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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脚边,难不成我要把它踢到狗嘴里。”

闫凯:“合作愉快。”

庆祝这么愉快的大事的只有三碗炒饭,连碗汤都没有。所以,别信那些干大事的人在成事之前,会有风雨雷神的特效,吃饭吧。

莫非不是天才,起码他自己不认为自己是天才,在那之前他其实还去过另外一个神秘的地方,而这才真的不知道怎么说好。或许有一天当徐明清再问起来的时候,他能够把这当成趣事讲出来。

对闫凯来说,大学就是一个和他互惠互利的地方,他要一张对别人来说比较重要的证明。学校里没有什么人能教他些什么,知道详情的人都不会自以为是。这颗脑袋真算得上是计算机,凡人已经无法领会。

就连莫非在见识到他的某些本事时,也只能五体投地。不过这么个除了电脑就一白痴的人,不知道怎么把崔运凯迷得一愣一愣的,崇拜他崇拜的不行。莫非在治他时,就抓住了这七寸。可怜的崔运凯就算是个小天才,还不是在莫非手底下乖得很。

那边徐明清和沈霞正约会,沈霞还好心的问道:“早知道他在,咱们就一起吃个饭呗,你怎么还让他走了?”

徐明清:“算了,他说他忙。”

沈霞:“明清,我怎么觉得,你对别人都特别好,唯独对莫非就很应付。”

徐明清猛地抬头问:“是吗?”

沈霞点点头:“嗯,我发现是这样呢。你们俩也挺好玩的,说像朋友,关系又太好了。说像兄弟,又不太像。”

徐明清:“是吗,我都没注意到,你不知道,我给我干妈打电话的次数比他都多。所以,我都替他尽孝了,给我交电话费也没什么啊。”

沈霞:“是吗,嗯,可能是因为你们两家关系太好了。”

徐明清:“嗯,可能吧。怎么样,大学生活还适应吗。无论什么事,我可是随叫随到啊。”

沈霞娇羞的低头笑说:“嗯,我们寝室那三个都羡慕死我了。”

徐明清:“我们寝室只有我和常志平有女朋友,他们也觉得你特漂亮。”

这夜徐明清第一次主动给莫非打了电话,然而却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从那时开始,莫非已经开始疯狂地忙碌起来。但是这样一个电话,就让莫非充满了力气。

十一假期,徐明清想回家,但是莫非太忙了,就没约到一起。他正好和沈霞一起回去,莫非知道他们一起回家了,反倒像是松了口气。

莫非他们这边正忙注册公司的事,其实万事俱备,只差个老板。这件事说起来,的确是莫非幸运到家了。白白捡个公司,只要负责一些琐碎的事情,而且等一切走入正轨,那就更不需要他忙什么了。

电脑人才,闫凯会找。人际关系,崔运凯他有。唯独现在资金不太到位,正巧莫母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莫母:“儿子,妈妈这次真是聪明了一次。你知道吗,你爸爸他们厂子这次是翻了天了。”只听见那边莫父喊着:“公司,叫公司,怎么还说是厂子。”

莫母又说:“好好好,公司,你爸爸也升了职,而且厂子里我们投进去钱才多久啊,真是想不到,这么快就分了红,我的这颗小心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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