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凡瑀面部更奇怪了,就跟每一个褶子全堆起然后又被抹平的感觉。
崔明一阵心虚,指着旁边的玻璃杯里的勺子:“这勺我可是拿开水烫过后才给你舀菜叶的。”
凡瑀脸部肌肉依旧没恢复正常,好像又抽搐了。
“怎么了?”崔明见凡瑀还没动筷子,“哦!你碰不得这味是吧,那我给你重盛一碗来……”
“算了。”凡瑀拦下崔明要端走面碗的手,“不用了。”
崔明看着凡瑀,疑惑地抓抓头,也没当回事,转头收拾厨房去了。
于是我们不得不感慨崔明这个人很怪。
一般,在追人的时候,不都是先表现出好的一面日后再表现出不好的一面的吗?
可崔明恰好相反,在追人的时候要多无耻有多无耻,要多变态有多变态,直到对方对他的印象已经是烂到不能再烂时,他又一改常态,正八经地为人处世了。
崔明看起来人很坏对不对?无赖、流氓,可人体贴、细心、还直来直去的不记仇。
凡瑀看起来人很好对不对?冷静、稳重,可他洁癖、拧巴、还小鸡肚肠的死心眼。
所以一开始认定崔明与地痞流氓划等号的凡瑀在住进崔明家后看到跟平日里完全相反的崔明,凡瑀想了想,也就放下了,反正也没亏到哪里是吧。
嘛,香菜就香菜吧,反正又毒不死人,何必那么挑呢?你说是吧。
“下午去书店?”
“嗯。”
“买完书呢?还有什么打算没?”
“没。”
“那成,那你晚上能陪咱去个地方吗?”
“哪里?”
“就是去吃顿饭。”
凡瑀抬起头:“什么?”
崔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到:“朋友一婚礼。”
凡瑀点着头:“局里同事?”
“不是。”
“那谁?”
“呃、”
“怎么?前女友?”
“没那么夸张,也就是初恋。”
“噗——”
凡瑀喷了。
“你喷什么啊你,我也没别的意思,这人你也认识,新郎还是你……”
凡瑀开口:“崔明你……”
“嗯?”
“真他妈纯情。”
就像知道百度百科的人却不知道维基百科一样,人们总喜欢认定大众认定的。
初恋,这词比前女友、最爱、初那啥子更能让人记住它所代表的意思。
——纯情。
崔明真纯情啊。
凡瑀笑的花枝乱颤,生平第一次有了捶地笑的冲动。
想想看,崔明十七八岁的时候跟梦中情人拉个小手笑的跟多雏菊似的,凡瑀笑了。
“纯情的孩子,去,给爷买包云烟回来,十块一包的那种。”
“我说你——”
“快去快去。”凡瑀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粉红大钞,“叔叔阿姨找来的钱要拿好别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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