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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为意,却又好像,带着那么一点深意。最最关键的是,她是他们班唯一一个自愿学医的人。

其实说到底,乔瑟学医,是为了她妈妈。

她妈妈的腿并非完全废了,只是一直找不到原因而已。乔瑟大学期间一直浸泡在图书馆里,翻阅查找着各种资料,研究骨科,研究神经,研究各种,不放过任何一样蛛丝马迹。

不出意外,她的成绩还是特别好,年级第一,年年拿奖学金。正当所有人都以为,以乔瑟这样优秀的成绩,最后一定会选择出国深造的时候,她竟意外的,按部就班的,实习,毕业,工作。

辅导员找她谈过话,明里暗里都表示过,以她这样的成绩,仅仅一个本科学位太屈就了,怎么说也要读个研究生吧?可她就是不松口,该毕业的毕业,该工作的照样工作。

那时候考专科,她理所当然地想考能帮她妈妈更多的科室。可说起来,她虽然成绩不错,却始终也有擅长和不擅长的,她最精通的,还是儿科。

带教老师劝过她,她没听,一意孤行,最后没办法,辗转找到了她妈妈,才把她劝住。

她妈妈说:“瑟瑟,你老实说,你不考儿科,是不是因为妈妈?”

她没说话。

“你老师说,你最擅长儿科方面的病症治疗,小朋友们也最喜欢你,你哄人特有一套,小孩子也愿意买你的账。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你告诉我说,你放弃儿科?瑟瑟,如果是因为妈妈,真的不需要。”

“妈妈现在这样也挺好的,不会很不方便,自己也能照顾好自己。妈妈只是希望,你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她最后,还是留在了儿科。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没啥想说的。就送初恋小剧场吧!

初言&邵晋辰:

初言小升初的时候在选通校还是寄宿这个问题上纠结了很久,甚至还特地去问了好几个邻居和堂哥堂姐表哥表姐。因着她们家离学校不远,这个问题就更显得重要。

初言本人其实无所谓,但她还是偏向于住校的,她的想法很简单,住校嘛,就不用经常回家,不用天天听妈妈唠叨了。纯粹是少年时的“叛逆”。

后来也不知道她打哪儿听说寄宿部初三有个名叫“邵晋辰”的学长,长得好,成绩好,打篮球也好,还会小提琴和钢琴两种乐器,简直是学校里女生们心中的白马王子。

初言刚听说的时候有点不太相信,总觉得这世上哪有这么完美的人?骗人的吧?

她越是不信,可这心里也就越是好奇,最后,邵晋辰就在还没认识她的时候成功地解决了初言的一个难题,开学的时候收拾好东西就住校去了。

和邵晋辰的初遇……

说起来很是狗血,一直到初言和邵晋辰都结婚好几年了,她也还是耿耿于怀。

初言长得很漂亮。她从上小学第一天就吸引了班上所有小男生的目光,一直到现在也不例外。

那天她正好下了体育课,和她很要好的同桌因为肚子疼先她一步回了教学楼,跑去厕所解决生理需求去了,留她一个人慢慢吞吞地往教室走。

操场和教学楼隔了一条林荫道,林荫道边上是个小公园,嗯……勉强算是个小公园吧!公园和篮球场之间隔着一个池子,池子周围种了一圈的柳树,还有好多她不认识的树,她最喜欢的就是从小公园里走,沿着林荫道慢慢走,然后走到一半再拐进小公园里,继续沿着弯弯曲曲的小径走路。

她走到中间的时候,迎面就急匆匆小跑过来一个女生,跑得小脸通红,看方向就是直冲冲地朝她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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