、七版“实验规则”啪地扔在桌面上。

1、两人一组为一队,组中的其中一人身份为“杀手”,另一人身份为“侦探”。双方身份由之后安排的抽签决定;【为什么要有侦探?】

2、杀手有权利杀死实验中任意一人;凡杀死一人,同组两人刑期减半;

4、侦探有权利指证真凶,但必须正确阐述案情及犯案手法;指证必须在现存全部人到齐的情况下进行。凡成功指证一人,同组两人刑期减半;如若推理错误,刑期增长一成。侦探不可杀人,否则即刻被执行死刑,但正当防卫者除外;【为什么侦探不可杀人?】

4、实验开始后24小时内不参与分组者,即刻被执行死刑,但无人可组的情况除外;分组一旦决定,不可中途变更;若实验进行中有落单情况出现,不可重新分组。不论何种情况,落单者只拥有“杀手”或“侦探”一方身份;【为什么不可重新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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