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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丽,走起路来也能搔首弄姿,说话娇声软语,一双眼睛总是媚眼如丝,恨不得将经过的所有的汉子的心都勾来,成为自己的入幕之宾。这种现象在人间由来已久,人间将这样的场所统一唤作“青楼”,这一特性与她们很像,若她们到了人间,肯定会到那里最繁华,生意做得最大,名声传得最远的青楼里去安身。

莫鲜衣想着燕都如此繁华,必定有族人在青楼里,正巧燕云今日有事不在,他不妨去走一遭。

燕都最大的青楼叫做金宵阁,一听就是取“春宵一刻值千金”之意,莫鲜衣想,这个名字取得,真是一点都不含蓄。

他到了这里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族人居然占了大半,这金宵阁的老板,他居然还认识。

这个人是狐族的传奇,狐族以勾引人为己任,在族中一生的功绩的凭据就是一共勾到了几个人,都说狐妖多情,却从不滥情,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红尘中滚过一圈,还能将一颗心守得牢牢的,这才叫本事。莫鲜衣一直觉得这样的功绩并没有什么用,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想法,大家都这么认为,他能说什么呢。这个金宵阁的老板,不但自己勾人无数,到最后居然自己开了一家青楼并做到最大,带动族中姐妹一起发家致富,确实不得不说一声传奇。那时听到这件事的莫鲜衣想了想,觉得如果经济收入也算的话,这个功绩,还是有点用的。

这个老板就说:“你这不知人事的小鬼头,我不与你说这个,只是你什么时候想开了要到人间走一圈,别忘了来找我,我请你喝酒,不要酒钱的那种。”

老板人称白娘,是个很有魅力的狐妖。

莫鲜衣一进去,她就看到了他。

姑娘们纷纷上前来与他招呼,一来二去地寒暄玩笑,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发展成了莫鲜衣要与白娘斗酒。

这可是一件趣事。莫鲜衣在族里的时候就爱喝酒,尤其爱喝狐王亲手酿的千味酒,这酒极烈,没饮过酒的人,一口就能醉上个四五日。狐王酿这酒的时候也没避着莫鲜衣,在莫鲜衣问的时候只说了一句“此酒性烈,饮之必醉”,莫鲜衣不懂啊,他觉得这酒香极了,兜兜转转地,把他的馋虫全勾起来了,忍了许多日,终于趁着狐王不注意,悄悄偷了一小坛出来,全数饮了。

千味酒的酒香传得十分之远,旁人不说,狐王牵手酿造的,这个味道一闻就能闻出来,心知是那个小崽子偷酒喝了,连忙赶去,到了地方就只见一个空坛子在这里,哪里还看得见那小崽子的影子?

莫鲜衣醉了。

他只醉过这么一次。

他醉酒时,与别人不同,从不肯在床上安安稳稳地睡着,也不撒酒疯,他醉了与没醉的时候并没有区别,让人根本看不出来,但是行为举止却与平时大相径庭,乖巧得很,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像上次,狐王找到他的时候,他就在山上扑腾着抓鸡。

原来是他喝醉了酒,迷迷糊糊地往前走,听到族里一个孤寡的小老头儿唉声叹气说许久没有抓到一只鸡了,想吃鸡,他听到了就自告奋勇地说要去帮他抓,小老头儿知道他们这个少主最不喜欢做抓鸡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事情,半信不信道:“你真的要帮我抓鸡?那你去抓一只来我看看。”

后来不只是一只,莫鲜衣将那整座山头上的山鸡都给他胡噜下来了,导致后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方圆百里的山鸡见了莫鲜衣都闻风丧胆地逃走,连毛都不要了的那种。

白娘的酒量那是族里一等一的好,要不然也开不起来这么大的一座青楼,做这一行的,没点酒量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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