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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全身骨架都懒散,路稣年搂着他,他软趴在一侧,浑身无力。

“那么,是该叫哥还是叫一声路总裁,或者我叫路稣年更为贴切?”他手勾住路稣年头部,贴合着而他耳廓,亲昵地问。

路稣年回望他,就着他的鼻尖咬了一口,他有些吃痛,下意识用手去抚摸,路稣年比他先一步,摩擦着他挺翘的鼻端。

那样嘲讽的说话语气,终究是在谈判桌上的该有的距离,他们的距离本不该局限在在此。

“你喜欢就好。”路稣年舌尖舔着他人中,然后缠上他的唇舌。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连哭的力气都好似消失了一般,心里莫名的痛意夹杂着一切的一切,每每想起的噩梦,几近霸占他后半夜。

然后呢?

做过爱之后呢?

经历过灭顶的肉体上的冲撞,冷了什么都不剩,他在心里冷笑,面容波澜不惊,顾自起来穿衣服,路稣年拉住他,抱回怀里,“去哪?”

“找个女人生孩子。”他皮笑肉不笑。“有了孩子之后再找一个对我孩子好的人结婚,男女不拒,只要长得清秀便可。”

路稣年眼神深邃有神,高挺的鼻梁,完美无缺的轮廓,与生俱来的气场带着盛气凌人般的灭世的猖獗。情爱释放后的懒散气质,露出一抹玩味的笑意,“抱歉,我不知道你会这么介意。”

他眼睛放大,白皙的皮肤衬得嘴唇越发殷红,稍后笑容精致,“怎么会介意,我都是做舅舅的人了,应该是高兴才是。”

“嗯,他应该叫你一声舅舅。”路稣年掐着他臀部的肉,着实用了力,然后往他耳朵里吹热气,他冷不丁抖擞。笑声低沉而诱人,“王子和狐狸的故事,其实还有另一个版本,小狐狸吞下被下了咒语的宝石后,化身成为一道灵力,注入戒指当中,王子至此不曾摘下过戒指。”

“我只承认我看过的故事,而你的版本,也许是编的,谁不知道最路总裁最擅长的就是说谎,自圆其说然后把人骗得团团转。”

路稣年下巴搁在他额头,摩擦着,“故事的悲喜任由作者篡改,往往接近尾声眼看着会是个悲剧,360°华丽转弯,不管过程多么离奇结局有多伤,故事始终是故事,和生活不能融为一体,再现实的文字,都有其戏剧夸张的一面,都不能拿来和生活攀比。”

“那么,”他呼吸一紧,“所以,路总裁的话在相信的同时一定要深思熟虑,不然只怕会挫骨扬灰。”

“我不想把爱情当做是三言两语的长句,更不愿把一种生活的本能当做是十几万字的书籍。”

路稣年眼里的光线深不可测,挑起他下颚,将他压在身下,“你在怪我怨我,这些统统都是我应该得到的报应,我不是好人,把你连累成这样,这辈子做过最坏的事情就是把你拖到深渊,我的心不是铜墙铁壁,被你一次一次示弱中激荡。那时候终归是年轻了,不知道有些绳索一扯,便是后患无穷,我忽略男孩的挣扎,无视男孩的痛苦,让他承受一切无法承受的屈辱,狠狠地破坏他自尊……”

“不要说了!”他眼神狠戾,望着路稣年。

试图去推开,几次都是失败,然后把头一歪。

路稣年拂过他侧脸,柔滑光洁,看着他眼泪骤然滑下,小心翼翼地舔舐着那些岁月浸染下苦涩的泪水。

“得知他迷恋我,甚至爱上我的时候,这种感觉变得微妙,他不去抗拒我的任何侵略,甚至无条件容忍我的纠缠,他沦陷了,我开始逃避了。我不可避免地害了他,然后我变得不能自己,突发奇想地只想亲近他,大概这就是比喜欢要浅一点的情感,弟弟就是弟弟吧,对他好是理所当然的。”

“他跟我说这条路不好走,并且眼神迷茫地望着我说幸好我是喜欢女孩的,他爱哭,却又倔强地常常让我忍不住想欺负他,自恃清高,却本性放浪。他胆小怕事又爱脸红像个文弱的女孩却又透着不容人忽视的骄傲,他说明明讨厌的要命却又发了疯的喜欢,他说喜欢一个人就要爱屋及乌,连同他的过去一起喜欢,既然过去不好,为什么还要去留恋,那就不要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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