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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所有人都了然,哦,这是来砸场的前男友。

他在离我一步之遥的距离站定,即使穿着高跟鞋,他依旧比我高出一个头,一如以往的居高临下:“我从刚刚新人进场,就站在门口了。我是来亲眼见证,我是怎样痛失所爱。”

“痛失所爱”一出,全场倒吸一口冷气,不知是谁很配合地“哇~”了一声表示赞叹。

沉默地对视。

他从头打量了我一眼,又看了程熙,而后笑了:“白婚纱,白礼服,青梅竹马,一双璧人。”

他皱了皱眉,目光沉痛:“昨天才知道你要结婚的消息,抱歉,什么都来不及准备。只能给你我视若珍宝的东西——”

透明的盒子里,一封封躺着的,是我那些年用科作业纸和他通的信,记得那年每一次拿到信,我都迫不及待在回家的路上打开,一路笑着回到家,把给他回信当做第一要务,饭也要老妈三催四请才下去吃,作业都是在回完他的信后才有心情做。安静的台灯下,认真地诉说着自己的心情,只要写错一个字,就重新换了一张,抄得工工整整,一笔一划都是一个十六岁少女所有的真心。我的手轻轻颤抖着,无声地接过,只因喉咙已经哽咽,怕一说话就溃不成军。

他继续道:“既然你把你的感情收走,这些理所应当也是该还给你的。我的呢?请把我的心还给我。”

我开口:“烧了。”声音是意料之中的沙哑:“早就都烧掉了。”

从前的我,怎么敢去相信你也付出过真心,而当我相信了,确定了,早已经回不去了。

他又笑了,这样的笑狠狠刺痛着我的眼睛,于是我的泪就这样流了下来。

他说:“很好,很好……无所谓了,我只是……想对自己的青春有个交代罢了……那么,happymarriage,mygirl.”

他转身离开。今天的一幕已经很尴尬了,我知道程熙自始至终沉默的站在我身边看着这一切,他总是这样,只会默默地在我身边,把选择的权利留给我。即便这是他自己的婚礼,他也不会说什么话去争取。如果那些年是我和张君易的青春,那不也是程熙的青春吗?

当年爱的太傻爱的太苦,而今终于信了邪——相爱的两个人往往都不会在一起的。初恋,就是用来学会爱人的而已。不是么,刘若英的歌词里说: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世界上爱而不得的男女那么多,能把握住眼前得来不易的幸福,已经足够了。

我觉得我应该说点儿什么,作为这场“青梅竹马修成正果热闹办婚礼,昔年同窗痛失所爱泪洒伤心地”狗血言情剧的女主角,我是该表明自己的立场的。

我挽过程熙的手,程熙一怔,我对他微笑,而后叫到:“张君易——”

他停住,回头。

“如你所见,我很幸福。谢谢你,曾经也有过的真心。”

“祝你幸福。”

他挥了挥手里的捧花,留下决然的背影。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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