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斯理地站在吧台边磨咖啡。
“不过这样做生意……”狄初想说,这样漫不经心地做生意合适吗。
店长笑笑:“这人生呢,本就走得挺快。这社会也如此,太浮躁。每天从店门口风驰电掣地奔波生活的人太多了。其实,快着快着,你最后会觉得,还是慢一点好。”
“钱这个东西,挣得多就多用,挣得少就少用。”
狄初听了像是懂了点什么,这样的生活态度也挺好。
祁凌最后选了几支香槟玫瑰,狄初拿起来仔细一看,便明白祁凌这么精挑细选的原因。每一支都精致,每一支都鲜活。拿回家存活的时间应该挺长。
“这次怎么包?”店长把咖啡做好,端给他俩。
祁凌喝了口咖啡:“还是这么好喝,最近店里有什么新包装没?”
“有,报纸牛皮,还有新到的手揉纸,你看要哪种?”
“报纸牛皮吧,其他的你看着来就行。”
“成。”店长说,“送谁?”
祁凌就着拿杯子的手指向狄初:“他。”
“啊?”狄初一愣。
店长失笑:“也是,是你干得出来的事儿。”
祁凌还颇为得意地抬抬下巴:“前几个月让你帮我抄送冯唐翻译的那首诗的花,也是送他的。”
“啊,”店长恍然大悟,“我就说你怎么。”
店长转头看看狄初:“确实值得,祝贺你俩了。”
狄初装作淡定地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口味香醇。
祁凌却明明白白地看清了狄初薄红的耳朵。
两人拿着花从花店出来的时候,狄初除了那么点感动,剩下的无一不是想骂街。
狄初最后挨不住大街上汹涌的视线,凶神恶煞地把花束塞到祁凌手里:“你,自己拿着。”
祁凌倒是抱得理所当然:“成,反正得拿一晚上。”
“操,”狄初想着就牙疼,这他妈蠢得无Fuck说。“能不能正常点儿。”
“哎?怎么的就不正常了,初,你害羞干什么?”
狄初闭闭眼,无奈:“要玩赶紧,你他妈要准备就跟我站这儿唠一晚上,老子不陪你。”
“走吧,先带你去吃东西。”
祁凌一手抱着花,一手牵着狄初。
“吃什么?”
“我喜欢吃的。”
两人明目张胆地在街上手牵手,一开始还有人盯着回头看,渐渐的也没谁在意了。
其实公众视角也都这样,藏着掖着反而让人好奇心更甚,觉得这背后定有什么惊天大秘密。而坦荡荡地晒在阳光下,最多开始议论一阵子,很快热度也就消去了。
狄初到现在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今天祁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原本计划就是录视频,然后参观婚礼,再送个东西。从教堂出来后,掌握在自己手上的节奏,莫名被祁凌一句“玩通宵”给反客为主。
祁凌没带狄初去什么情调餐厅,相反把狄初带去了一家烧烤店。
两人拿着花走进去的时候,狄初感觉其他人有一种“嘿,来了两个带花吃烧烤的白痴”的感觉。
也许别人没那感觉,可能都是狄初脑补的。
但狄初也说不清这种怪异感在哪儿,可能是前十七年都没人这样正大光明地送他鲜花,没人说要带他去吃自己喜欢的食物。
一切都很新鲜,所以狄初无所适从。
这还是头一回两人街边撸串,十一月的天气已有些寒冷,出来吃烧烤的人不多。
祁凌一边喝着维E奶,一边拿着菜单点串儿:“我跟你讲,他家排骨郡肝肉串贼他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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