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人吃,您看着挑吧。”
老板把鱼放进黑色的袋子里,往里倒了点水,递给了魏临泽。
魏临泽付了钱,接过了鱼。他提溜着袋子正往家走着,顺手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手机,结果屏幕上有一条Josh的信息,估计是和姜雯雯说话没看着。
——记得去第二家的王大爷那儿买,他家的便宜新鲜,千万别在打头的周大爷家买。
魏临泽看了看手里的鱼,没想到Josh还懂这些啊,明明看着那么不靠谱的一个人,竟然还知道谁家的鱼新鲜便宜?
他这鱼是在哪家买的来着?
好像是第一家。
应该看不出来吧,鱼下了锅都一样。
这么想着,他就理直气壮地进了家门。
Josh蹲在茶几前边,听见门响,他抬头看了一眼,然后又低下了头,拿着笔唰唰地写字儿,顺便说了句,“回来了啊。”
魏临泽手里提着鱼,走到茶几前看了一眼,Josh正趴在桌子上写批注。
如果没看错,这是他那套典藏的《红楼梦》,他不舍得直接在书上写字,专门在一边附了一个写批注的小本儿。
Josh翻到的那一页上是他写的批注。
【老曹甚爱宝钗。
作为一个作者,实在不应如此偏心,钗黛二人待遇之差显而易见,作者不加掩饰的喜恶体现在书中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Josh在“老曹甚爱宝钗”后边画了个叉,自己在后边写,“老曹神烦黛玉”。
看完之后魏临泽就笑了。
Josh改的有道理。
其实他在看后边的时候就明白过来了,想改来着,忘了。
“神烦”二字用得好。
Josh改完之后接过了他手里的鱼,打开袋子往里边看了几眼,说:“这是谁家的鱼?”
魏临泽一惊,可没这么邪门儿吧,这都能看出来?
“就鲫鱼呗。”他说。
Josh被他这样给气笑了,怎么还有点委屈呢,“我还能不知道是鲫鱼啊,我是问你在谁家买的又不是问啥鱼。”
“行吧,第一家,我那是因为没看见你消息。”魏临泽用手指扒拉了一下袋子口,往里看了一眼,“你也太神了吧,这都能看出来?”
Josh把袋子一收,晃悠着进了厨房,还哼着小曲儿。
“你们当厨子的还真挺神哈?”魏临泽也跟着到了厨房门口,看着他穿着花边围裙把鱼放在案板上拾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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