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你小子最懂我,知道老头我爱吃烧鸡,美酒又是我的最爱!”
“当然,从以前就知道了,想要进入河山阁看书,得带着上好的美酒来孝敬老大人您。”卫奉国说着,全然不顾那箱子中的金银玉石,只和沈钧拿着烤鸡和美酒,席地而坐、侃侃而谈。
看上去倒像是相识了很久的样子。
“对对对,随什么人情都不如美酒,老头我就是嗜酒如命,”沈钧享受地咬了一口鸡肉,然后说道,“对了臭小子,老头我后面问的三个问题,你其实都知道正确答案是不是?”
卫奉国点头道,“这个自然。”
“不妨说说?”
“在老大人眼里,天下最美之人,自然是当垆卖酒的卓文君——她是史官之妻,又是才女,最重要的是她卖酒,最符合老大人您的爱好。”
“哈哈哈哈!对、对、对!”沈钧抚掌大笑,“你懂我!”
“而最好的书——答案自然是没有,因为老大人您还活着,您活着,您的书就没写完,您的书不写完,这个天下自然没有最好的书。”
沈钧眼中放出精光,疯狂点头,差点被酒给呛到:
“哈!咳咳咳——你小子——对我的胃口!不枉老头我白疼你一回!知道老头我最自负我的书!那,第三个问题的答案你想必也十分清楚!”
“治国之道,无论是管子还是刘向,都看中‘民’。可您的眼里,无论治国还是对民,重要的都是人心。治国之道,贵在治心。”
“好好好!”沈钧狠狠地拍了卫奉国的背一巴掌,“老夫没有看错你,只是——”
沈钧奇怪地看了卫奉国一眼:
“你这么帮他,就不怕宁王知道、报复与你吗?”
卫奉国沉默了一会儿,淡淡一笑,不置一词。既然当初做出了那样的选择,他早就料到会有那么一天,可是他不后悔。
河山阁中灯火彻夜未灭,直到第二日五更天的时候,卫奉国同沈钧一起去上早朝。
两人一路有说有笑、相谈甚欢,却没人注意到,在他们身后,有一个背着巨剑的江湖人走了出来,冷冷地盯着卫奉国的背影,用阴寒的口气说道:
“原来如此,看来我需要让王爷知道——他身边,养了这么一条叛犬。”
☆、第十八章
次日清晨,文以宁一身红桦衣裳,眉头紧锁地坐上如意一早准备好的轿辇。今日是新帝登基之后第二次早朝,天下大势、天命谁归,一切,都会在早朝时分晓。
今年的雨季较往年来得早,天边虽然亮有微弱的晨光,但是却因乌云密布、不足以照亮行路。看着宫人们在轿前用宫灯引路,文以宁只是摇了摇头,将袖中藏着的木鹊紧紧握住。
若是待会儿朝堂之上情势所迫,那么很可能、他要过早地动用这枚暗棋。
相传春秋时期,巧匠公输盘削竹木为鹊,飞之三日不下。他一早知道宁王拥兵自重,这么多年来,也暗中准备了应对策略,但是却从没想过会这么早、这么急。
木鹊传信,比起烽火狼烟、飞鸽纸鸢来说,能应不时之需。如果京中变乱、道路不通,宁王暂时掌控时局,木鹊三日,便可解燃眉之急。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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