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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每天晚上都会骂骂咧咧地出门,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来,会用长长的指甲把他从被子里活生生地掐醒,如果她心情好,就爹娘三舅老爷的一起骂他一遍,如果她心情不好,还会顺手打他两个耳光,然后一身酒气地指使还没有锅台高的小魏谦去给她弄口吃的。

有那么好几次,魏谦把耗子药都买好了,准备下在饭里,跟她同归于尽,不过最后还是没下成,因为那女人偶尔试图当个妈的时候,会用柔软的胳膊抱着他看一会电视,高兴了还会温声细语地在他耳边跟他说几句话。

如果夜里收入不菲,她还会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给魏谦买两套煎饼果子。

这种情况虽然弥足珍贵、可遇不可求,却总能让幼小的魏谦受宠若惊,每到这时候,他就不想杀这个女人了,因为他也会想起来,这女人是他亲妈。

他的亲妈比他一生中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漂亮,然而丝毫没有给他带来一点荣耀。

可全世界毕竟只有这么一个人是他亲妈,杀了,就没了,他舍不得。

他们俩就这样,彼此仇视又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

魏谦五岁的时候,他妈又嫁了一回人,继父是个老实人,赚钱不多,没什么本事,对这个便宜儿子也不算很热络,但是也从没有虐待过。

后来大概是嫌他在家里碍眼,等魏谦刚满六周岁的时候,继父主动把他送进了小学校,骑着大二八的自行车送他去学校报道。

魏谦管他叫叔。

叔来了以后,他妈一夜之间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几乎是立竿见影地洗净了铅华,高挽了长发,没再沾过一滴的酒,脾气也好了很多。

她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亲。

当年冬天,她甚至动手给魏谦织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只穿了一冬天,由于个子长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却一直被魏谦珍而重之地收在柜子里,因为那几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礼物。

都说六七岁的孩子到处滚、狗都嫌,可魏谦六七岁的时候乖顺得就像条狗一样,他一句废话也不多说,一个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动给,他就绝不开口问大人讨钱,学校里有时候有点事让交钱,魏谦都是先跟别人借了,再自己跑台球厅游戏厅去给人打杂帮忙,赚几块钱还上。

他在这个过程中结识了很多比他年纪大很多的小混混,老板看着他小,跑来跑去地捡球端盘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劲儿,非常会看人脸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当成个奇葩的吉祥物,闲来逗逗。

魏谦对此乐在其中,并不觉得痛苦,因为他在学校里得知,自己也是祖国花骨朵中的一朵,这种生活,他过得心满意足。

因此他总是唯恐他叔不痛快,唯恐叔和他妈离婚,让他再过回那样猪狗不如的日子。

魏谦七岁半,没满八岁的时候,他妈又生了个丫头。

丫头长得跟他叔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哦,也就是很丑的意思,可全家都宝贝得不行。

她是春天生的,父母嫌弃什么“春”啊“柳”啊之类的名字太土,配不上他们宝贝姑娘,难为他妈和他叔,他们俩受过的教育加起来也没有九年,凑在一起足足合计了一个多礼拜,最后绞尽脑汁地给丫头起了个他们自以为有诗意的名字,叫“宋离离”。

跟他叔姓宋,“离离原上草”的那个“离离”,小名叫小宝。

不过魏谦几乎不怎么叫他妹这个倒霉的大名,一直到她成人,都喊她“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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