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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逸,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这一生能遇到你是我的运气,也是福气”,我看着吃得如此认真的他,第一次当着他的面说出感谢的话。

闻声,吃面的他动作突然一顿,愣住几秒,然后,什么也没说,继续吃面。

其实,就算阿姨不来找我,我也会离开这里的,我终究不是张爱玲,没她勇敢,也没她坦然,关于过去的那些零星片段,我总会有意无意的收留,即使知道,它们终究会刺伤我,也不忍放弃。

余逸对不起,找一个爱你的人,或者去等一个能等到的人,以后再也不要等我了,看着安静坐在我对面吃面的人,我在心里说。

收拾好行李,悄悄地辞掉了在美国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瞒着余逸一个人去了加拿大。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这个国家,或许是在地图上它离美国最近,不需要过多的颠沛流离,或许是因为,我想要去看看那一到秋天就铺满街道的枫叶,又或许,我只是单纯的想要去实现曾经听到的一个承诺,一起去加拿大,在那里,明星也可以像普通人一样在街上随便的走动,会引来路人的瞩目,但绝不会像国内那样疯狂。

他,很小的时候便来了加拿大,他,是在这个国家长大的。一想到这里,我就莫名地向往这个国家。

到底是因为什么,其实也都不重要了,如果决定了要走,所有的也就都成了理由。

余逸发现我离开是在三天后,是我住的那家房东给他打了个电话,其实我有给他写信的,只是在这个一向都很高效率的国家,这封信却走得很慢,直到余逸接到电话赶过来,它也还没到。

我走后房间收拾得很干净,我的东西本来就不多,一个大密码箱就装完了,我以为我没有掉东西,可当我到了加拿大,翻箱倒柜都找不到那本写满故事的笔记本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把它忘在了租住的房子里。

房东来收拾房间的时候,发现了那本落单的笔记本,房东打了很几次我的手机,都显示不在服务区,最后只好打给余逸,问他这本笔记是不是还要的,还是怎么处置。

余逸坐在车里,翻开这本有些陈旧的笔记本,那上面的字,他认得出来,你的字一向不好,他说着,突然落泪了。

他轻轻打开笔记本,像是翻开了我所有的心事一样,是那样的小心,他其实很明白,这里,不是我最终的落脚点,他也想过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天,竟来得这么早,原以为只要用心挽救,你终会感动,谁知,你竟这般固执。

如果一个人要走,不管怎样,她也不会留下。

“你不会回中国,那你还能去哪里?”,余逸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懂我的人,可就是因为太懂了,所以,他才不决定找了。

他看完了整个故事,不对,故事还没有完,因为,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动过死亡的念头,但是终究还是放弃了,我想,地狱与天堂并不是世间最遥远的距离,死并非是最好的解脱方式。

周末,难得儿子回来,余妈妈准备了很丰盛的晚餐,儿子什么也没说,但是做妈的也看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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