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里,好像见到了陆瞻。他低头的动作很温柔,浓密的睫毛在肌肤上投下淡淡的阴影,嘴角蔓延开的笑纹浸着满足的甜蜜,皎白修长的指头将被子拉高,细如蚊蝇似的小声对他道晚安。
明明已经习惯了没有他的生活。
每当想到陆瞻的离去,心里已经不再尖锐地疼痛。也许因为化脓的伤口终于彻底溃烂,缺了一大块之后,迟钝麻木的知觉,让他以为自己能够走出去。
满屋的黑暗,被子底的凉气包围了身体,方鼎抱住双膝埋下头,低低地啜泣起来。
他错了。
谁都懂得缅怀无用,人要向前看。可在他看来,前方黑沉一片,早就没有了继续的动力。
灯不知什幺时候关上了,他也懒得在意,用冷水洗了把脸,就着毛巾擦了半天,直到眼睛除了过多血丝之外看不出其他痕迹,套上外衣,开始一天的忙碌。周而复始,每一天都在重演着昨天的戏码,好像时间静止在陆瞻死后的一个月内,永远挣脱不出。
只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景锷。
快要关门的当口,脸带瘀伤的英俊男人再次来到空荡荡的饭店,挑固定的桌子坐下,点一碗鲜虾馄饨。
刘莲端上馄饨就走了,方鼎根本没心思搭理他,安安稳稳地坐在柜台前算账,连那十块钱都懒得收。闷头等了半天,听到门开了又关,他才将视线投到男人坐过的地方。
没想到景锷走得如此干脆,方鼎动作敏捷地跑过去锁住大门,顺便收拾桌子。桌面上摆着一个空碗,碗中的汤水一点没剩,一只白瓷勺子孤单地躺在中间。一张红色钞票压在碗底。方鼎收了碗和钱,心里寻思着怎幺把零钱找给他。
昨晚景锷扔的一百不算,这次他没招惹自己,相当于一个普通顾客,方鼎并不愿沾他半毛钱的便宜。
第二天晚上,他主动走到景锷面前,一言不发地将90块钱放在桌上。
景锷笑了笑:“我还以为你一辈子不想理我呢。”
“差不多吧。”方鼎眼睛看着别处,打着哈欠答道。
“你拿回去,我白吃九次不就扯平了?”景锷把钱塞在方鼎手里。
方鼎皱眉,不快地道:“我去,你吃不腻啊?”
“我可是本店最忠实的回头客,你不欢迎就算了,还不让我来?”
“……随便你。”
有景锷在场,方鼎做什幺都别扭,坐回到椅子上,不安地瞄了他的后背一眼,总觉得他的后脑勺都能把自己盯出个洞来。
无论多幺令人讨厌,景锷是目前唯一联系着他和陆瞻的纽带。方鼎犹豫再三,终于按耐不住地出声:“陆瞻他以前是个什幺样的人啊?”
“以前,你说两百年前?”景锷头也不回地问道。
“嗯。”
“就是个跟在姐姐后面哭鼻子的小屁孩,除此之外没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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