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反思,带着忏悔,不再去伤害别人,也要宽容地对待自己。
“初。”祁凌轻声叫道。
“嗯。”
“你最大的兴趣就是旅行和写文?”
“差不多。”
“跟我讲讲?”
两人又变为背靠背,狄初把烟夹在指间:“写东西是很小就有的习惯,最初是写日记。被我妈知道后,有一次夸我会成为作家,只要我坚持。后来她病了,觉得我写的东西太现实,而写书是要给人制造一个梦境的,烧了我所有的日记。”
“我就开始背着她写,藏在床底。表面上都听她的,学钢琴、舞蹈、游泳、摄影。不过这些事我也挺喜欢,因为只有在学习期间,她才不会打扰我。我也看不到她发疯的样子。”
“后来我旅行,一开始是想逃离。上学期间攒钱,暑假寒假就跑出去。手机关机,父母找不到我。报警把我带回去,一顿打。下一次,我继续跑。然后我爸没再管我了,我就自己天南地北地游荡,在旅途中萌生了创公众号的念头。”
“接着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样,在公众号上写文章、攻略,酷爱旅行。”
祁凌的脊背靠在狄初的脊背上,两个少年的铁骨抵在一起,磨出心神交汇。
“我最喜欢的就是音乐,”祁凌说,“喜欢唱歌,喜欢弹琴,喜欢打鼓。期间也学了画画,还有泥雕。”
“泥雕?”狄初猛地想起之前在祁凌房间里看到的泥雕刀,“你还真会啊,我以为你买来装饰的。”
“你男朋友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是啊,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傻逼。”狄初笑笑,“你就是那傻逼之一。”
“狄初,会不会聊天?啊?你怎么就这么会把天聊死?”
狄初反手在祁凌腰上捏了一把:“那你闭嘴。”
“我不!”祁凌很好地展示着棒槌的倔强,“继续!”
“继续什么?”
“你写文章一开始就有人看吗?”
“怎么可能,”狄初说,“相反,一开始,全盘遇冷。”
“嗯?”
祁凌皱眉,他看过狄初的文章,最早的文字是有些青涩,但也不至于遇冷。
狄初喝了口酒,摇摇酒瓶,还剩四分之一:“顺着潮流写,反响就热烈。而往往认真地写现实,无人问津无人看。”
狄初把语气里的无奈掩饰得很好,可祁凌还是听出来了。
是有这样一类少年,他们由于家庭及成长原因,早熟地很快,在思想上超出同龄人一截。
这样早熟的人,被称为——夹生。
宛如夹生的米饭,已经被世道蒸地熟软,却还桀骜地保留着一份生硬。
他们用这份生硬,想要刺破虚伪的社会。始终有人想要认真写出这个真实的世界,有人拿着笔杆子说真话,而这类人是不顺应潮流的。
太多浮华的文章如过江之鲫,太多浮躁的信息腐蚀着文明。
狄初想写,可他想写自己的东西。
祁凌背对着狄初点点头:“你写的挺好,就写你想写。”
狄初轻笑,说得很嚣张:“当然,老子偏不写热文!”
“这么牛逼,迟早被打死。”
祁凌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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