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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赵瑾之也不说话了。

回到十二楼之后,清薇接过赵瑾之手里的东西,径直去厨房了,甚至没来得及安顿他几句。赵瑾之见状,便知道她心里已经有了想法,只待实践了。

论到捷才和急智,清薇是赵瑾之见过最出色的人。

于是这一晚,冠军侯大人回家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食盒。

果然,进门之后,没等他回自己的住处,就有人来请,说是老爷子和赵定方都在等着他。于是赵瑾之提着食盒,转了个方向,去了赵训的院子。

他的祖父和二叔脸上的表情都很严肃,显然讨论的结果并不乐观。的确,如果出现蝗灾,无论怎么补救,都免不了会产生损失。从大局而言,对接下来大魏的形势并没有好处,甚至还会带来恶劣的影响。赵定方身为尚书右仆射,一国宰辅,又怎么可能高兴起来?

倒是赵训还能分心注意赵瑾之,问他,“你手里提的是什么?”

赵瑾之将食盒放在桌上,将里面的东西端出来摆好。

素白的盘子底用胡萝卜和葱丝雕成凤凰的形状,因为浸了料酒而微微泛红的的油炸蝗虫摆在上面,周围点缀着蝴蝶形状的胡萝卜和青红椒,看上去颜色亮丽,带着一股油炸出的焦香,引人食欲。

赵瑾之道,“我这道菜,名叫飞黄(蝗)腾达。”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突然的加更_(:зゝ∠)_

第59章百鸟朝凰

讨论了一下午蝗虫如何防治的赵定方对黄这个字已经十分敏感,闻言立刻抬头去看桌上的菜。

赵训眼神微闪,捋了捋胡子,问,“是清薇做的?”

赵瑾之点头,取出筷子分给二人,“这飞蝗还是我下午亲自去抓的,您二位尝尝味道,给个建议?”

赵定方还在犹豫,赵训已经接过筷子,夹起一只送入口中,点头道,“香、脆、鲜,味道不错。加上还有这么好的名字和意头,想来不少人都会对这道菜感兴趣。”

时人不吃蝗虫,不过是没有先例。要说蝗虫长得吓人,螃蟹也未见得好到哪里去,却也是人人交口称赞的美味。所以,只要运作的方式得当,要让这道菜成为所谓“名吃”,让普通人生出兴趣,主动去吃,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事。

尤其还取了个这么好的名字。飞黄腾达,便冲着这么好的意头,也值得尝一尝。

赵定方本来还有些犹疑,听到父亲这么说,才下了筷子。然后意外的发现,只要不去想这虫子的模样,单把它看作一道菜来评价,滋味确实不错。于是中肯的评价道,“入口爽脆,回味也香,用来佐酒或是零嘴,打发时间是极好的。京城里那些小的茶楼酒肆之中,多的是叫上一碟油炸花生、一壶茶酒,便能坐上一下午的闲汉,这蝗虫比花生米还便宜些。”

而且越是这种闲汉,反倒对飞黄腾达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充满幻想,好像自己多有能耐,只是少了机遇,只是机遇来时自己没有看上,否则早就如何如何。

他们都只评价这道菜推广的可能,但实际上,则是赞同了赵瑾之藏在这道菜之后的用意:让百姓们乐意且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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