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约好的小朋友却突然有事不能来,想要借我去帮忙。
「大概是戏剧社吧,」妈妈说:「听起来只要穿着戏服就好,也没有台词之类的,不然乐乐你就跟高姊姊去玩好了。」
我没有拒绝,对我来说妈妈说的话都是绝对,例如说要我学音乐就学音乐,要我不学音乐就不学音乐。
然后,在周六时,我被高姊姊带去的,不是什么戏剧社的活动,而是全台最大型的同人展。
在当时对这些完全没有资讯的我来说,整个场地几乎是奇装异服的怪人聚集大会。
有人把自己扮成机器人,有人穿上游乐场才有的整身玩偶装,还有人不穿衣服只包沾写的绷带在走来走去,更别提那些五颜六色的头发与造型。
还来不及惊讶,我就被高姊姊和她的朋友们抓去更衣室换衣服。
「天啊~好可爱~!」才一进更衣室,我就被一群大姊姊团团围住,又是摸手又是摸脸的上下其手。
我并不觉得自己长得可爱,妈妈总是很忙,不太会帮我们打理门面。衣服只要合身干净就好,不需要穿一些特别流行,或是复杂设计的花样格式,这只会让忙碌的妈妈更加忙碌而已。
啊,不过,当姊姊要上台表演,或是接受媒体采访时,妈妈还是会花很多心思在帮姊姊打扮,所以我知道姊姊是长得很可爱的。
至于我自己……在那一天之前,我都不知道自己算是哪一种。
直到,这些上下其手的大姊姊们帮我不知是哪一部漫画的COS服,露出白白的手脚,又用发夹把我总是覆盖住额头的浏海夹起来以后。
一个小小的人,有着不输给姊姊的可爱小脸出现在眼前的立身镜里。
「好可爱好可爱~~」马上有人把我抱去照相,所有的相机都对着我,就像我是什么大明星一样。
相机的闪光灯一闪一闪的,发出啪喳啪喳的声音,我有一种,在聚光灯下,接受众人掌声的错觉。
就是从那之后,我迷上了角色扮演这件事。只要是高姊姊遇到活动抓我出去,我一定二话不说点头。就算她在高中一毕业被家人送去加拿大念书以后,我还是继续活跃于会场上。
「乐乐你是正要出门还是回家?是要去补习吗?现在的小学生真是辛苦啊,连星期天都不能好好休息。」突然间,一个尖锐的问题把我从回忆中唤醒。
我正要回家,像一个逃兵一样从姊姊音音的战场上逃回来。
「……我,要出去。和朋友约好了。」低着头,我和高姊姊撒了谎。我不想说实话,也没必要跟她说实话。
提着手上只装的外套和小零钱包的小包包,我再次走出刚刚才踏入的社区大门。
高姊姊在后面跟我大喊乐乐再见,我没有回头,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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