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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凌青云

功德:2789点

级别:3级(开启3级功能)”

还不到三千……相比之下,一亿功德,真的是遥不可及的!

凌青云虽然初中毕业就没上学,但初中的数学足以让他计算出来,凭他如今的速度,想要将功德升到一亿,怎么着也要几百年。

几百年……那可是几百年……就算修功德能让他寿命变长,可是谁知道几百年后是个什么状况?心里一沉,凌青云突然想到了小狗之前一直强调的帮助人类的情况。

他为了庄诚的安全不能去安全区,但是这座城市里,还有幸存者的存在。

也许,他可以一边杀丧尸,一边救这些幸存者,也许,他可以把他们集合起来,送去安全区……

只要小心一点,只要不暴露庄诚的存在……当然,他大可不必事事亲为,很多事情都可以找人帮忙,不是吗?

凌青云心里隐隐有了一个想法,不过,现在要做这些时机还不够成熟,先想办法杀丧尸得到食物吧!在之前那条挤满了丧尸的街上,还有几家完全没有被洗劫过的超市,也许他该去把那几家超市给洗劫了,刚才两瓶饮料就换来两点功德,凌青云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在杀丧尸杀的累了以后,就拿食物去换一些功德。

杀丧尸、抢食物,顺便还杀了三个变异丧尸,让庄诚兴奋地直接扑过去毁了一双手套……

不过,他给庄诚戴上的手套,绝对是新的完好的,为什么上面会有孔洞?看着正在高兴地吃晶核的庄诚,凌青云心里弥漫起一股莫名的滋味,有高兴有辛酸也有难受。

庄诚……庄诚……三级变异丧尸,远比那些普通的变异丧尸强,可是就算是普通的变异丧尸,也能靠爪子和牙齿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撕成两半,他甚至亲眼看到一个力量系的变异丧尸用手一扭就扭下一个人的脑袋……

庄诚比他厉害,这是小狗说的,他记住了,但是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庄诚一直没有动手杀丧尸,也因为庄诚那些如同稚儿一般的行为。

庄诚,确实是比他厉害的,他能一直制住庄诚,不过是庄诚还记得他,不过是庄诚不愿意伤害他而已……

凌青云很想抱一抱庄诚,他也确实抱了,被裹成一个球的庄诚抱起来没有肉感,不过那毕竟是庄诚!

抱过以后,凌青云觉得神清气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什么的,到了他这里估计就变成男男搭配干活不累了……当然,这个男人必须是庄诚才行!

来回跑了两趟,因为凌青云发了狠的缘故,杀了不少丧尸,等最后停下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好一会儿了!

广场上堆满了丧尸的尸体,凌青云踩在上面都觉得心里发寒,不过好在他已经习惯了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人类总是很快就能适应恶劣的环境——在不得不适应的时候。

杀这么多的丧尸,免不了血肉横飞,幸好下午的时候凌青云又找到了一个摩托车的头盔,这才让他在被丧尸围攻并且杀丧尸的时候没有被那些飞溅的脑浆和血肉溅的满头满脸。

脱掉了粘满了腐败的血肉的外套,又把脚上的军靴换成一双超市里找到的塑料雨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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