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离开,只是一种方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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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向何倾的眼睛,迷离的,痛苦的,眉头微微皱起,伸手碰上他柔软的眉毛,连酒都不能解开他的愁绪。何倾按住我的脑袋,猛低下头来,恶劣地攫取,我痛苦地闭上眼,轻轻抵在他的膛上:“何倾,你考虑清楚没有?”低低叹了口气,我看向何倾。何倾微微一愣,手撑着沙发,那种眼神,是矛盾的,厌恶他的父亲,痛恨我的母亲,又无奈于我的存在。何倾俯下身来,却久久不动,神经因为酒混乱了,时常在理智和情感上作斗争。我笑着,很灿烂,抬头覆上他的唇。何倾闷哼了一声,微微停顿后,低下头来,嘴唇碰触我的眼角,鼻尖,嘴,颈窝,锁骨,耳垂,一步步,似乎是在虔诚地膜拜一件艺术品一样。我颤抖着,慢慢解开他的纽扣,一粒一粒,小心翼翼。何倾低声叹着喃喃:“轻轻。”我回应着:“是我。”如果我不是我,如果你不是你,如果一切都是谎言,我们是不是也能像纳兰德和卢氏一样,坐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鞠一捧牡丹花水,对望天涯,可是,人间萧萧,只来去匆匆,又为何连这一生错爱如斯。

当衣服一件一件脱离于两个人之间,这之中只剩下空白,纠缠撕磨,无所顾忌,两个人诚心相对,似乎要缠绕彼此,就算海枯石烂,地老天荒。一遍一遍的呢喃,温温热热的缠绵,酸楚的泪水流进心里,起码这一刻,天地间只剩对方,把那些所谓的道德伦理都抛开。是否有更清晰的表达,是否还有未来,一切,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起码,这一刻,以坚定拥抱的姿态,拥有着彼此。

看着何倾侧着脑袋熟睡的脸庞,紧抿的唇角,立体的轮廓,我细细的看着,这是最后一遍了,我要好好记牢模样,就算暮年,也要清晰如此。我轻手轻脚地下床,翻开笔记本,抚上封面上的“写给何倾”,我微微笑了下,翻开笔记本,我以为,我会一直写到最后,我以为,在何倾70岁的时候,我能拄着拐杖送给他,可是,一切还没来得及便戛然而止了。从我来德国的那一天起,86个日日夜夜,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了。

我写下日期,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用英文写道:last.night.was.your.birthday.i.have.been.thinking.that.which.present.can.i.buy.for.you.since.july,at.last.i.bought.a.pen.for.you.to.finish.my.diary,i.hope.you.could.cherish.it.(昨天是你的生日,我一直在想,送给你什么好呢,7月份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个事了,恩,我买了一支钢笔,放在了你的桌上,本来想要你来写完这本日记,现在,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了,希望你珍藏着。)我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道:to.the.world.you.may.be.one.person,but.to.one.person.you.may.be.the.world.合上笔记本,看向窗外,一片寂静,时间定格在早晨4点,爬上床,低头,吻了吻何倾的唇,他紧锁的眉头,似有一刻是放松的。

我的第一次,送给了我一辈子最爱的男人,也许以后,我会碰到一个爱我的男人,不那么轰轰烈烈,婚姻孩子会成为生活的主旋律,偶尔还会记得,有一个男人,为我做了很多很多。我把笔记本放在何倾的枕头旁边,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时候,我微微抬头,什么时候,时间是如此之快。

我提着早已收拾好的行李箱,走出房子,回头望过去,房子在一片阳光的味道下,热烈而醇厚,那个房子的二楼,何倾正熟睡着。

这是我第二次来tegel飞机大厅了,熙熙攘攘的人群,逗留的,行色匆匆的,林银他们早已先于我离开了柏林,有些人留下来工作了,有些人转站到美国深造了,还有一批人,回国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又或者回到原来的医院升职。三个月来,我完成了《颅后窝肿瘤与中医整体辩论法》的论文,鲍勃发邮件过来,说我的论文得到了德国医学界权威人士的认真对待,希望我继续留在德国公费学习,我笑着拒绝了,我要学着在没有何倾的日子里,很快乐地工作学习,但现在,我害怕和何倾在同一个城市里呼吸同一片空气,这让我的腔无故地生疼,我笑说,德国的空气质量太好,反而不适合我了。

回到a市的时候,我换了原来的手机号,走出大厅,才打电话给妈妈。

“喂?是不是轻轻?”那头的声音苍老了许多,我不由得心跳了跳,有一刻,我有些想放声大哭,任何一个人,都没有理由去责怪给予他生命,又把一辈子奉献给他的女人。

“妈。”多年未叫的名词,第一次觉得这么有亲切感。

那头沉默了好久好久,似有一个世纪,才传来:“回来啦。”没有欣喜,没有激动,她是一个足够有实力的外交官,所以我不知道她的心情,不过起码我是有些激动的,因为我发现自己的手有些抖:“啊,我回来了。”

“要不要来接你。”

“不用了。”我往外瞧瞧八月的天气,闷闷热热的,看来会有一场雷阵雨,“朱米好像已经回来了。”

朱米和高函的爱情兜兜转转,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朱米是7月份回来休假的,我喜欢听别人的爱情故事,这会让我感觉自己好像也是主人公一样。

朱米和我约在了原来那家大人头咖啡店。我有感于朱米手上那枚特别闪耀的钻戒,这显得她着实是个贵妇人:“你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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