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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定还是抢来的饭团最好吃,这个看起来奇奇怪怪的糕点肯定只是闻起来舒服,吃下去说不定像泥土一样又湿又黏。

可如今看来,并不是这样的。

芦屋道满一把抢过少女手里的油纸包,没有在意小姑娘的惊呼,他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把纸包揣进了单薄的衣襟里,然后拔腿就跑,转瞬就没了踪影。

这个小姑娘看起来瘦瘦弱弱的,肯定不会跑得比我快,也肯定打不过我,这样东西就不会被抢走了吧?

“小姐,天色晚了,请快点启程回去吧。”不远处,赶车的老仆恭敬地对着遥望巷口的少女说道。

快走快走,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你会跟我抢了。芦屋道满揣着热热的红豆糕蜷缩在转角处,只希望少女答应得干脆一些。

“好吧。”谢天谢地,她答应了。

车轱辘的声音很快就远了,他熟练地挥手甩开了缠在身侧丑陋的的小妖怪,从怀里掏出了那包红豆糕——真烫,烫得他心尖儿疯狂地跳。

现在回想起来,刚才抢纸包的时候,他似乎是触碰到了什么,光滑温暖的,细细长长,像是……少女的指尖儿。难怪她还叫了起来,说不定是在嫌弃自己?

芦屋道满满嘴塞着糕点,很快就把这个一闪就过的念头抛走了,在差点被噎到的时候才终于得到了一个结论——

红豆糕,才真的是最好吃的东西。

生活在巷子口,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捡不少的耳朵,都是一些无聊的人聚在一起谈一些别人家的事儿,仿佛这些谈资就是他们生活下去的最大支柱,一天不听一些小道消息,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听说城南做茶器生意的那家商人要嫁女儿了!”

“那老头子不是最宝贝他的女儿了么,还扬言要挑一个上门女婿呢!”

这个时候的平安京,有不少舶来品接连不断的从大洋彼岸运送过来,其中最受人追捧的就是那些精巧的瓶瓶罐罐了,城南那户人家他是听说过的,好像家中很是富裕,虽然不算是贵族,但好歹生活的精致许多。

可不管是谁家嫁女儿,都和他无关。

闲谈还在继续,芦屋道满也被迫听了后面的消息,说是商人的女儿貌美无比,被一个贵族少爷看上了,因此铁了心要娶回家,可那少爷打小纨绔,家中妻妾无数,甚至还一个不注意弄死了几个。

直到后来,芦屋道满才直到要出嫁的姑娘是谁,可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已经成为阴阳寮里小小学徒的他不再是那个不知温饱为何物的小乞丐,他有了干净的衣物,身体也壮实了不少,至少大部分人都没有他结实,他终于知道怎么才能赶走那些难缠的小鬼,他的血肉也再也没有被吃掉过,那种刻骨铭心的痛楚仿佛只留存在遥远的记忆力,而那些记忆他不愿意再回想起来。

——除了那晚的一小包红豆糕。

然而他现在也已经不吃红豆糕了,现在他也已经买得起红豆糕,可是买到的红豆糕再也没有那么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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