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朝露挽起袖口,坐在床边穿袜子,随口说:“你的公司不管了?”
在梁倾城心里,事业永远排第一位,然后是亲情,最后是爱情和友情。连何朝露也不敢占据他办公的时间,但是梁倾城回答他:“钱没了可以再赚,我家小弟的病要是耽搁了,我找谁赔偿去?”他说这话的时候,亲自蹲在床边,拿起地上的短靴给何朝露穿上。
何朝露顿觉十分欢喜,眉眼亮晶晶的弯成了小月,梁倾城笑着看了他一眼。别人都说何朝露美艳绝伦,但其实梁倾城一点也不觉得。在他眼里,何朝露无所谓美丑,都是自己挚爱的弟弟。那些外界的美人既不能跟何朝露比,也不配比。
何朝露很久没有见过林梵行了,出于对情敌的敏感,他还是多嘴问了一句:“那个姓林的好久没来咱们家了。”
梁倾城神色微变,似乎不愿意多谈。
何朝露心中一喜:“吵架了?分手了?”
梁倾城不耐烦道:“不要提他。”
梁倾城不让他提,过了一会儿自己忍不住开口道:“他个性很强硬,又总是惹我生气,我不想再见他了。”
何朝露连连点头:“对嘛,公司里那么多善解人意的男孩子,干嘛非得找他。”
“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梁倾城反驳:“我是真喜欢他,他自己不识抬举,反正他这次不向我低头,我绝对不会理他。”
说出这样赌气的话,梁倾城甚至带了一点孩子气。何朝露从未见过他如此,不禁呆了半晌,神情也有些黯淡。
梁倾城见他如此,以为他累了,于是起身离开。何朝露在床上坐了许久,最后招呼阿多尼走上前。
阿多尼是他的心腹和臂膀,是他在生病时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上次来咱们家的那个男人,你还记得吗?”何朝露凑到他耳边,轻声说:“想个办法,杀了他。”
阿多尼眼皮动了一下,随即温顺地垂下头。
作者有话要说:我的电脑大概后天到,真是受够了在触摸屏上戳来戳去的感觉,够了!
☆、两个傻子
秋日的傍晚,吴千帆站在几十层楼高的窗口抽烟。绿茸茸的小区花园旁边,驶过来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车门打开,两个穿着黑色毛领软呢大衣的男人先后走出来,当先那位体态修长优雅,容貌太过俊美,倒不像一个男人了。紧跟着他的那位是个戴眼镜的青年,很斯文儒雅,像是广告里走出来的那种商界精英。
吴千帆眼神不太好,他疑惑了一会儿,才意识到那两个人是林梵行和温澜。这个发现使他略有些不舒服。好在两人在楼下说笑了一会儿就分别了。临走时温澜抬手压了一下林梵行的帽檐,很亲昵随意的样子。而林梵行很傲慢地后退一步,无动于衷地跟他道别。
林梵行回来后,吴千帆私下里问过他这件事情:“是不是打算签约到千盛?”
林梵行很惊讶地睁圆了眼睛:“我跟汉皇还有四年的合约期呢,在这之前我不会离开这里。”
于是吴千帆把头压得很低,鼻尖几乎挨到了他的额头:“贤侄,有些事你不必瞒我,汉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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