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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夕笑了,“那我挺庆幸出生在西区的,那里虽然没有很多商店,也没有最新的科学技术,但是景色很美,人都很好。”

“对啊。”张春明感慨,“那样的城市才是适宜人类生存的,那样的环境才能够帮助人们与自我相处。”

“汪汪!汪汪汪!”

何夕从密集的雨声中辨识出了微弱的狗叫,他把手上的东西放下,站起来走到门口,贴着门听。

“汪汪汪!”

外面的确有一只狗在叫。

何夕把门打开,一只到他膝盖那么高的牧羊犬驮着一身湿漉漉的毛发仰着头看他。

“汪!”那只狗看到门开了也不往里进,叫一声之后乖乖蹲坐在门外,忽扇两下耳朵。

何夕说:“你等一下。”然后转身跑到浴室里拿条浴巾出来,蹲下来给它擦水,笑着说:“你怎么这么乖啊。”他站起来,朝屋内指了指,“进去吧。”

牧羊犬甩一甩身上的水,溜达进屋,到沙发边停下,然后安静地趴在那里,冲着何夕摇尾巴。

何夕关上门走进来,在它面前蹲下来,牧羊犬赶紧支起前肢坐好,像是一个忠心耿耿、随时等待召唤的士兵。

何夕笑着揉揉它的脑袋,说:“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几岁啦?”

牧羊犬“哈哧哈哧”喘着气,伸出舌头去舔何夕的手。

张春明说:“这狗看起来很老了,可能是之前的牧场主养的狗。”

何夕任由牧羊犬把他的掌心舔得湿漉漉一片,有些忧伤地问:“你的主人也去QUIET里面生活了吗?你一定很想他,是不是。”

牧羊犬不知是听懂了何夕的话还是从他的语气中感受到了低落的情绪,喉咙里呜咽着伸长脖子往何夕怀里钻,并且把前肢搭在他腿上。

何夕抱住它的脑袋,从它的颈部顺着脊背往下一遍一遍缓缓地抚摸,眼神中充满怀恋,“我小时候也养过一只狗,不过它跟你不一样,它是一只机器狗,所以它来的时候到我腰那么高,等我长大了,个头蹿上去了,它就只到我小腿那么高了。我爸爸从商店里把它买回来给我当宠物保姆,给它取名叫哈维。

哈维看起来像是一只金毛犬,它的毛又厚又密,肚子很软,我小时候经常躺在它肚子上看书,它虽然没有体温,但我感觉那是我呆过最温暖的地方。它的耳朵很大,不像别的狗可以立起来,而是常年耷在脑袋两边,我总是喜欢掀开它地耳朵看里面是不是藏了传话的小精灵,否则它怎么能够轻易听懂我在说什么。它的眼睛又黑又亮,无论你什么时候回头,它都会用那双大眼睛满怀期待和爱意地看着你,好像你就是它生命的全部。

哈维不仅漂亮,而且特别聪明。别人家狗会的东西它都会,别人家狗不会的东西它也会。我妈妈告诉我,我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哈维就守在我摇篮旁边拿前肢推摇篮哄我睡觉了。在我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它会一直围绕在我身边,当我快要碰到桌角的时候就挪到我面前替我挡住。晚上我们一起睡觉,如果我失眠,它就会为我叼来各种玩具陪我玩个够,然后在半夜为我拉上被子。后来我长大了,它会每天守在路口等我放学,在回家的路上我滑滑板,它就跟在后面跑。有一次我玩滑板摔断了腿,它急得汪汪乱叫,努力用脑袋拱我想让我起来,但是我真的起不来,于是它就趴在马路中间当路障,以防过往的车子撞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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