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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越丝毫不为非议所动,此情此景正应了那句枪打出头鸟。孙景晖虽是小地方出身,但毕竟是个富贵少爷,不会因为众人瞩目而畏手畏脚。

他的笑容和煦而阳光:“敢问姑娘意下如何?”

申为奇又模仿女性音调,冷声道:“事从紧急,不可久留。”

王子越露出遗憾的表情,依旧很热心地指路:“那么,姑娘就穿过市集往东边走,路上再问问别人,应当能找着路。”

“萧蓉答好,于是策马离场。”

.

诶?女主角这就离场了?

申为奇把剧本往后翻了一页,初遇剧情真的结束了。

他惊诧道:“不是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吗?问个路就一见钟情了?”

王子越也思考过这个问题,按照自己的想法回答:“我觉得男女主人公说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气氛和环境。只要演出眼神交汇、怦然心动的感觉,后期再配上唯美BGM和慢镜头,观众会get到这种含蓄的爱情的。”

申为奇不由皱起眉头:“我get不到,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

王子越反问道:“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啊。就像northernlights的歌《向阳的街道》,这首歌里的‘我’连话都没和女孩说过,只是擦肩而过就萌生了情愫。其实,人类荷尔蒙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

说来就来,王子越干脆清唱起来:

“礼拜天的午后,我骑着自行车路过一条街道。车轮咯吱咯吱响,一个女孩微笑而过。她的发梢掠过我的肩头,我的心随她而去——”

王子越就这么站在客房里唱起了歌,申为奇愣住了。

他被感动了,就像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一样被感动了。

其实王子越很久没有正式演唱过了,遑论专业保养和正规训练。

然而,他的歌声依旧清澈如昨。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清澈是青春特有的音质,不禁让人想到洗得发白的薄衬衫,闷热的教室,昏昏欲睡的阳光,漫无目的地翻着笔记,又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的绿树和树梢间遥远的蓝天。

走廊传来嘈杂脚步,不想去看。同学在谈天说地,不想去听。

没有特别在乎的东西,也没有特别在意的事情——

不。

有的。

有一个特别在乎的笑容,有一个特别在意的名字,宛若花落湖面,涟漪久久不息。

这是青春。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透过琥珀折射的金子般的麦色光芒,我看到凝固的时光。

这是他的青春。

才十七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起玩乐队吧。”“好啊。”“谁来做主唱?”“我来吧,我喜欢唱歌。”于是表演、签约、出道,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一切都是那么光明。他闭着眼睛在黑暗的舞台上唱歌,朋友们都围在身边。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现实。

现实?说什么现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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