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跳跳,呜呜嗷嗷地和所有熟猫打招呼,和贝塔形成鲜明的对比。
“哟,斯巴达,给你介绍我的朋友,贝塔。”舒克溜达完一圈,来到斯巴达身边,侧过身子,将身后的贝塔露出来。
并不习惯这么靠近一只健硕的大狸花,贝塔非常紧张,几乎是叽唔地叫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对于胆小的猫咪,斯巴达一向来都不怎么在意。他张嘴打了一个哈欠,凑到贝塔的鼻子底下,嗅了嗅。“你的朋友是第一次来吗?”斯巴达问舒克。
舒克兴奋地说道:“对啊,听说今天有故事大会,我特地劝贝塔和我一起来玩的。她一只猫老是自己呆着,学也不敢上,会很寂寞的。”
故事大会?斯巴达抖了抖耳朵。这个倒是新奇。自己来过好多回了,从来没碰上呢。
舒克见他疑惑,特地解释道:“猫咪俱乐部的成员,每个一段时间就会大聚会一次,如果猫数足够多,那么就会举行一场故事大会。所有猫都能参加,但有几只是固定的讲故事猫,他们很受欢迎的。我前两天就听说今天会来其中的三只,就知道肯定要举办故事大会了。”
斯巴达也觉得有趣,跟着舒克一起挤到了猫多的地方,找了个高处好躺的地方,舒舒服服趴了下来,静等故事大会开始。
不一会儿,在场的所有猫咪就渐渐聚拢起来,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有些关系好的,开始给彼此舔毛。所有猫无形中组成一个松散的大圈。从人类的角度看来,可能会认为猫咪像是在进行某种奇怪的仪式吧。事实倒有几分相似。故事大会原本起源于野外。正如人类所了解的那样,猫并不是一种群居动物。事实上,大多数猫都非常宅。如果能让他们选择的话,多数猫可能都会选择和同类老死不相往来,哪怕在路上偶遇,也会彼此装作不认识的样子,一只看天,一只看地,错开目光,避免打招呼的尴尬。嗷呜,简而言之,他们并不适应频繁的社交活动。
但事情往往又没有那么绝对,作为一只猫咪,再怎么独立,都有需要和别猫交流的需求。而这种需求,除了心理上的需要外,往往也是他们的生存本能促使的。猫不是群居动物,往往不会有头猫和从猫的社会地位区分。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是彼此合作的关系。只有彼此合作,才能共同抵御外敌,应对突发情况。通常,在同一领域的猫咪,对彼此都会有一定的印象。而野外的猫流动性较强,猫咪需要不断更新情报,从而更好地掌握该小区的猫口情况。有没有新来的?有没有离开的?邻居是只什么样的猫?哪来的这几只猫崽子?野外猫并不像家猫那样,可以享受人类的网络资源,爪不出户就能和朋友聊天交流。定期的野外聚会就成了交流信息的绝好平台。而等到交/配的季节,这种平时单纯的聚会,也会演变出另一种意味。
衣食无忧的家猫们并不需要联合自己的邻居来抵御外敌和交换信息,但他们同样享受着猫咪聚会带来的快乐。因此,有些家猫先驱们,提议将这种野外聚会改良成娱乐性质更浓厚的猫咪派对,而最受欢迎的派对形式就是故事大会。讲故事听故事,既不消耗体力,又不容易带来争端,还能美美地谁上几觉,真是一举多得。
斯巴达原先只参加过野外的猫咪大会,对这种以娱乐为主的派对倒是新奇。他高高竖起两只耳朵,目光炯炯,脑袋频繁地移动,生怕错过派对的精彩内容。
本次故事大会的主持猫是喀戎老师。斯巴达已经很久没在课外时间见到喀戎老师了。他似乎很忙,并不是每次猫咪俱乐部活动都会参见。只听见喀戎老师用他独特的慵懒低沉的声音宣布本次派对开始。话音刚落,喀戎老师就打了一个哈欠,顿了一会儿,才接下去介绍第一只讲故事猫:墩布。
墩布是一只长毛的褐色大花猫,个头挺大,左耳朵缺了一个角。斯巴达认得,那是流浪猫绝育的标志。看来墩布是一只有故事的猫呢。他这么想着,身旁的舒克已经激动得炸毛了。“墩布可是最受欢迎的讲故事猫之一。他的猫生经历丰富,讲得又好,我可喜欢听他说故事了。”说罢,她几下舔醒已经开始打盹的贝塔,让她和自己一起激动起来。
墩布慢腾腾地来到包围圈的中心位置,转了一个圈,然后侧身躺下来,用尾巴尖轻轻拍打了几下地面,就像是要引起大家的注意似的。如果这些猫咪有看过人类说故事,说不定会从墩布的尾巴尖上,看出点惊堂木的味道来。
“谢谢大家捧场啊,唉,我也是很羞愧,每次我都说我不上了吧不上了,让给年轻猫一些表现的机会,你们又把我推上来了。这不,我又上来了,怪不好意思的。不过,既然大家伙儿喜欢听,我就再说几回,观众们的要求就是我艺术生命的指路灯。
哎,那今天说点什么呢?今天还是说点我年轻时候的事情吧。我年轻那会儿啊,拿你们现在时髦的话来说,那就是长得萌die了。真的,你们别看我现在,我年轻的时候,杏仁眼,大脸盘子,那时候耳朵还没这缺口呢。长毛飘飘,就好看,看见我这尾巴没,一甩,诶,好看,那是真好看啊。就因为长得好看啊,诶,还真出事情了。
我还年轻那会儿,差不多两岁吧,可能还不到点。我记得啊,毛春分东西两城,现在是拆了边界了啊,还建了座大桥,跨个河,走哪儿都方便,那时候不是的。在座有些年纪大点的朋友,可能也还记得,从东城跑到西城,四只爪子全用上,使劲跑,大概要两个多小时,不近,麻烦。所以一般猫就在一个地盘里呆着,要么在东城,要么在西城,很少有那些个互通往来的。
我年轻的时候,体格子好,又喜欢到处乱晃,觉得两个多小时,也不算什么远,就爱在东西二城里来回跑。跑累了跑饿了怎么办呢?讹人呗。我在东城,临时接管了一家人类。现在年轻点的朋友们可能不太清楚临时接管这个概念啊。现代猫都讲究一生一世一只人,基本就是接管了,就绑定了,不解锁了。我那个年代,没有那么讲究,大街小巷,全都是流浪猫。大家不拘束,你也是没有人类的,我也是没有人类的,谁都不会瞧不起谁。有时候,日子难过了,就找一家看着合眼缘的人类,临时接管一下。他们管吃管喝,有时候还给你挠挠痒,挺好,自在。
我在东城接管的人家呢,是一家卖牛肉的大户,每天都从乡下地方拉几百斤新鲜现宰的牛肉,到市场上去卖。那个牛肉可新鲜了,现在的年轻猫应该都吃不到了。你们现在不爱吃生肉,都是因为人类的肉都不新鲜了,不好吃。但如果你去尝尝那些肥美多汁的鲜肉,滋溜一口,保管你一星期不想吃老鼠。哦哦,话扯远了。就说我自打接管了这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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