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征的号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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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t,这算是公平交易?

要不是那位英明神武的科莱特大人誓死都要见上我——a所谓的室友一面,也许某些秘密这辈子都无见光之日。

“你是个好人。”英明神武的科莱特大人饭饱茶凉后悠闲地评价道,还打了个巨响的嗝。

“谢谢夸奖,可惜,我是不是个好人,与你无关!”反正我就是看他不爽,当然也就没什么好气跟他胡扯,抽口咽,我不温不火地打量他。这种一看身材就知道gym没少跑的男人会是a喜欢的类型?难道a从小发育不良因此特别迷恋能给他安全感的猛男先生?

暗暗回想和a的那些限制级小粉红,然后咬着下唇恶狠狠推翻先前假想的就是我。他虽然瘦,能力却完全不受影响!虽然次次扑腾乃至扭打想上老子未遂,可——那家伙还是想在top的吧?!

“你和他不只是室友这么简单吧。”科莱特大人察言观色后一语道破天机,害我一口烟呛进肺里,猛的咳嗽起来。

果然这家伙和他有一腿?难道是来审查我这个新情人够不够格?哼,我看是来送死的,我暗暗磨牙,正面当然撂不倒,趁其不备冲上去给他一下倒是有希望。

“我看得出来,”科莱特又说,“我认识的那个孩子从来不会和人保持这么近的距离,更不会和别人同吃一个盘子。(他指的是我和a同吃一盘意大利通心粉,因为两个人吃不掉,分两个盘子又要多洗一个碗。)唉,如果不是放心不下他现在的生活,执意要过来看看,我现在八成在宾馆睡死了,哈哈。”他咧着嘴大笑,手指轻快地敲着跛了条腿的餐桌,眼神却一直停留在我身上,锐利的眸光豹一般犀利。

这家伙虽然体魄魁梧,身型巨尺,却长着一张实在不算难看的脸,而且扭动起来的手指也意外的没有与之庞大的身躯任何不协调感。

“a刚上小学那一年,红发绿眼这样的搭配,再加上混淆别的长相,不引人瞩目也难,在学校倒也勉强凑合。他脑残的老子总算做了件好事,因为注重教育,把他扔进维也纳教育质量最好的小学。小孩子们只管排斥他,还不至于欺负,可出了校门就难说了。据我所知,他老子从未在学校露过面,更别说去接孩子放学,而学校到家的路上又乱的很。我那时二十来岁,整天忙着混帮派,第一次见到他时,小家伙吓坏了,脸灰戚戚的,额角还淌血,剧烈地颤着身体抱成一团缩在垃圾桶边上,空洞的绿色眼睛淌着泪水,就那么不发一言的缩着,几个小混混笑得□又恶心,逼他做猥琐的事,裤链半开。也许是喜欢看他楚楚可怜的像只小猫的表情,他们迟迟没有动手,正好被我发现,说什么路过不平拔刀相助实在太假,我甚至没看清他们团团围在中间的是人是鬼就冲上去开打,因为那些小啰啰是敌对势力的爪牙!等我收拾完最后一个屁股尿流满地找牙的东西,回过神才看清那个小家伙,说实话我也曾有一刹那的歪主意,他长得实在太过美丽,可只是一瞬间,哦,我发誓,就那么一会会,我就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耻,我把那团还在瑟瑟发抖的小东西拽起来,拖到不远的花园水管,给他洗脸,顺便就认了他做弟弟。”

“感谢科莱特先生独到的演说,很彩的戏。”我差点想鼓掌,“我得赶紧记下来,说不定卖给好莱坞当剧本还能赚上一大笔!”

“只有啤酒了吗?不如我们开瓶香槟庆贺?”科莱特对我不友善的冷嘲热讽倒是置若罔闻,只管翘着屁股翻冰箱,看似随意的姿势,却毫无弱点可以偷袭。“话说回来,虽然我也算是救了他,但后来我却做了件很后悔的事,我给他清洗头部的伤口,揉着那个小家伙的发,他的发在阳光下意外地耀眼,丝毫不比金发黯然,我揉着揉着,忽然觉得,如果他身上的颜色不再那么鲜明,受到的伤害或许也就不会这么多,所以我又把他拎回家,胡乱地帮他染了一头黑发,只是想试一下效果,没想到黑发的他看起来english风极了,我开玩笑说,也许黑发绿眼看起来比较协调,没想到那孩子一染就染了这么多年,长出新的就会去染,今天我在机场又看到了他那头黯红的头发,怎么也忍不住好奇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家伙能让他挥去多年不散的影。”科莱特大人做结论陈词,因为我们都听到老爷式的热水器熄了,也就意味着某人洗澡完毕。

motherfuck,都在演感人肺腑的手足之情吗?歌颂伟大的兄弟之爱?见鬼的表演,我看到a沐浴后还半湿的黯红色长发垂在肩头,心里微微一怔,有什么东西碎了。

“虽然常年定居新西兰,好像还是占了美国芝加哥黑帮的第一把交椅。”a平淡无奇地说,就像在陈述今天天气很好一样轻描淡写,然后他指了指冰箱:“没有牛了。”

……

就像是专程从美国坐飞机来讲这不得不说的故事似的,科莱特坐第二天的飞机奔新西兰。而我们的旅途也在不久后开启。新学期开始没多久,a作为巴黎大学的交换生,开始了莫科斯大学为期三年的生活,我当然随行。

申请——考试——审核——办理护照——入学。

莫斯科大学没有我的专业,只好选离它不远的k大,申请就读的专业依然是希腊古典学。

不管怎么说好歹之前也打过基础,每周有至少三个下午的时光被我纯粹消磨在打折的娱乐场所而成绩最糟也有a—水准曾一度让我下巴翘到比额头还高的海拔。

我用空闲的时间泡吧,打游戏,健身,打桌球,鉴赏美女,卯足劲准备一顿晚餐,或者只是光着脚抽我的烟,看他在我身边。

我喜欢a慵懒地躺在沙发上看书的样子,像一只好脾气的大猫满足地伸着懒腰,或者像一株绿色的植物慢慢舒展身体,我喜欢等他看书看着看着睡着以后,悄悄溜到他身边,看他熟睡的侧脸,温和又美好,我也喜欢看他躺在地板某一块有阳光笼罩的地方,纯粹发着呆的他,呆着呆着,一抹笑容就会爬上嘴角。

我每次都想问他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感到幸福,却在多年后发现我从不曾那样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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