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那种特护食的京巴狗儿,很娇小,却很凶悍的那种!
平日里你咋惹她都没事,可一旦抢了她的食物,她便会暴发出惊人的威慑力来。
转身将摊了一桌的食物呼啦啦地全塞进包里,一边装一边嘟囔,“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你们谁也没份,哼----”
重重地哼了一声,双手拎着鼓鼓的旅行包气咻咻地回房了。
呼哧呼哧的傻样儿,惹得除唐小逸以外一干人等均笑开了怀,却----不敢张扬----
众人皆知,叶末闹气时,最好不要生风点火,否则只有自焚的份儿。
倒不是叶末厉害,而是那宠妹成痴赵惜文见不得她生气,所以----
“三哥,你真厉害,出了一趟国,都敢从丫头口中抢食了!”王子看着追出去的赵惜文,望着唐小逸,笑抽了----
“这不是二哥买给我们吃的?”唐小逸困惑的问,面儿极为郁闷。
“小逸,你啥时候见过二哥给除末末之外的人买过吃食?自打丫头来,二哥连块糖都没给咱兄弟吃过一块----”程俊乐的拍着桌子幸灾乐祸道,“哎----你赶紧祈祷,二哥能哄好那丫头,否则我劝你还是收拾包儿回你的普林斯顿吧!”
唐小逸啜了一下捏过排骨的手指,回味其味儿,啧啧赞叹,“这丫头可比小时候凶悍多了!”
犹记少时,跟丫头抢食,结果,打了五针狂犬疫苗,胳膊上的牙印到现在还十分清晰呢。
那时,末末才六岁吧!
刚来叶家第二天。
赵惜文领着他们六个去见这个新来的妹妹,当时她正在啃肉骨头。
眼若杏仁,微微上挑。
鼻子,小巧,若玉石雕刻。
嘴唇,粉嘟嘟,水嫩嫩的---
这样精致的五官,搭配上粉色的旗袍,留着齐耳的短发,整个人看上去,像个陶瓷娃娃----娇、甜、纯、嗲。
因为刚从孤儿院里出来,所以很瘦,整个人显的娇小孱弱,倒衬着一双杏仁大眼出奇的大。
许是因为江南的水养人,那时她的皮肤就很白皙、水嫩、细滑,再加上一双乌溜溜,亮闪闪、晶莹莹、水样样的眸子----
顷刻间便煞到了这群小小伙儿。
当时,他们大院里,比他们小的女孩还真没几个,而且也似乎没这么可爱。
尤其她啃肉骨头样儿,不像他们身边的大家闺秀女孩般用筷子夹着或用叉子叉着,而是直接下爪子。
一口咬下,油顺着她的嘴角流下----
滴落在粉色的旗袍上,可人不在意,继续大口大口地啃着肉骨头。
她啃得大气,嚼的喷香----
你想想那是什么场面?
好比观音座下的玉女,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让原本粗俗的行径也变得赏心悦目起来。
震撼----绝对是震撼----
看惯了周边女孩们小口吃肉、细嚼慢咽的男孩们,那次是切切实实地被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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