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斯越人终于抬起头,在黑暗中,人靠在身后的墙上,两只手随意地搭在她的肩上,弯腰对上她的眼睛,那深黑的眼窝迷离地望着她,低头自嘲地一笑。
“如你所见,现在站在你面前的这个男人,他什么都没有了,甘心接受你任何裁决。”
曾经的他,无忧无虑,比大多数人都优秀,也比大多数人都努力,赢了笑,失败也笑,什么都不挂心上,不惧命运,为梦想拼尽全力。
如今的他,累得奄奄一息。
丁羡想说,累么,那就停下来吧,什么也不做,也别再勉强自己。
可又觉得,他,不应该是这样。
他应该是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破开一切云雾,也能在黑暗中屹立不倒的人。
是她的军旗啊。
她双手从他身后慢慢摸过去,一直滑到他的腰背,圈住,脑袋紧紧贴到他胸膛上,那里热血滚滚。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周斯越,我不知道幸福什么时候会降临,但是我相信它会来的,因为你说过,彼方尚有荣光在。”
命运对他不公,她心疼他。
无比心疼。
“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黑暗中,男人声音微哑。
“你骗过我?”
“没有。”
“那不得了。”
头顶一声轻笑,周斯越低头看她,伸手揉了揉她毛绒绒的脑袋,“好。”刚要说话,二楼的门打开,门缝里漏出一道光,就听叶婉娴喊了声,“丁羡,你倒个垃圾死哪儿去了!?”
周斯越反应极快,把人拉到楼梯转角,拎到墙上,一只手撑着,丁羡看着他,不出声。
借着微弱的月光,男人低头看她,“以后还随便提分手么?”
摇头,摇头。
他笑,换了姿势,双手环在胸前,低头对上她的视线,“苏柏从是不是在楼上?”
“你怎么知道?”
男人哼一声,“他那破车挡着沈大爷练摊儿了,人大爷正提着棍子满胡同口找人呢。”
沈大爷在这巷子里住了三十几年,所有人都知道这老头晚上喜欢在胡同口摆点儿小玩意儿卖,不糊口,纯属卖个情怀,逢年过节都不例外,准点儿出摊儿。
熟悉这巷子的都知道,门口那点儿地盘就是他的,谁也说不动,就一个老炮儿,也没人敢拿他怎么办,儿子是个小炮儿,也没什么正经工作。平日里闲着没事儿就帮他爹守这摊儿,谁要敢争这地盘,抡圆了胳膊就跟人干架。
一开始大家都挺不满的,觉得这爷俩也忒不懂事了,后来听巷子里的老人说。
沈大爷第一次见他媳妇儿就在那练摊儿的地儿,结婚后没多久,媳妇儿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名称还挺奇怪,就是经常会忘记自己做的事,丁羡刚听这个故事的时候还觉得挺奇怪,这是一种什么病,周斯越给她解释,阿兹海默症。
得了阿兹海默症的老沈媳妇在某一个下午走丢,就再也没回来过。
沈大爷就守着那块地儿,日日等,夜夜等,谁要占了这块地儿,一准跟人急,就刚在路口,周斯越过来的时候,沈大爷提着棍子敲了敲那保时捷的玻璃。
他一眼就认出是苏柏从的车。
这胡同,周斯越是好久没回来了,沈大爷看见他还挺欣喜的,热情地招呼,“斯越啊,你小子都上哪儿去了!!”
连沈小炮儿都从闻声赶来,“卧槽,周斯越?”
他倒是礼貌地插兜笑笑,指了指这车:“又有人挡您地盘了?”
沈大爷提这儿就来气,“对啊,不知道哪个不开眼的家伙,净往这儿停,我正合计着从哪儿开砸呢?怎么,这车你认识?”
周斯越表示:“不认识。”
“那我砸了。”
周斯越瞥一眼车窗,“砸呗。”
丁羡听到这儿呀一声,转身要走,被人拦住,“干嘛去?”
“我去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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