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终究还是走了,有时候,我情愿你是一个薄情的人,或者说花心一点也好,那样或许你不会选择离开,但是你偏偏不是,轻浅,你知道吗?这就是你最大的缺点,太过专情又太过深情,早知道,高中的时候就不悄悄的给你从学校外面带张爱玲的书进来了,她影响你太多了,但你知道吗?你有时候真的比她还要倔也还要绝。
轻浅,记得你说过的话,安定好就给我来信,我保证不来找你。
余逸在心里想着,既然注定留不住你,那么就此放手吧,只是,轻浅,真的要幸福。
多伦多和纽约,有什么不同呢?其实没有的,两个都是北美的城市,只不过一个是加拿大的,一个是美国的,在别人看来仅此而已。
网络太发达了总是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很难彻底的忘掉过去,没办法彻底的装作自己已经失忆了,因为总有一些东西提醒着你,那些过去都曾鲜活的存在你的生命里,并将一直存在着。
时光如白驹过境,转眼三年了,我看着多伦多的天空像被蓝色染过的一样,纯净,清新,再这样的天空下,我已经渐渐模糊了上海天空的样子。可记忆中总有一个悲伤的故事在心里沉淀、沉淀、再沉淀。
一般医生说有问题的人,往往不会那么轻易死去,比如说我,十年前医生就说过我的身子需要好好调理,但是,这些年来,我就这样马虎地对它,它不也好好的。
刚来这里的时候,明明是一座陌生的城市,但我却觉得很亲切,陌生中我反而能找到一丝从未有过的安定感,我想我也是漂泊久了吧,所以,才会那么的依恋这座城市给我的归属感,我蒙住了,为什么会觉得这座城市给了我归属感呢?哈。该是这座城市有我曾经的向往和守望。
在来这里的三个月零八天,我给余逸写了封信,我告诉他我在这里一切安好,我也收到了他的回信,他说,轻浅,你的故事忘了带走了,我想过将它发表出去的,他们不单单是你一个人的故事,那些故事应该属于更多的人。本来都决定了的事,但是我还是想问问你,所以一直等你的来信,可算是等到了,那你告诉我,我应该怎样处置他们呢?
余逸又给我出了个难题,他是想告诉我,如果一个人真的忘记了过去,选择重新开始,是不会介意再将过去翻出来的。只有真正地做到了直面过去,才会真的重新开始。
“我还没写完呢?”,我回他的时候,已经忘了是很多天以后的事了。
可他倒是回复得很快,“我已经写好了结尾,替你,是不是很惊讶,一个高中的时候还需要你帮忙写作文的人,现在能写书了”
我笑,确实挺惊讶的,那就随你处置吧。
然后我给余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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